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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宪法》挡箭牌,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热度 1已有 1254 次阅读2013-1-27 23:33 分享到微信

2013年元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说心里话,当我前几天第一次从手机新闻上看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句话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我们的权力一直如狼似虎,从来没有一个政府官员敢说或愿意把自己的权力关进笼子里。如今,习近平总书记敢于说出这样的“狠”话,充分说明他是一个对这个国家、对中华民族负责的人,也说明中共新一届中央已经认识到他们需要做的是什么。坚决彻底地反腐,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不仅能挽救党,更能救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力。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据此,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响习总书记和中共中央的号召,应以《宪法》为挡箭牌,充分运用博客、微博和一切可以利用的合法方式,大胆行使对国家机关和政府官员的民主监督权。凡是对检举、披露有关国家机关和政府官员违法失职行为的博文进行删贴、关闭博客,对相关微博加密、封号,或者对检举人违法截堵,甚至拘留的都是违法违宪行为,更是公然对抗党中央反腐,拒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行为。所有热爱我们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有社会责任心的共和国公民,都有义务站出来声讨之。

毕竟《宪法》是我们的挡箭牌,更有习总书记和党中央为我们撑腰。

 

参阅文献:《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载2013123日《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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