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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拿到过加州大学全奖吗?

热度 18已有 23764 次阅读2012-6-20 19:06 | 大学 分享到微信

桑兰感觉好多了
 
11/01/1998 

    新华社华盛顿10月31日电(记者杨明)桑兰周五出院后,住进一直参与照料她的华人朋友家。桑兰目前感觉好多了,有些基本的生活内容可以自理,这也是她离开住了13周的纽约西奈山医院的前提之一。
 
    主管桑兰康复治疗的拉格纳森教授说:“桑兰现在已经可以较顺利地自己穿衣服,还能自己刷牙、吃饭、写字。”但桑兰的手指依然不能屈伸,要靠手腕的力量带动手指完成动作。
 
    从医务人员处了解到,桑兰通过康复锻炼,加强了肩部、肘部和手腕肌肉的力量。拉格纳森说:“桑兰的脊髓神经系统没有实质性改善,她的双手和双脚还呈完全性瘫痪状态,胸部以下依然没有知觉。”
 
    桑兰出院后搬进了私人住宅,地点还在曼哈顿,并将在住处附近的拉斯克学院康复中心继续进行康复性治疗和恢复性锻炼。桑兰的母亲留美照顾女儿,中国体操协会副主席、旅美华人谢晓虹也继续协助照料桑兰。
 
    据悉,桑兰目前尚没有回国的计划。经过半年左右的康复性治疗及锻炼,桑兰希望能在美国大学学习。一所大学已经同意给桑兰全额奖学金。目前,桑兰的治疗费依然由美方负责,只要她在美国治疗,就能享受高达1000万美元的保险费。这也是桑兰尚不回国的原因之一。
 
    桑兰和母亲的生活费来源于当地华侨和美籍人士捐助的“桑兰基金”,该基金共有7万多美元,由专人负责管理。桑兰在美的监护人谢晓虹女士在桑兰受伤后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出院前,桑兰周末总是去她家玩,唱卡拉OK,吃地道的中餐。
 
    桑兰在公众场合总是活泼可爱,人前从不沮丧、悲观。即便在她头痛得撞墙时,也从不诉苦。桑兰目前还不能自己翻身,写字、吃饭都要靠手上系的带子来协助完成,但她依然相信自己可以站起来。据悉,下一阶段对桑兰的治疗方案将以中西医结合的方式进行。
 
    不少专家认为桑兰的手指今后有望恢复功能。若如此,她将可以靠轮椅实现生活自理。另外,桑兰并不会因为受伤而失去生育能力。
 
http://sports.sina.com.cn/9811/110133.html


6月25日补充:


7月5日补充:
9/30/2011 海明律师, 大家一起帮桑兰黄健找回13年前的她
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119978&do=blog&id=101774

 

10/14/1998 杨明, 桑兰在美监护人发表桑兰治疗方案探讨文章

  新华社华盛顿10月14日电(记者杨明)中国体操协会副主席、桑兰在美国的监护人谢晓虹,最近在这里的华文报纸《侨报》上发表了“关于桑兰治疗方案的探讨”一文,不同意中国个别中医认为桑兰脊髓神经未断之说。

  谢晓虹希望中国国内的新闻媒介也转载监护小组的意见,以免对桑兰的病情发生误传。该文中称:“由于中枢神经受伤,桑兰从发生意外到现在,一直处于瘫痪状态,主要症状是胸部以下无知觉,无动作,至今完全瘫痪;手部功能虽然也出现瘫痪,但是在逐步恢复感觉和动作中。

  根据桑兰主治医生的诊断,桑兰所受的脊髓损伤是‘完全的’,这可以理解为桑兰的脊髓神经已经全断。他们认为在现有的治疗手段和医药条件下,除非出现奇迹,桑兰将不可能恢复站立和行走。但是另一些医生对桑兰进行测试后,认为桑兰的神经没有全断,他们在这个诊断基础上提出了不少治疗方案,有的医生甚至预言可以在8个月内令桑兰恢复行走。

  为什么同一个病例竟出现了如此截然相反的诊断结论呢?监护小组为了对桑兰负责,必须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桑兰的治疗方案作出决策。

  我们发现,桑兰在受伤平面以下,还存在某些感觉和功能,例如她背部的感觉就较多,部位也较低,腰部和脚部有时还能出汗。我们曾经为这些现象感到兴奋,认为桑兰的神经没有全断。对桑兰作如是诊断的医生,也正是以这些现象为依据的。他们的意见代表了过去的传统诊断标准:只要损伤平面以下还存在感觉和功能,就说明神经没有全断。

  我们进一步了解到:1994年国际医学界对脊髓损伤的诊断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经过大量的论证,否定了上述的传统诊断办法。新的诊断标准明确指出,必须根据伤者肛门周围和肛门内是否具有收缩功能来判断是‘完全损伤’还是‘不完全损伤’。按照这一诊断标准,桑兰的脊髓损伤是‘完全的’。

  这对我们来说虽然是一个很不利的坏消息,但是从治疗的角度来看,正确的诊断比什么都要紧,错误的诊断会导致错误的治疗方法,不仅徒劳无功,还有可能排挤正确的治疗方法,耽误病人。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倾向于‘完全损伤’的诊断意见,在这个基础上确定了桑兰的中西医综合治疗和康复方案。”

  此外,还有一些有关桑兰的消息。据《侨报》前几日报道,桑兰有可能在几周后出院,有可能回国治疗。今天美国的一条电视新闻中透露,一家美国著名大学愿意以全额奖学金吸收桑兰入学,并为她留出专门的治疗时间。

http://sports.sina.com.cn/9810/101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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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03 个评论)

回复 mgzww999 2012-6-21 07:47
方枪枪: 我个人觉得加粗不代表就是有强的偏向性。
而是代表他想说的重点:有学校愿意提供奖学金 这样一件事实是否存在。如果即不能判断为不存在,也不能判断为存在。
那 ...
哈哈,兄妹讨论也一样认真。我觉得现在可以断定,即使是谎言,撒谎者也不是黄建。
回复 悠然南山樵夫 2012-6-21 07:25
mgzww999: 还有想借她出名的。那时候的桑兰可不是谁都躲的瘟疫,是很多人都想利用的人物。三大电视网接连采访,各大报纸连篇累牍发表文章,国家也想利用她竖立形象。 ...
如果要用阴谋论来分析,那么都有可能了,凤姐啥都不是,甚至还不如啥都不是,不也能炒作一下嘛。呵呵呵。
回复 mgzww999 2012-6-21 07:21
悠然南山樵夫: 我觉得你这种推测可能性至少比说她已经有了学校录取和奖学金要靠谱得多。当时别的人鸡一嘴鸭一嘴地说说,又不要负责任,安慰安慰,是很有可能的。何况,很多人都 ...
还有想借她出名的。那时候的桑兰可不是谁都躲的瘟疫,是很多人都想利用的人物。三大电视网接连采访,各大报纸连篇累牍发表文章,国家也想利用她竖立形象。
回复 mgzww999 2012-6-21 07:11
shiling: 我可以给你举个例子说明桑兰获得奖学金是不难办到的。男子吊环,自由体操运动员童飞退役后,美国佬出了巨额奖学金挽留。当时国家不放,给了童飞一个副局长,几年 ...
我基本也同意她是很可能有机会获得奖学金的。但是肯定不是"拿到过",都没有申请,怎么审批?博主这里的"拿到过"三个字应该该一下,或者加上"的承诺",因为她肯定没有拿到过。
回复 悠然南山樵夫 2012-6-21 07:09
mgzww999: 由于桑兰当时没有提出正式申请,不可能是approved。顶多是条件承诺,比如"If we accept your application, we will provide you ... ..."。估计当时也就是有人 ...
我觉得你这种推测可能性至少比说她已经有了学校录取和奖学金要靠谱得多。当时别的人鸡一嘴鸭一嘴地说说,又不要负责任,安慰安慰,是很有可能的。何况,很多人都不懂到底咋回事。毕竟没有经历过,道听途说加上自己想像而已。
回复 悠然南山樵夫 2012-6-21 07:04
shiling: 我可以给你举个例子说明桑兰获得奖学金是不难办到的。男子吊环,自由体操运动员童飞退役后,美国佬出了巨额奖学金挽留。当时国家不放,给了童飞一个副局长,几年 ...
你的例子能说明桑兰也一定能像童飞那样得到奖学金?女子体操队这么些年比桑兰水平高,获得名次高的人不在少数吧?体育奖学金是大学用来招运动员的,不是教练员的。教练员是要付工资的。很多在国内的人对美国的教育体制,培养体制和用人体制有误解。比如,说双博士后怎样怎样。呵呵呵,博士后在某些学科是必要的训练过程,但是,多了,经常是表示这个人找不到正是工作,只能继续给老板做廉价劳力。同样的付出,收入可是少多了。

当你用别的运动员的情况来说明桑兰的情况,基本上就是一个统计的方法了。那么,首先你的样本空间需要合适。桑兰在国家队水准就是一个二流的运动员吧,因为有不少队友都拿过世界冠军了。那么,你的样本应该是二流的运动员,而不是童飞这样的世界冠军级的名将。第二,你要有足够大的样本空间。第三,你的结论至少要是“不能否定桑兰极有可能获得奖学金”,比如,在合理的样本空间基础上,你的研究表明桑兰获得奖学金的概率是70%以上,好吧,50%以上,而不仅仅是“桑兰也可能获得奖学金”。因为我的论点本来就是,她当时获得了奖学金这件事可能性不大。你的推论应该是要推翻我这个说法,否则,我们有啥好争论的呢?

退一步说,照你这个说法,当初桑兰是还没有正式退役吧,更不符合退役若干年后这个条件。那么,国家不让她留在美国上学(如果有这回事的话),是不是也是很正常的,按规矩办事?那么,有没有奖学金已经不是一个问题了。她不符合条件。
回复 mgzww999 2012-6-21 07:00
悠然南山樵夫: 这句话在杨明那里不算重点,今天在博主这里可是重点中的重点了。就算杨明说者无意,博主转来可算转者有心吧。至于语言,“同意提供”是不是可以理解为“Approved ...
由于桑兰当时没有提出正式申请,不可能是approved。顶多是条件承诺,比如"If we accept your application, we will provide you ... ..."。估计当时也就是有人对桑兰说,你这种情况肯定能在某些学校得到全额奖学金。桑兰当时刚刚从医院出来,怎么会有时间和精力去和学校联系?说这种话的很可能就是被告,而且不一定是认真的,可能是一种安慰,也可能是一种探讨,桑兰就指望上了,并当成起诉的证据。当然,这纯粹是我没有根据的猜测。
回复 ImYoona 2012-6-21 06:58
shiling: 我可以给你举个例子说明桑兰获得奖学金是不难办到的。男子吊环,自由体操运动员童飞退役后,美国佬出了巨额奖学金挽留。当时国家不放,给了童飞一个副局长,几年 ...
同意,我们大多是普通人,容易用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中的常识来判断桑兰的事,这不一定可行。
回复 悠然南山樵夫 2012-6-21 06:55
mgzww999: 忽悠这个词还真不知道英文怎么翻译,只能举例子,被忽悠的结果就是把读者都变成你这样,不再认真,找找乐子而已。我基本也是这种境界了。   ...
如果是有关社会道德的事,才值得我认真。去年我就说了,如果是两家私事,孰是孰非我没兴趣,连做居委会大妈的冲动都没有。所以,就看个乐子呗。至于耍弄别人,只要不是我在意的,也是看看笑话呗。老啦,精力有限,不能事事认真了。棱角也磨得差不多了。
回复 ImYoona 2012-6-21 06:55
mgzww999: 你已经把你对谎言的定义写得很清楚,就是与当时的客观事实不符合、甚至相反,虽然有些混乱,但是大家应该可以接受。用专业一些的语言是:故意或者非故意的虚假事 ...
谢谢,强调一点,在'虚假事实陈述'一词中虚假应用于陈述本身。
回复 shiling 2012-6-21 06:53
悠然南山樵夫: 看来你不愿另开张,但是辩论的热情不减,那我就在吃饭前再回你一下吧。你举几个运动员的例子,能说明什么?我反过来问你,这几个成功的例子,就能说明桑兰一定有 ...
我可以给你举个例子说明桑兰获得奖学金是不难办到的。男子吊环,自由体操运动员童飞退役后,美国佬出了巨额奖学金挽留。当时国家不放,给了童飞一个副局长,几年后才放童飞出国。什么原因呢,因为当时的男子单杠,自由体操技术与动作李宁已经超过了童飞鼎盛时期的能力,童飞的技术已经落后。就算这样,美国斯坦福大学照样出巨额奖学金邀请童飞。童飞就是斯坦福大学毕业的。升国旗的事,涉及到国家脸面,不是小事。
回复 mgzww999 2012-6-21 06:51
悠然南山樵夫: 这个道理我懂。博主的这个工程,我一直是个看客,找个乐子而已。今天恰恰看到这个奖学金问题,而我去年就不太相信有,更不觉得是个值得说的事,于是才多了句嘴。 ...
忽悠这个词还真不知道英文怎么翻译,只能举例子,被忽悠的结果就是把读者都变成你这样,不再认真,找找乐子而已。我基本也是这种境界了。
回复 悠然南山樵夫 2012-6-21 06:46
mgzww999: 这就是信誉问题,如果杨明没有后来的三级演绎,单单看这篇文章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且比许多当时的报道还少了一些忽悠。所有的当事人的信誉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都 ...
这个道理我懂。博主的这个工程,我一直是个看客,找个乐子而已。今天恰恰看到这个奖学金问题,而我去年就不太相信有,更不觉得是个值得说的事,于是才多了句嘴。
回复 mgzww999 2012-6-21 06:46
ImYoona: 谢谢。事实上前几天我看到你找的曹的几条谎言时,我就觉得它们和我的标准(Criteria)不苻,所以就去看了百度对谎言的定义,就是阳光列的那些。的确百度的谎言有 ...
你已经把你对谎言的定义写得很清楚,就是与当时的客观事实不符合、甚至相反,虽然有些混乱,但是大家应该可以接受。用专业一些的语言是:故意或者非故意的虚假事实陈述。四箱证据就是典型的故意虚假事实陈述,也就是谎言。
回复 悠然南山樵夫 2012-6-21 06:43
mgzww999: 你说的这个例子我同意,对月下的言语的判断,即使按照博主自己的标准也过宽。但是,博主有时有意这样做,然后让那些不加思考胡乱指责他人撒谎的人上套,比如关于 ...
这句话在杨明那里不算重点,今天在博主这里可是重点中的重点了。就算杨明说者无意,博主转来可算转者有心吧。至于语言,“同意提供”是不是可以理解为“Approved to offer" 或者“extend an offer”? 这个应该有一定的程序以及和当事人的接触吧?总有一些书面的Offer Letter或者意向书吧?桑兰如果没有看过这些信,那么,刘谢就是私藏桑兰信件了。所以,要问老刘证实。我觉得如果有这件事,老刘就做的挺恶劣的,也很严重的事。如果没有,那杨明就是完全空穴来风。至于黄建,他会没有问过桑兰有没有这封信,而是只听杨明说?我不太相信。如果他问过桑兰,知道并没有这个Offer Letter或者相关讨论确认,那么,还用杨明那个没有证实的说法作为指控,难道不算谎言?他可是真的是明知没有这件事而说有了,理由就是有个记者说有。

过去有家国内网站,属于一个公司,不经同意把我列为他们的首席。。。,并且大肆吹捧,几乎把我说成是我所服务的公司的超级精英。我明知没有这回事,难道可以根据一个有名有姓一个公司的说法就去说我的确有这个资历?我如果说了的话,还是造谣。

至于为了别的,下套啥的,呵呵,我就不在行了。如果那样,就算我误闯白虎堂,如果太尉不怪罪,俺还是悄悄退出去,接着偷偷看戏吧。看着别人掉进圈套,然后让我恍然大悟,我也挺开心的。哈哈。
回复 mgzww999 2012-6-21 06:34
悠然南山樵夫: 其实,刘谢桑黄谁对谁错,对多少错多少,我早已不在意,也没兴趣评论了。今天无非是看到三级小说的记者大作,觉得那一句重点没有根据,说了一声,才引起下面一系 ...
这就是信誉问题,如果杨明没有后来的三级演绎,单单看这篇文章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且比许多当时的报道还少了一些忽悠。所有的当事人的信誉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都引起人们的怀疑,这是许多人开始反思的原因。由于过去这里几乎是百分之百的支持被告,反思的结果是开始质疑和审视被告及其主要支持者的言论就是很自然的现象了,这种现象给人的表面印象就是"专门"挑某些人的错。其实这是对过去两个极端的一种理性回归。这种回归种可能有矫枉过正,在博主身上也可能有,但是与以前双方的态度相比,还算很不错的。至少比我自己要理性很多。
回复 悠然南山樵夫 2012-6-21 06:25
shiling: 桑兰从北大毕业了,学的是新闻专业。邓亚萍从英国硕士毕业了,现在做网站。至于在工作中是不是做好或成功是另一回事。既然在中国可以上大学,当时桑兰在美国为什 ...
看来你不愿另开张,但是辩论的热情不减,那我就在吃饭前再回你一下吧。你举几个运动员的例子,能说明什么?我反过来问你,这几个成功的例子,就能说明桑兰一定有机会?既然你用这个例子,我就也借用一下,你统计过中国的运动员们退役后获得英美奖学金去读完书的比例有多大?你那个比例能不能推翻我”可能性不大“这个判断?我还不用你把伤残了不能在从事本来运动项目这个因素考虑进去。我从没说过绝无可能,只是说可能性不大,值得怀疑。所以,说一件可能性不大的事是事实,那么,请出示证据。

这么说吧,你要是告诉我你中饭吃的是红烧肉,尽管也可能不是真的,但是,可能性挺大,我宁可信了。但是你要告诉我你中饭吃的是世界上米其林第一名餐厅大厨做的饭,我就觉得不太靠谱了,尽管也可能是真的,但是可能性不大。你用某某也吃过来反驳,毫无意义。
回复 ImYoona 2012-6-21 06:21
mgzww999: 看到大家比较理性的争论,我觉得是件好事。我们都是与当事人毫无相关的人,当初或多或少都是为了"正义"而来的。我们的"正义"的基础有两个:一个是,桑兰是一 ...
谢谢。事实上前几天我看到你找的曹的几条谎言时,我就觉得它们和我的标准(Criteria)不苻,所以就去看了百度对谎言的定义,就是阳光列的那些。的确百度的谎言有多种形式。
就你提到的"谎言有两个特质,一是在它出现时已经与当时已知的事实不符合,二是制造者知道它与事实不符合。",我要找的东西不能和制造者的主观因素有关因为我无法得知制造者是否知道它与事实不符合。
我是希望搜寻的一些相对客观的错误。我的标准就是我以前说过的。一个例子就是四五箱材料。原始报道写得很清楚,这些东西是刘谢保存的在桑兰在美国期间一些信件和报道。原始报道说是13年前收集的,而不是多年来收集的。原始报道也没有说这是刘谢为桑诉讼收集的,即使桑黄从这些资料中找到一些对诉讼有用的东西。所以说刘谢多年来为桑兰诉讼收集了四五箱材料一说就满足了我的标准。至于制造者是否'知道它与事实不符合',我真无从知道也不关心。

补充一点:我以前说过没有给出根据和没有根据是两回事,因为大家不是写论文不可能每事必引,而我只列后者。那我如何知道哪些事实陈述是没有给出根据而哪些事实陈述是没有根据呢,这就要依靠我对桑兰案历史的熟悉了。举个例子讲,月下的第一条说桑兰用基金去买房子,我从没看到过这种说法,而且我看到过与之不同的说法。所以我认定她的说法没有依据。你质疑后我找出了与之不同的说法。但并不是因为你质疑我才发现那种说法的,而是我原来就看到过。

同时有关事实陈述,我不能把普通网友(或称用公共资料写作)和记者/线人/亲友/当事人同等对待。我是将漂泊和月下看成普通网友的,这样的人是不能发布原始消息的,或者说他们发布的原始消息不能相信的。当事人是有权利做事实陈述,当然他们的事实陈述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虚假的。记者/线人/亲友/当事人在一定程度上有转述当事人的事实陈述的可能。
回复 shiling 2012-6-21 06:20
悠然南山樵夫: 其实,刘谢桑黄谁对谁错,对多少错多少,我早已不在意,也没兴趣评论了。今天无非是看到三级小说的记者大作,觉得那一句重点没有根据,说了一声,才引起下面一系 ...
术业有专攻说的没错。这样的人是不是放出去,国家是要掂量掂量的。
回复 mgzww999 2012-6-21 06:18
悠然南山樵夫: 才看到三九兄做了总结,谢谢。但是,我对最后一段说法持有不同看法。因为这个正是我认为博主不一致的地方。跟小兔子的争论也在这一条。所以,加以说明。

既然杨 ...
你说的这个例子我同意,对月下的言语的判断,即使按照博主自己的标准也过宽。但是,博主有时有意这样做,然后让那些不加思考胡乱指责他人撒谎的人上套,比如关于资料引用的文责问题,博主就给小吼下过套中套。

按照博主的标准,即使按照对月下的过于松的标准,杨明的话也不能算是谎言。因为在当时和现在,都没有桑兰没有被答应给奖学金的证据。当时连质疑的声音都没有,以当时桑兰的知名度,如果有某些学校愿意提供奖学金是比较可信的。而且,从时间和文章的语气看,当时杨明和被告还没有交恶,奖学金一事也只是在文章中一代而过,不是核心内容。我们可以说杨明对桑兰的话没有证实就加以报道,但是看不出他是在桑兰没有说的情况下无中生有。

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几乎可以肯定桑兰没有得到任何学校提供奖学金的书面承诺,她连正式申请可能都没有做过。所以,即使没有过期,桑兰也无法用这一条起诉被告的监护人责任。更何况她起诉的理由是假设,就是"假设被告尽了责任,她就可以在美国上大学",法庭不可能处理这种诉讼。但是,不被法庭采纳的证据不等于谎言。如果桑兰在起诉书中说,她已经得到(而不是"已经同意提供")奖学金,而拿不出证据,那就是撒谎了。"同意提供"是很不严格的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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