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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黄键重提性侵是为了“刘谢反诉”?!

已有 5904 次阅读2011-12-12 00:22 |个人分类:推理分享到微信

       这篇博文的内容让很多网友不理解,现在换一种写法,或许更好理解一些。原文附在下面。这只是站在原告方的推演。

              官司要输了,总结其原因不是拿不出证据就是证据不足。怎么才能扭转局面,转输为盈呢?               

                       如果是刘谢证据不足,输官司的不就是刘谢吗?这就达到了扭转局面的第二意图。

              如何让刘谢证据不足呢?

                        这种法律常识太小儿科了,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如何让刘谢成为主张方呢?

                        刘谢成为原告

               怎么让刘谢成为原告呢?

                       刘谢最恼火的一定是性侵,用性侵激怒刘谢,说不定他们就去反诉了。

                        被性侵人的陈述就是证据,刘谢薛想证明自己没有性侵是最不容易找到证据的。              

                 哈哈,只要刘谢反诉,他们不就成举证方吗?

                         刘谢就会拿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

                                 赢的人就不再是刘谢了。    

                                         胜利  

          

        接下来需要调整案子,就是在刘谢水军出没的桑兰吧继续咬住刘薛性侵成立不放,要强调证据不足不等于性侵没有发生。目的:激怒刘谢薛,让他们反诉。刘谢薛说不定天天看着桑兰吧呢。  

―――――――――――――――――――――――――――――――――――――――――――――       

       桑兰的跨国案看起来已经快结束了,结果基本不会出5月份所料。但,根本不懂法律的黄经济似乎还想走一步险棋:重提性侵,刺激刘谢反诉,这样才有可能扭转溃局。下面是本人试图站在原告方的立场,推演原告方的诉讼逻辑。只是推演而已,有任何出入在所难免。

       在所有提告的事件中,最严重的三件事是:刘谢诽谤,刘谢侵吞桑兰基金,刘薛性侵。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对于刘谢而言,前两项的证据最容易提供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第一项有个要件,必须是公开的。而被告刘谢方公开的与原告桑兰方有关的言论网上都能找到,显然根本没有桑兰方诉状上的那些话。所以,对于桑兰方而言,似乎也很清楚这一项即便立案,赢的可能性根本不存在。

        第二项更不用说,美国的基金管理有着规范的程序,虽然过去十几年,但只要是按程序办事,原始材料都应该保存(只不过桑兰方无权过问而已,因为基金的钱严格意义上不是桑兰个人的钱,最后全部给了她,反而有些不合规范)。这一项如果立案,桑兰方有多大赢的把握,基本是未知数。

        而第三项却只有双方当事人最清楚,根本不像前两项那样有证据可寻。目前的状况是原告方根本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被性侵,干脆抓住这一条不放,激怒被告,让被告反诉,这样举证就成了被告的义务。但是,被告又如何证明自己没有性侵原告方呢?证明不了不就等于证明被告方性侵原告桑兰方了吗?      

        然而,原告方难道忽略了几个事实?

        首先,性侵报案已经不被立案,再说有意义吗?

        其次,退一步,原告方说是一级强奸,这样的反面证据应该很容易找到:桑兰当时经常(或每天)都去医院,身体上受到稍有强度的侵害,医生都会有记录。如果十三年来根本没有爆出任何这方面的信息,就说明没有。因此,如果原告方还想以一级强奸说事,应该可以就此打住了。

        再其次,退一步,原告方说有区别于一级强奸的性侵存在。十三年前的桑兰刚刚受伤,身体有多大能力承担来自“性生活"的“冲击”而不出意外(如伤势出现大的波动,医院应有记录),这应该需要借助医学知识的判断,这也不是想说有就有、想说没有就没有的事。

        难道原告方真的完全忽略了上面的事实?本人认为,非也。 假如本人推演的不错,那么性侵报案不被立案以后,原告方还拿性侵说事的原因大概便在此了:

        激怒被告方,让被告方就性侵提出反诉,以此寻找打赢官司的机会。

       

        根据网上的信息,本人以为原告方对于这起诉讼的策划是这样的:

        1、目的:不在打官司,是在提升自身人气;

        2、效果:被告方主动提出庭外和解,花点小钱息事宁人,原告方大获全胜。

        然而,原告方对那几家机构和保险公司主动和解的难度做了过高估计(被告方刘的博客起到一定作用),为了达到预期策划的效果,便加进了自以为容易搞定的刘谢。还有其他任何人比刘谢与整个事件的关系度更紧密吗?特纳不过是陪衬,不然原告方的第二(三)意图更明显。原告方想私下寻到刘谢方的合作,但刘谢方大概没有充分领会其真实意图,一听说自己要当被告便斥责了一番。原告方不认为刘谢当被告有什么不妥,不就是配合着原告方提升自己的人气,有必要如此生气?原告方听到斥责后气愤难平,认为是刘谢方吝啬小钱,想起刘谢方十几年对自己的种种(过去是好的,现在也都变成不好的了),便决定通过公开途径达成目的。本人推测,这也是5月份原告方在微博中老提所谓”真金白银“的一个原因。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策划了实施步骤(不确定海律师是否参与):

        第一步:迫使刘谢主动庭外和解;

        第二步:提出几家公司容易接受的和解协议,达成庭外和解。

        如何才能让刘谢主动提出和解呢?

       实施方案: 舆论上给他们强大压力。

       实施步骤:

        1、彩票生意上,原告方认为刘谢一定不清白,只要媒体曝光,他们会紧张,会庭外和解;

        2、如果上一步力度不够,就加上薛伟森性猥亵,谢需要顾及自己儿子的脸面,会一哭二闹三上吊地迫使刘和解;

        3、媒体曝光13年前被刘谢控制、软禁、禁口等等,应对外界的质疑:为什么以前不诉讼?

        这三步,原告方的实施显然操之过急,几乎没有间隔地全拿了出来,一个重要原因是海律师说一个月就会开庭,原告方显然不想等到开庭,更希望在这个时间之前就能与被告刘谢庭外和解。

        后面的事是前三步的升级版,或者说是前几步没有效果而不得不增强迫使被告和解的力度而已。

        本人在桑兰吧曾发帖说:正是因为根本不懂法律的黄经济在桑兰面前装成是个法律专家才有了后来的诉讼。事实上,本人还认为,黄经济5、6月份对媒体说的陪审团会同情桑兰是个残疾人之类的话根本不是对媒体的,更像是在回答桑兰的质疑:诉讼会输吗?

         桑兰,你的诉讼会输吗?

      

        以上只是根据几个月来网上信息的推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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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5 个评论)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1-12-12 01:55
To: 桑寄生 你曾经说:
桑黄最近没有再提性侵吧,都是一些挺桑傻瓜而已。另外海明是重提性侵,那是他蠢,自己给自己的轻浮添加证据。
海明说他写的答辩经过了桑兰方,如果海明所言不虚,这也就意味着桑兰同意他这么写。桑兰为什么同意海明重提性侵?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1-12-12 01:53
To: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你曾经说:
我觉得如果桑兰是这么打算,那就不合常理了。
首先,刘谢要是反诉,绝不可能只为性侵这一事,而是要告桑兰诬告、诽谤,这里包括的还有基金案、侵占案、侵权案等。
其次,桑兰做为反诉的被告,想证明自己的确被性侵,这一样是需要证据的。她现在自己撤了性侵案,警局又不立案,法官怎么可能听信她的话。
最后,如果桑兰还想利用反诉,以为自己有机会出庭耍可怜。她的司法幼稚不说,她现在还能不能去美国都是问

原告方不这么认为,他们大概认为:只要刘谢方反诉,不论哪一个,都必须举证,尤其是性侵,只要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性侵,就等于证明了性侵。
回复 桑寄生 2011-12-12 01:28
桑黄最近没有再提性侵吧,都是一些挺桑傻瓜而已。另外海明是重提性侵,那是他蠢,自己给自己的轻浮添加证据。
回复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2011-12-12 00:42
我觉得如果桑兰是这么打算,那就不合常理了。
首先,刘谢要是反诉,绝不可能只为性侵这一事,而是要告桑兰诬告、诽谤,这里包括的还有基金案、侵占案、侵权案等。
其次,桑兰做为反诉的被告,想证明自己的确被性侵,这一样是需要证据的。她现在自己撤了性侵案,警局又不立案,法官怎么可能听信她的话。
最后,如果桑兰还想利用反诉,以为自己有机会出庭耍可怜。她的司法幼稚不说,她现在还能不能去美国都是问题了。
回复 嘉禾 2011-12-12 00:33
所言有理.有的人还一直拿〝性侵〞说事,其用心莫过于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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