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ImYoona //www.sinovision.net/?70618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txgz999@yahoo.com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黄健:藐视司法公正,永远都不会站得长久

热度 16已有 26499 次阅读2012-9-13 21:23 | , , 司法 分享到微信

 

09/10/2012 杨明, 真诚道歉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f0c6a1f01016xfw.html

06/10/2011 桑兰被奸污了吗?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f0c6a1f0100vcz8.html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1

鲜花
1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2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299 个评论)

回复 shiling 2012-9-19 11:09
吼完继续向前走: 我和天香的共同之处就是希望谈论这个案件,当然动机是明显不同的。天香发现她的博客被利用,已经收声,所以唯一的共同之处也不存在了。
观而不语我认为不妥,因 ...
大吼吼啊,瞧你能的,在桑诉刘案里,你可是吧你了解的一点道德观念表现的很是昂然。扎在这里与天香斗嘴,帮老英雄分辨,为二货吐气,给脑残热情,把自己树立的道貌岸然,一脑门子正义,一个道德的楷模,时代的精英,在这里你把自己打磨的曾明瓦亮,像一个大铜壶啦。
      
回复 pdzs013 2012-9-19 10:33
吼完继续向前走: 看了你给的网址,根据日期我认为这是第二次威胁要送传票的那次,第一次是刚到纽约的时候,那时候的黑名单上也有我。
两次都上黑名单的很可能我是唯一的。
黄健猖 ...
老刘就没把黄建当作个“角色”,黄建真成了被告,他倒乐了!哈。。。不炒“桑兰”了,直接再请海胖子和他一起接着编故事。。。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9-19 09:58
另外,随笔兄说喜欢看抗日电视剧,我推荐一个《民兵葛二蛋》,黄渤主演。听这个名字,估计就能猜出风格。
http://www.shuangtv.net/Dianshiju/MBGED/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9-19 09:49
pdzs013: 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138999&do=blog&id=170740
好像很早你就是“黑名单”上的?
看了你给的网址,根据日期我认为这是第二次威胁要送传票的那次,第一次是刚到纽约的时候,那时候的黑名单上也有我。
两次都上黑名单的很可能我是唯一的。
黄健猖狂的说已经搞到我们的IP地址,无所谓,我等着他来起诉我。看看最后鹿死谁手。
黄健唯一一次出庭经历还是海明放弃的案子。如果黄健和我法庭上过招,看看谁最后会惨败。无论是在这中国是在美国。
回复 pdzs013 2012-9-19 09:45
再来看戏: 关于你说的三项诉讼,我的看法是,第一项由于桑黄和海明双方当事人之前的所作所为,大家都是盼望着往死里打,谁胜谁负到无关紧要。
*********************
说点 ...
要我说这个案子最后的结果:
1,输赢桑兰都是输的,丢了名声,律师费没了,拿不到想要的xx亿。
2,输赢海胖子都是输的,没拿到律师费,赔了名声还挨了5000刀。
3,输赢老刘都是赢的,律师费是花了,老了陪他们“走了一圈美国法院”给本来精彩的人生又加了一笔,以前不知道这件事的,都知道他们是桑兰的恩人。
4,输赢徐大律师都是赢的,拿到了想要的律师费,费尽心思找到了出名的机会,拿了律师费了,总要找些理由应付一下,即不得罪被告,也不得罪桑兰,然后撤出来。
回复 pdzs013 2012-9-19 09:36
吼完继续向前走: 我和天香的共同之处就是希望谈论这个案件,当然动机是明显不同的。天香发现她的博客被利用,已经收声,所以唯一的共同之处也不存在了。
观而不语我认为不妥,因 ...
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138999&do=blog&id=170740
好像很早你就是“黑名单”上的?
回复 蔑视丧蝗 2012-9-19 05:51
1        杨明大记者的道歉让我更加的鄙视他!!

杨明大记者的道歉让我更加的鄙视他!!
首先是表谬
杨某云:第一、我和桑兰及她的经纪人没有私交,
【现在才说没有,明显是想开脱撇清自己,你去年怎不说?没私交人家黄花大闺女会对你讲自己被性侵的事吗?桑兰怎么不和我说啊?你骗小孩子是吗?】
从来没有任何形式的利益交换【我就挑骨头,你写采访桑兰的文字是白写吗?不给你稿费啊?你写的那个四级文章被**春天收录了人家不给你钱你干吗?】。
桑兰摔伤之日,我在现场采访,当时出于同情,我将100美元通过中国代表团捐给桑兰【你那时候工资多少?我当时的工资是每个月148元,100美元当时价值人民币1100元,另外出国可以兑换500美元,你那里来的100美元捐款,你老婆同意了吗?好的,我会到新华社举报你的,你要是没有贪污受贿或者私自兑换外汇那里来的美元?不幸的很,本人的老父亲和新闻界包括新华社的某些官员都有良好的关系,我不怕你,即便你没有也要先搞搞你,原因很简单,我就是看你不爽。】。
桑兰回国后,我只在她决定打官司后采访过她一次【是一次吗?我都懒得举证,至少见报的就9次吧,别忘了,本馆主闲人一个,有的是时间找证据,但是我懒,尤其是面对你这样的口贩子】。
我承认,我对桑兰受伤的遭遇是同情的,尤其是她亲口对我说她遭到性侵犯【亲口说的就是真的,那你写的就是真的,你不用道歉,你现在的行为就证明你是伪君子,是骗子,你这样对桑兰公平吗?你还算个人吗?】,
再加上有那个路平医生的证词【你看见了吗?你没看见就说明你是道听途说,你是个不严谨的小人。如果看见过,那你现在的道歉就证明你是个首鼠两端的败类,是男人嘛?】,
出于同情,并以为是事实【我还以为你是太监呢?你起诉我啊,以为是理由吗?另外我还以为你写这个是喝多了呢,行吗?】,
遂写了那篇博客文章【文不负责是吧?你还算文人嘛?写了就认吗?】。

杨某云:第二、我和刘、谢一家不存在个人恩怨【那人家为什么不认你上门采访呢?老刘家的狗出来解释一下!】,
经过沟通,已经达成谅解【和海明一样吧!给了老刘家乐福代金卡500吧?】。
杨某云:第三、我对这场诉讼的双方均无恶意【无恶意你恶心桑兰和刘国生?你说没有就没有啊?野田佳彦还说钓鱼岛是日本的呢?你的嘴是**吗?是**我就承认你无恶意!】,从此不想再介入纷争【嘿嘿,想跑恐怕没门,刘国生收了你的钱不搭理你。但桑兰不会放过你,正义的网友不会放过你!当心你家的日本车吧!】,
希望他们能够化干戈为玉帛【嘿嘿,这个是唯一你说的人话!】。
鉴定完毕!
其次是感慨
说实话,我个人原本对杨明还是有些佩服的,即便我曾经骂他!但是玩文字的谁不被骂呢?主要是我觉得他是个敢于把自己的爱憎表达的淋漓尽致的人。不管是有耻没耻,至少敢爱敢恨,不惜发表四级文章表达愤怒,是真汉子,真男人。做男人即便不能一鸣惊人,流芳百世,但臭名远扬,千夫所指,也不枉活人间一世。就怕碌碌无为,人不知鬼不觉,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那才是悲哀中的无奈,长河中的过往,糊了吧叨一个臭皮囊!可惜啊,杨明,你一个大好男人,怎么和女人一样胆怯恐小,做出道歉的举动。要我就硬到底,已经挺了一年,今朝一刻阳痿,真是丢人到家。我不是说道歉不对,你老人家一开始就道歉啊!现在看到风向转了,您也墙头草了,我不鄙视你还夸你坚挺啊,我靠,死去吧你!
最后是总结:
我个人认为,看官记住是我个人认为:杨明这家伙专骗像桑兰这样比较幼稚和凄惨(毕竟有残疾)的女孩子!有时还长长装出大虾的面貌来讲所谓的仗义执言!其实他才是最大的骗子!我本不想这样!但看到他又跳出来发表什么道歉信!我太气愤了!各位不要相信他的每一句话!就是我要告诉你们的!他是一个满口谎话的伪君子。他出卖朋友如刀切豆腐,吃起朋友来如吃龟孙,锦上有花,雪中无炭,恩将仇报,口蜜腹剑,嘴里叫姐姐:腰里掏家伙。他贪婪、恐惧、自私、仇恨,凶狠、狡诈、残酷、卑鄙、怯懦,白痴、呆子。哈哈!
其实“骂人”,当然不是件值得向别人推荐的事,却永远有它值得存在的理由。无论谁痛痛快快的骂过一个自己鄙视的人之后,总是会觉得全身舒畅,心情愉快的,好像便秘多日肠胃忽然畅通。就像钓鱼岛当然是中国的一样!
我当然不会例外,鉴定最后完毕。
作者:千面情圣
2012-09-18 12:18
2        回复:杨明大记者的道歉让我更加的鄙视他!!
自己沙发
作者:千面情圣
2012-09-18 12:29
3        回复:杨明大记者的道歉让我更加的鄙视他!!
老千解析的杨大记比日本人还坏, 太坏了!
作者:蓝色般的经典
2012-09-18 12:30
4        回复:杨明大记者的道歉让我更加的鄙视他!!
我记得98年的时候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基本保持在8.28左右,怎么在杨明手里就变成11了,那美国人还不跳起来啊。
其实从杨明写这篇东西来看,我觉得杨就是个投机份子。这篇东西只是在他的博客里,后来刊登在什么法制日报(法制日报也不是什么正规的报刊) 可能也不是他的主意,但一定是他希望看到的。如果桑兰的强奸案立案了,那杨明就可以凭此预测成名;如果桑兰失败了,他的干系也不大,反正是在自己博客里发个道歉信,这总比海明好得多。
至于什么无私交、无恩怨,道歉的人不都要这么说嘛,不足为奇。他要不这么说,才奇怪呢。
作者:局部地区个别人
2012-09-18 12:43
5        回复:杨明大记者的道歉让我更加的鄙视他!!
那叫道歉吗?
作者:jybjabcd
2012-09-18 12:53
6        回复:杨明大记者的道歉让我更加的鄙视他!!
原因很简单,我就是看你不爽。--------赞千面!!!
作者:惊秋
2012-09-18 13:26
7        回复:杨明大记者的道歉让我更加的鄙视他!!
那人家为什么不认你上门采访呢?老刘家的狗出来解释一下!-----笑死了。。
作者:惊秋
2012-09-18 13:28
8        回复:杨明大记者的道歉让我更加的鄙视他!!
杨明是一个满口谎话的伪君子。杨明出卖朋友如刀切豆腐,吃起朋友来如吃龟孙,锦上有花,雪中无炭,恩将仇报,口蜜腹剑,嘴里叫姐姐:腰里掏家伙。杨明贪婪、恐惧、自私、仇恨,凶狠、狡诈、残酷、卑鄙、怯懦,白痴、呆子。------跟千面站一起同骂杨明。
作者:惊秋
2012-09-18 13:31
10        回复:杨明大记者的道歉让我更加的鄙视他!!

作者:乐乐开心一把
2012-09-18 19:26
11        回复:杨明大记者的道歉让我更加的鄙视他!!
老千呀,当心阳痿明告你一个意淫罪,简直是把我们阳大妓的祖坟都给操也来了
作者:十三年麻脖子
2012-09-18 21:34来自手机贴吧
12        回复:杨明大记者的道歉让我更加的鄙视他!!

作者:茭白好好吃
2012-09-18 21:44
13        回复:杨明大记者的道歉让我更加的鄙视他!!
我喜欢最后两段
作者:bailang081
2012-09-18 22:09
14        回复:杨明大记者的道歉让我更加的鄙视他!!

作者:碧丝燕草
2012-09-19 14:38
千面情圣 在 2012-09-18 23:21 在 13楼 参与了讨论
————————————————————————————————————
转自:http://tieba.baidu.com/p/1868572556
————————————————————————————————————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9-18 10:30
来了: “大家对于这个案件看法不同相当正常,就像一百个人看《红楼梦》会得出一百种不同结论一样。但是在这里不讲就不对了,我希望对我有不同观点的人在这里尽量和盘托 ...
我和天香的共同之处就是希望谈论这个案件,当然动机是明显不同的。天香发现她的博客被利用,已经收声,所以唯一的共同之处也不存在了。
观而不语我认为不妥,因为这个事情牵涉到人们的道德观念是提升还是沉沦的问题。像桑黄这种为了敲诈钱财不惜构陷他人性侵的丑恶行径必须受到强烈谴责。如天香这种把构陷说成是因为诉讼时效没有被立案的言行也应该受到批判。当初明月娘告诉我天香博客网址的时候,我上来一看,天香领着独立团正在围殴漂泊。桑黄看到之后一定会倍受鼓舞,认为民心民意站在他们一方。会更加固执的坚决把这场不得人心的官司打下去。所以我当时跳出来喊出单挑独立团的口号。后来反对他们的网友越来越多,终于把那种歪风邪气打了下去。假如大家都观而不语,独立团会逐渐猖獗。他们打完漂泊打刘谢,打完刘谢打孙鹰。如果任其发展蔓延。美中网就会变成桑黄的家天下。桑黄在桑兰吧无立锥之地,难道美中网能容得他们撒野?
其实别看他们气势汹汹,就像一群地痞在作恶,没人和他们斗争才导致他们的猖狂,这时如果有人站出来对他们大喝,早就看不惯他们行径的围观众人都会出来和他们斗争的。这事儿我早就有体会。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9-18 10:01
再来看戏: 关于你说的三项诉讼,我的看法是,第一项由于桑黄和海明双方当事人之前的所作所为,大家都是盼望着往死里打,谁胜谁负到无关紧要。
*********************
说点 ...
我记得海明和桑黄的官司应该是被告人是桑黄。
当时海明递交了三个诉状,一个请求驱赶房客的海明即刻撤掉了,还有一个拖欠房租的海明也说放弃了,结果黄健还是去了法院,因为原告没有出庭,结果流产了,第三个是拖欠法庭费用和律师费的官司。结果等到桑黄回国之后才开庭,缺席审判海明胜诉。后来桑黄请求延期的专递才送达,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桑黄的代理人是犹太律师。徐棚主似乎没有介入这场官司,他和海明的纠纷就是原来海明代理期间所产生的文件移交问题。
回复 来了 2012-9-18 09:59
吼完继续向前走: 来了兄,评论案件,我是尽量采取客观公正的立场,并非替桑黄说话。他们的行止也不配有人为他们说话。
大家对于这个案件看法不同相当正常,就像一百个人看《红楼 ...
“大家对于这个案件看法不同相当正常,就像一百个人看《红楼梦》会得出一百种不同结论一样。但是在这里不讲就不对了,我希望对我有不同观点的人在这里尽量和盘托出。大家和和气气的讨论,都健脑健手了,天香的博客人气也上升了。众人的法治观念也得以进一步的增强了,多好的事情呀。”

~~~~~~~~~~~~~~~~~~~~~~~~~~

读读你上面这段话,呵呵,果然,我经常感觉你在某些情况下跟99棚还有天香罗不谋而合,但我知道你本意并非如此,只是实际效果如此而已。

这美中网上对所谓桑案有各种看法的人不可谓不多,绝对不止您一位,太多了。
......但大伙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观而不语,为什么?因为大伙也许都了解动机是一件事,效果或者是另一件事。

在网络上逞强图口快常常会自乱阵脚,(被告方此前就有些体会了吧),更何况人们的思想认识经常差异极大,比如我感觉我自己跟你的认识就差异极大。但在桑局打官司这事上,有些时候我们可以求大同存小异(在我看来,那些小异也不算很小哦)。
回复 再来看戏 2012-9-18 05:00
吼完继续向前走: 来了兄,评论案件,我是尽量采取客观公正的立场,并非替桑黄说话。他们的行止也不配有人为他们说话。
大家对于这个案件看法不同相当正常,就像一百个人看《红楼 ...
关于你说的三项诉讼,我的看法是,第一项由于桑黄和海明双方当事人之前的所作所为,大家都是盼望着往死里打,谁胜谁负到无关紧要。
*********************
说点个人看法
这个诉讼是必然的,实际是双方都得受打伤,因为海胖引导客户作假
诉讼人自己也在提供假证据
所以都跑不掉
一场好戏
问题是:难道处长局长真的傻到了这样程度??徐大棚没告诉他们后果???
当然不是
那处长局长为啥要打这个官司??
听我慢慢道来:
首先,2个前提:
1、其他诉讼已经没有可以预见的成果了,美国那里诈不到钱了。
2、美国没办法对处长局长做惩罚,人在中国,而且有个摊子,只可能被永久禁止入美,也可能被判有罪非执行,当然声誉对他们值不了多少钱一斤,也谈不上损失

那你又要问了:难道他们对海胖这样恨之入骨??情愿把自己美国机会断送掉也要打掉海胖???
非也,海胖只是顺便而已,刚好被拉上了,算他自己倒霉

说了这么多,处长局长诉讼的目的是啥呢???
呵呵
大伙忘了,极权的证词吧,那个证词,真是破釜沉舟的做法,我就以为他们不回来了,赖也要赖在美国
结果是,灰溜溜地回来了
问题是,日子还得过下去
这个证词,是法院文件,永久性的,抹不掉的。将来那些啥异议的或者美国政府都可能用这个证词来恶心中国。恐怕他们就不那么好办了(相对比,那些骂极权骂的满口白沫的人几乎也不会在法院留下这个永久性的把柄),这个把柄前面说了,是没有回头路的

那怎么办呢??
想一笔勾销是不可能了,退而求次,不能抹掉,也要给自己一个口舌啊,就算没人相信,但是至少也能红着脸说自己被骗了,自己不认识英文云云,岁都知道是假的,但是心知肚明,某些方面还是要面子的,就有办法慢慢弱化了。

所以这个官司并不在乎输赢,而只是为自己捞取一点活下去的资本而已
一定会打
海胖应该也有证据,处长局长不一定能全赢,但正如他们所言:还有什么好失去的呢??
至少以后可以糊弄过很多尴尬的时光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9-18 01:27
来了: 吼兄,你真憨厚( ⊙ o ⊙ )呀,说你啥好呢,你写那么多字倒像替桑局操心啊,唉,我不跟你多扯。

另外,有些事情,我的看法跟你不同,在这里当然不讲,总之,对 ...
来了兄,评论案件,我是尽量采取客观公正的立场,并非替桑黄说话。他们的行止也不配有人为他们说话。
大家对于这个案件看法不同相当正常,就像一百个人看《红楼梦》会得出一百种不同结论一样。但是在这里不讲就不对了,我希望对我有不同观点的人在这里尽量和盘托出。大家和和气气的讨论,都健脑健手了,天香的博客人气也上升了。众人的法治观念也得以进一步的增强了,多好的事情呀。
关于你说的三项诉讼,我的看法是,第一项由于桑黄和海明双方当事人之前的所作所为,大家都是盼望着往死里打,谁胜谁负到无关紧要。
第二项是起诉中国体管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都无法立案。尽管美国法律从理论上甚至可以起诉主权国家,因为届时无法执行所以仅仅停留在法律上。美国某县法院八十年代判决中国政府赔付美国持有湖广铁路债券持有人的判决最后就变成一张废纸了。所以当初三原女士和某个法律专家关于美国能否起诉外国人的截然不同的观点我表态说两人的说法都正确,专家说的可以起诉是根据法律条文,三原说法是依据她多年在法院供职经验得出的结论证明法院一般不会受理起诉外国政府和官方机构以及没有引渡条约的国家公民。如果判决无法执行只能导致法院的权威丧失和司法公信力的降低。
第三项所说的起诉美国某机构不知道是说的组委会还是保险公司?起诉组委会很难被立案,连应诉人都找不到。起诉保险公司未必能得到比海明已经争取到的经济利益更前进一步。甚至还有可能会产生倒退,因为保险公司一方可以证明桑黄关于每月三百多元美金生活费是虚假证词。如果聘请海明当证人,还可以证明桑黄二人都说过自己身家上千万的言论。这样的话,原先已经取得的成功恐怕会化为乌有。
关于徐棚主的没动静,主要源于中美两国司法实践的差异。当然其中也包含徐棚主个人不像海明那么行事乖张的因素。美国法院重刑事轻民事,像辛普森杀妻案,一年判决结果都下来了,而桑兰案件至今一年半了还没有见到正式的起诉书出笼。中国的民事审判从递交起诉书到开庭通常不超过半年。所以当初刘国生爆料花了四千多元费用公证了杨明博客,我就断言法院已经受理了诉杨明诽谤案会在半年前后出结果。结果杨明的道歉书如期出笼了。
再有一个月,徐棚主的起诉书就要面世了,我们拭目以待,看看他为桑黄火中取栗的路上到底能走多远。
回复 来了 2012-9-18 00:16
吼完继续向前走: 关于你所说的三个诉讼,我的看法略有不同。桑黄和海明之间的恩怨纠纷无论是否有偷录证据,其实围观网民都是采取看内讧热闹的心态。无论谁输谁赢。大家都是免费看 ...
吼兄,你真憨厚( ⊙ o ⊙ )呀,说你啥好呢,你写那么多字倒像替桑局操心啊,唉,我不跟你多扯。

另外,有些事情,我的看法跟你不同,在这里当然不讲,总之,对三项诉题,我的态度如前一跟帖所示。


说回那去年就积极主动进局的大棚,我是光听打雷不见下雨了,等了一年多了,连毛毛雨都不见啊。看到这桑事办如今气息奄奄的架势,我就想起棚罗不久之前还相当豪迈的样子了。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9-18 00:00
来了: 其实我对三个诉项有些期许,

第一个,就是6969在不久之前兴高采烈地,并在美中网奔走宣告关于对黄处攥在手上的,并已交给大棚两份儿的(印象中6969是说两份吧? ...
关于你所说的三个诉讼,我的看法略有不同。桑黄和海明之间的恩怨纠纷无论是否有偷录证据,其实围观网民都是采取看内讧热闹的心态。无论谁输谁赢。大家都是免费看戏。
桑黄诉体操队或者体育总局,会得到众人支持,因为桑兰受伤是职务行为,体管部门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体管部门已经按照国家当时的规定给与了高额赔偿也签订了永不追究责任的协议。从法理上缺乏起诉的依据。虽然从理论上可以在美国起诉,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美方几乎肯定不会受理。如果在中国起诉,目前的生活水准是当年赔偿金额无力承受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假如开了这个先例,过去战争年代没有得到赔偿的军人遗属都会出来打官司,抗美援朝死伤在朝鲜几十万指战员当时才得到及其可怜的抚恤金,现在都会出来打官司。79年对越作战死亡的战士也不过得到区区几百元抚恤金,还不足现在一个月的饭费。难不成现在都要出来“维权”?
第三个对于比赛组织者和保险公司的起诉。组委会早就解散,而且当时已经把风险责任全部转移给了保险公司,说组委会管理混乱太过牵强,假如真的有贝鲁上前挪动垫子,他是有进场合法身份的,且是完全民事行为责任人。起诉对象也应该是贝鲁。起诉保险公司因为缺乏保险公司制订的赔付实施条款细则所以目前旁观者不好做出评判。在判例法的美国,假如以前赔偿其它运动员是一次性给付全部现金而对桑兰采取歧视政策,一点点报销医疗费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胜诉。相信海明去年也做了大量的取证工作,因为没有找到保险公司的漏洞所以才没有坚持全额一次性赔偿的诉求。但是在只报销在美国本土的医疗费方面抓住了保险公司的小辫子,求的了一份对于桑兰来说还算不错的结果。可是贪婪的桑黄并不满意该项结果。还要继续纠缠保险公司。但是相信他们很难推翻之前和保险公司签订的永不再诉的协议。除非有证据表明当时是受到胁迫违心签订的协议。
之所以这个案件激起众怒,主要还是源于桑黄起诉刘谢莫虎,甚至不惜诬陷薛伟森性侵来达到敲诈的目的。这种卑鄙的造谣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害难以估量,现在还不断的有人鼓噪说性侵案件没有被受理仅仅是因为过了诉讼时效。要是仔细看过桑兰的报案证词还坚持这一说法,要么是法盲要么是别有用心。别说报案的事情发生在十三年,哪怕是发生在十三天前,警方能接受这种证词吗?当然要是发生在前一天的事情就另当别论了,直接把桑兰拉到医院进行妇科检查。如果没有检出薛伟森的分泌物,直接就被驳回。让那些鼓噪诉讼时效的人无话可说。
回复 来了 2012-9-17 17:41
其实我对三个诉项有些期许,

第一个,就是6969在不久之前兴高采烈地,并在美中网奔走宣告关于对黄处攥在手上的,并已交给大棚两份儿的(印象中6969是说两份吧?),对海胖被录音的拟起诉,看6969当时的模样,他是乐透了 。我最想看的戏就是这场了,一直在装模作样隔着靴子挠痒痒所谓“探究真相”的99棚,别忘记咯!

第二个,是“桑事办”欲语还羞地对中国大陆某体育机构想象中的起诉,这里这个所谓探究真相的博客,曾经使劲儿搅动这潭水。去吧,只要不是滥诉,污蔑和造谣或者伪证,我真心支持的,站直喽,别趴下。

第三个,是99棚曾经热衷的对美国某机构的拟诉,我看立案之前,美国法院至少会要求桑局把自和解协议签字之后迄今为止所得的和解款项,先吐出来作为押金,然后再来说官司的事,这事开始了吗?

我的立场是,只要不是诬告,滥诉,伪证,有凭有据有理地打官司,我倒是挺想看看99棚到底有啥本事。99棚会玩真的吗?我一直怀疑。


*以胡转乱贴为特色的天香博客,最近貌似在大力学习转载他人文章的基本常识,希望她(他)自己确实有所进步-----说白点吧,希望她能够意识到她自己在转帖当中屡错屡犯的错误。
回复 douniwan 2012-9-17 09:40
ImYoona,这里好像王小二过日子,一天不如一天,玩不下去,就别玩了吧,硬撑是很难受的,您究竟是图啥?
回复 pdzs013 2012-9-17 08:31
dadaoliulaohe: 沉痛悼念有个别人(屎陵,鸡)爱戴的天香公主。
天香公主:千万要想开!想你!回来吧!   
回复 dadaoliulaohe 2012-9-17 01:48
ImYoona: 大吼吼,我对这里的讨论已经有点兴意阑珊了,不跟了,谢谢你对本博已往的关注。
沉痛悼念有个别人(屎陵,鸡)爱戴的天香公主。

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9-16 23:11
ImYoona: 大吼吼,我对这里的讨论已经有点兴意阑珊了,不跟了,谢谢你对本博已往的关注。
我曾经豪情万丈
归来时却空空的行囊

                     --费翔
回复 ImYoona 2012-9-16 21:49
吼完继续向前走: 既然天香对于抄袭话题兴趣倍增,我也来和天香聊聊关于抄袭。
请问天香,关于性侵报案没有被受理是因为诉讼时效过期这种说法是你的原创还是抄袭的?
假如是原创, ...
大吼吼,我对这里的讨论已经有点兴意阑珊了,不跟了,谢谢你对本博已往的关注。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节目信息|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