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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龙珠律师法律评论:撕到底,要么薛之谦牢底坐穿,要么李雨桐坐牢20年 ...

已有 2192 次阅读2017-9-22 20:58 分享到微信

刘龙珠律师法律评论:撕到底,要么薛之谦牢底坐穿,要么李雨桐坐牢20年

文/刘龙珠
微信号:lawyerlongliu9

娱乐圈最近风波不断,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前不久才被抓,歌手薛之谦与前女友李雨桐又爆出陈年恩怨。先是女方发微博痛斥薛骗财骗色,随后薛也发微博进行反击,指责女方敲诈及出轨,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大幕已拉,双方较量不断升级。

骗财违法,骗色不违法。敲诈违法,出轨不违法。道德上的是非对错,刘律师在这里不予置评。让我们把复杂狗血的情感纠葛放一边,从法律的角度简洁明了地分析双方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正如薛之谦《演员》里的那句歌词“简单点,说话的方式简单点”。

一.如果薛之谦的证据为假,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薛可能成立诈骗罪、诽谤罪及伪证罪。

1.诈骗300万,十年至无期

中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司法实务中,一般按照以下逻辑链认定诈骗罪:
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受害人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受害人处分财产→行为人获得财产,受害人损失财产。

如果薛之谦放出的与李雨桐聊天截图为假,李雨桐指控薛以结婚为诱饵骗取其300万为真,那么薛之谦可能面临诈骗罪的指控。将该事件事实代入以上逻辑链条:

薛之谦谎称离婚后与李雨桐结婚,有欺诈行为→李相信薛,产生错误认识→李因此转账300万给薛→薛得到300万,李损失300万。

由此可见,若李雨桐所言属实,薛之谦很有可能会被起诉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可见,3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规定要判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

2.诽谤罪,最高三年

薛之谦称李雨桐勒索自己5000万,还曾有过出轨的黑历史,如果这些都不成立,那么薛可能面临诽谤罪的刑事指控。

中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该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薛之谦对女方勒索及出轨的指责确实是捏造,李确实无辜,那么他在微博上公开发布,弄得人尽皆知,已经使李的人格、名誉受到了损害。至于情节严重,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网络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薛之谦本身就是网红,平平常常的一条微博转发量都可轻松过万,更何况这种惊天大料。截至目前为止,薛之谦发布的关于此事件的微博转发量都达到了几十万,远远超过司法解释中五百次的标准,毫无疑问属于情节严重,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3.伪证罪,最高七年

中国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证人在作证时要讲诚信,如果为了陷害他人或为他人隐匿罪证,在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上捏造或篡改证据,将会被追究伪证罪刑事责任。

如果将来李雨桐被指控刑事犯罪,薛之谦作为证人提供虚假证明,那么很有可能会被追究伪证罪,最高可判七年。


二.如果薛之谦的证据属实,李雨桐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李可能成立敲诈勒索罪、诽谤罪以及伪证罪。

中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真如薛之谦所说,李雨桐以爆料为要挟手段向其索要5000万,那么李便是以非法占有薛钱财为目的,对其进行威胁恐吓,并强行索要5000万,符合该罪的定义。

除了以上条件,敲诈勒索罪还必须符合“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可见,5000万已经达到敲诈勒索罪的最高级别——“数额特别巨大”了,远远超过“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刑法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真相有且只能有一个。同样,如果薛之谦证据真实合法,那就说明李雨桐在说谎,按照前文的分析,可能背负诽谤及伪证罪的罪名,与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最高可判20年。

总而言之,薛李二人中必有一人在说谎。不管是谁,刘律师都在此奉劝说谎造假的人,像薛之谦的歌里唱的那样,“你又不是个演员,别设计那些情节”,不然可要惨遭牢狱之灾。

从贾跃亭到郎咸平,从翟欣欣到马蓉,再到如今薛李这场闹剧,真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正如《红楼梦》中《好了歌注》所写,“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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