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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案全程大揭秘,一个互相利用的世界。岳博士来看看对不对。

已有 12464 次阅读2011-9-21 17:50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1,桑兰受伤,住到刘谢家,开了眼界。当时心理有些怯懦,对薛的照顾也有些受宠若惊,喜是喜欢他的,但终究没到说好要做爱的地步。其实心里大概当时也明白发生了什么,并非真如她所说13年后才明白,可当时既有害怕,又有开心,也无人可说。

2,桑兰后来自我意识觉醒,发现刘谢其实也只是利用她。利用倒也没什么,关键是刘谢那种高高在上,对她和她母亲的蔑视其实一直伤害着她的自尊。她后来成了名人,她的残疾让她在自卑和自信中挣扎。她有些咽不下这口气,特别是当发现谢晓红扮演圣母,其实暗地里却是势利的角色。

而她认为薛也是这么不尊重她。偷偷使用她的阴道不争得她的同意,瞒着她,哪个女人受得了?却在媒体上道貌岸然,私底下却是禽兽,虽然她当时也对禽兽动过心,但薛不仅没对她负责,还去勾搭刘璇。她越想越气。嫖娼还要付钱的啊,怎么玩完自己就抛弃了?当自己是白痴啊。这种想法让她对这家人更加仇恨。

3,桑兰第一个错,是在起诉刘谢。虽然心理上很抗拒刘谢对她的骨子里的瞧不起,但她若乖巧些知道树敌太多对她没好处。可她当时已成了复仇女巫了。

4,公开找律师后,海明这个一直想着出名炒作的律师与他们勾搭上了。他们商量好三点:1,对外宣称是公益官司不收费,其实按小时赢了以后收费,2,起诉刘谢才能使起诉体操协会等更显得正当,也满足桑兰复仇的欲望。3,刑事能吓唬老刘,有利于民事诈钱。

5,海明是这里最坏的人,自私自利,完全不为客户考虑,他要的只是自己的利益。他的算盘是,桑兰有名,这一搭自己也跟着出名了,比搞100个翟田田还强,否则他能上CCTV?打了免费广告,客户就源源不断。2,最近律所生意惨淡,桑兰最近不会亏待自己,那些钟点费总要付的。

6,这么一个山寨官司就成形了。他们走错一招,就是在媒体上先公布消息,与刘谢撕破了脸,这两个家财万贯的老人没事儿干,就打算陪他们玩到底。他们只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是意识不到自己对桑兰的态度曾经伤害了她敏感的自尊。因此他们觉得自己太冤了!至于薛,他们可能知道他当时和桑兰有接触,但到哪一步未必知道,这也不重要了。他们已经觉得自己完全是除妖魔的正义化身。

7,海明没料到刘谢这么顽抗,莫虎一出马,他其实怕得要死。他就开始想自己值不值,万一真丢了执照。美国被告吓唬吓唬给了一点小甜头。这事不能完全黄了,CNN,莎朗斯通都黄了,大伙儿看着呢,他就赶紧要和美国被告和解。

8,美国人给的601张支票其实与桑兰的心理期待相距甚远。这心理期待也是部分给海明煽起来的。桑兰发现海明又开始蒙骗自己,连个合同也不让自己看,自己完全不知道有什么猫腻也不知道被告就这么被放走了。当着面骗自己是对自己的智商的侮辱嘛,桑兰又觉得自己被歧视了。

9,桑兰报案没成功,这使她又对这个律师更加不满。不是当时你说的很好,叫我放心大胆的来的吗?

10,海明这时想脱身了。他必须先让自己恨桑兰,怎么恨呢?他把对岳东晓一直恨之入骨。因为他枪枪击中他要害,还想借着他出名。海明最不爽的是别人出风头比他好高。于是他就开始像吃醋的女人一样污蔑黄健和岳勾搭,以及荒唐的400万。同时既然要撤了,钱总要拿到吧?他让保险公司把钱直接汇给他。生意不景气,这也是不小的收入了对于海明律所。

11,桑兰和海明的分歧不在于钱该不该给,而是案子到底算不算赢了。桑兰发现海明偷偷转自己的钱,就制止了保险公司汇给他。海明这下被激怒了。

他开始攻击桑兰欠律师费,欠房租,让律师小姐发了疯一样打电话,还污蔑黄要报警。海明这么撒谎和撒泼的另一个好处是合理化自己脱身的理由,他希望向刘谢和莫虎讨好,能逃脱惩罚。

房租没到期,既然信里都说不用付押金,显然是不算欠的。海明的小人再次显示,他把自己闲置的租不掉的房子以3000的价格租给桑黄,却还在信里口口声声说多么划算,要他们感恩戴德。

12,桑兰的第二失策在于,没有付律师费。她不知道刘谢是伪君子,海明是真小人。刘谢爱财,但海明贪得无厌,其实请她吃龙虾时就心疼得要死,不忘在博客上炫耀,但总是想着律师费能赚回来就忍着。得罪了刘谢就在法庭上见,或者被一帮说脏话的水军攻击,但得罪了海明呢?自己有把柄在他手上,他会添油加醋,真假相加,用尽一切手段去诋毁她。

13,果真,海明不仅违背律师道德把性侵的细节公布,还把桑兰导尿等等故事都写在了6万观众的微博上,这对桑兰的侮辱可比水军的辱骂大多了。而且海明会造更多的谣,说更多的话的,用他当时对刘谢的那一招来对待桑兰。别指望他有任何良心和道德可言。

14,以后情节怎么发展?本博主只知道,希望薛能向桑兰道歉去坐牢,桑兰向刘谢道歉,海明被吊销律师执照,同时赔偿莫虎的律师费。


补充:有人说我把桑黄洗白了,只是没说而已。他们贪财毫无疑问,桑兰自以为名人,对物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住了大房子,养了两条狗,用了两个IPHONE还不满意,还要哭穷,想要更多的钱挥霍。这是她诉讼保险公司的原因,也是最初挑起这个官司的原因。

但她诉讼刘谢以及不屈不饶要搞到底,是有恨意在里面的。这种恨意一方面是她觉得自尊心严重受损,一方面是跟薛之间的纠葛。我倾向于相信两人有感情,但薛确实在未告知桑兰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具体还要看海明出示两份证词到底不一样在什么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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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5 个评论)

回复 打假大哥大 2011-9-21 22:44
To: 金蓝 你曾经说:
这个岳怎么这么恶心?
同感。
转贴一个对岳的评论:
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r1r1/details/100285.html

请岳小丑和中文网的朋友,再欣赏一遍。

岳某人是个文明盲,法律上的半吊子

送交者: XXX 2011年09月21日19:10:20


本人曾极其负责地说过,文明盲岳某人在法律上半吊子的程度都谈不上,英文程度亦相当有限,美国法律的皮毛都未吃透,却半吊子水晃得厉害,常常以法律专家自居。

岳行事乖张,政见反社会、反人类,心胸狭窄,误将无赖当作神勇,一经任何网友驳斥,但凡别人有半句涉及他的话在他眼里不百分之百地符合“事实”,即如打了鸡血一样地亢奋,上窜下跳,青筋条条暴出,大如美分硬币的唾沫星子满天飞,扬言兴讼。并不惜悍然歪曲美国法律,不择手段,讹诈无辜网友。

为正视听,本人特码字科普有关诽谤法如下:

The terms “libel“ and “slander“ are often subsumed under the broader term “defamation.“ It is a tort (a wrongful act) to harm another‘s reputation by defaming them.

There are three tests which the defamatory statement must meet in order for a plaintiff to prevail in a suit against you and your publisher:

Untrue.
In order to be defamatory, the statement must be untrue. If the statement is true or substantially true, then it is not defamatory, and the case is over.
Damaging.
In order for the plaintiff to prevail, the statement must have caused real and substantial harm to the person or business. The plaintiff must present evidence of the substantial harm done.
Knowingly false.
The plaintiff must also show that the defendant knew the statement was untrue, but published or broadcast the statement despite that knowledge.
声名狼藉、臭名昭著、毫无名誉、无业游民无赖如岳某人,请问别人如何伤害其“名誉”?或曰如何证明以上之第二条(请注意“real ”、“substantial”)?

真是天大的笑话。

还有第三条“Knowingly false”,人渣如岳某人,以其名声之恶,即使假设(一个超级巨大的假设)岳某人能清晰明确无误可信地证明他人传播有关其恶行之言论不实,岳又如何证明传播者当时不是真心相信那些恶行是真的聂?

Knowingly false 者,明知不实也。岳难道是人家肚子里的蛔虫?

在岳的例子中,相信名声狼藉者做出令人不齿之事是非常 reasonable,符合 common sense 的,合情合理也。反之,如岳粉们,才是反常。

而是否 reasonable,和是否符合 common sense,才是法庭判断当事者心态、心理活动的依据、准绳。

美国法律有条基本原则,如要请求法律保护之物,无论是财物,如地产、个人财产,还是无形资产,如名誉,首要前提是该物拥有者珍惜。

岳某人行事一贯无赖泼皮一如牛二,视个人名誉如粪土无物,视法律如个人凶器,动辄滥用以泄私仇,为达该非法目的,临时抱佛脚,假装顾忌关心起个人名誉,岂不虚伪之极?又如何能为神圣严肃庄重的法律所容?

请同学们记住以上几条,千万不要被岳某人讹诈成功,免得岳一经得逞,再贻害其他无辜者
回复 染尽胭脂 2011-9-21 22:33
To: 豆子猫 你曾经说:
按照你的逻辑,谴责药八刀的网友都是张妙的亲戚或雇佣的水军了?贝壳村里斥责贺绍强这个人渣的都是贝家雇佣的水军了?我豆子身价亿万,赞助澳洲歌剧院和柏林爱乐等艺术机构,你岳大博士称我为水军,你替刘谢给开个价吧!
你是个聪明人,北大物理系毕业,精通美国法律,看不惯海明炒作.这都是贝壳村里网友开始时看好你的地方.但是你败诉的那个知识产权案本身就是想几家大公司讹诈未遂,幸好你最后保住了自己的房子,没有让你的妻儿流落街

豆子猫又能抢船票了,紧紧跟上
回复 豆子猫 2011-9-21 22:30
To: 无聊看戏党 你曾经说:
肯定是,要不也是刘谢的亲戚,所以看他们暴跳如雷挺好玩儿。一般看戏党是比较中立的,不会这么有极端情绪。他们听不得一点刘谢或者桑黄的客观评价,一个往天上抬,一个往死里踩,要消灭所有不同的声音,彻底掌控这地盘。其实数数好像也就十来个帐号,应该不贵的。桑黄一毛不拔,怎么就没也请十来个人呢,那养更好玩了。
按照你的逻辑,谴责药八刀的网友都是张妙的亲戚或雇佣的水军了?贝壳村里斥责贺绍强这个人渣的都是贝家雇佣的水军了?我豆子身价亿万,赞助澳洲歌剧院和柏林爱乐等艺术机构,你岳大博士称我为水军,你替刘谢给开个价吧!
你是个聪明人,北大物理系毕业,精通美国法律,看不惯海明炒作.这都是贝壳村里网友开始时看好你的地方.但是你败诉的那个知识产权案本身就是想几家大公司讹诈未遂,幸好你最后保住了自己的房子,没有让你的妻儿流落街头.桑兰案伊始你就迫不及待叫嚣什么和国内腐败联系在一起,又搞头.一副磨拳擦掌的模样,可惜海明不理睬你这个无照偏偏又比海明高明的非律师.现在你露出狐狸尾巴来了,赶紧表演吧!
回复 笑看戏 2011-9-21 22:15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观察了一下,这篇文章多处指责桑兰,显然并非偏袒一边。本博过去也多次撰文,分析桑兰的问题。但是可以发现,只要你稍微提到被告可能的问题,立刻就有人疯了似地攻击,而且这帮人似乎24小时轮值。这种现象是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了。
海明从来没有说自己是好人, 一直说做好事赎罪啥的, 不像您老总是立场中立, 从来不拉偏架. 我觉得你最需要考的不是律师证, 而是法官证.
回复 岳东晓 2011-9-21 22:04
观察了一下,这篇文章多处指责桑兰,显然并非偏袒一边。本博过去也多次撰文,分析桑兰的问题。但是可以发现,只要你稍微提到被告可能的问题,立刻就有人疯了似地攻击,而且这帮人似乎24小时轮值。这种现象是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了。
回复 清流见底 2011-9-21 22:02
To: 清流见底 你曾经说:
建议岳先生继续代理桑兰,继续打性侵官司,看看你能否比海明的下场更好?
海明只所以被桑兰赖上,是因为海明还有几处房产可以敲诈。你岳先生有什么值得桑兰敲?所以,死了这条心吧,桑兰不会鸟你。
回复 清流见底 2011-9-21 21:59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桑兰就算拖欠了一个月房租,那也不是什么重大问题,补上就得了。辱骂桑兰的人在这件事情上大作文章,好像比恨搞三光的日本鬼子还恨她。为什么?有人提到水军的说法,确实令人怀疑。
建议岳先生继续代理桑兰,继续打性侵官司,看看你能否比海明的下场更好?
回复 过客01 2011-9-21 21:39
To: 无聊看戏党 你曾经说:
桑兰哪句承认伪证了?她只是说被误导了在那个时间段以为可以报案成功而去报了,没说报的内容真假。再说,没立案是因为过了时间,也没说真假。现在只有她和薛知道真相。
“桑兰哪句承认伪证了?”如果不是伪证,何必纠缠“误导”来推卸罪责?“此地无银三百两”这七字,哪个字是“有”字?你和隔壁王二智商那个高?
回复 寒迷 2011-9-21 21:29
To: LITIGATION 你曾经说:
二傻应该早已找到新的律师了。桑兰的那份对海明的代理律师撤销动议的答辩,就是法拉盛的新律师作刀的。新律师故意避免使用法律词汇,但还是可以看得出新律师的出拳分量的。一般律师楼里都有Notary Public的雇员,那份签名公证人是在皇后区的,新律师就在法拉盛的可能性为大。另我估计新律师也是出于同情吧,因为二傻实在是被海明欺负得“体无完肤”了。 

男傻对法律一知半解,对美国的司法更是不通。

”。。。。接下来就看模糊和新律师来对付胖子了“ Can‘t wait!!!!!
回复 truehonest 2011-9-21 21:29
“但薛确实在未告知桑兰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

当时唯一在场的是睡着的桑兰的妈。 如博主是假睡着的桑兰的妈,我可以姑妄信你。
回复 LITIGATION 2011-9-21 21:24
二傻应该早已找到新的律师了。桑兰的那份对海明的代理律师撤销动议的答辩,就是法拉盛的新律师作刀的。新律师故意避免使用法律词汇,但还是可以看得出新律师的出拳分量的。一般律师楼里都有Notary Public的雇员,那份签名公证人是在皇后区的,新律师就在法拉盛的可能性为大。另我估计新律师也是出于同情吧,因为二傻实在是被海明欺负得“体无完肤”了。 

男傻对法律一知半解,对美国的司法更是不通。桑兰又完全听男傻的。本来按惯例,他们应该起诉中国有关部门的,就像我们在美国工伤了,应该起诉本公司的为多,可他们偏偏不敢,想起诉美国保险公司,又因时效问题。 男傻对二刘有怨言,经胖子启发,把二老也给告了。又经胖子启发,又想一招来"吓死老刘".男傻也妄想巨额赔款,就这样同胖子一起出演了这场“维权”闹剧。因二傻毕竟见识多过纽约的偷渡客,又有媒体的曝光,引来了不少美国华人精英的关注的,点注评论地,使胖子的对付偷渡客客户的一贯法子对付不了,难以招架了。

二刘应该不会反诉二傻到底,划不来,三原也点明过了。顶多诉一下,二傻不到庭,二刘拿个"judgment" against 二傻, 让二傻从此背负几百万债。不敢在25年内再来美国。模糊的律师费吗,让模糊向胖子要把,胖子看来一定完了。二傻的新律师也开始在帮他的代理人出气了。

二傻有移民美国的想法,但那是后事了,与本次官司应该无关。胖子狗急跳墙,造谣二傻报性侵是为U签证的目的,胖子想再次用煽动愤青激起对二傻的妒嫉。胖子把自己的房子出租给客户本来就是“conflict 
interest".让二傻出修理煤气的1000美金就是在坑二傻。在此1000美金修理费没有解决之前,房客有理有拒付房租。

当年我们看纽约世界日报,看得出刘家二公子对桑的确是真心的爱护和呵护的。他俩是真心的。男傻吃什么醋! 

我们接下来就看模糊和新律师来对付胖子了。 
回复 红男绿女 2011-9-21 21:04
检方说桑兰的证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指控”,而博主仅凭自己臆测,还想看到桑兰被奸的“现场”,是要满足自己的某种癖好吗?
回复 金蓝 2011-9-21 21:00
To: 中国大鼻子 你曾经说:
你说的没错,包裹你自己!
这个岳怎么这么恶心?
回复 红男绿女 2011-9-21 21:00
To: 无聊看戏党 你曾经说:
桑兰哪句承认伪证了?她只是说被误导了在那个时间段以为可以报案成功而去报了,没说报的内容真假。再说,没立案是因为过了时间,也没说真假。现在只有她和薛知道真相。
你错了!桑兰报的是薛伟森一级强奸,其根据是纽约刑法有关一级强奸的第二条。而一级强奸没有时间限制,再过50年也可以报案。检方在回答中文网记者时说,桑兰的证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指控”,注意!是“没有任何证据”!我认为,在检方作出这个结论之后,仍有人继续纠缠这个话题,除了他或她希望桑兰被强奸外,没有其他的解释。
回复 金蓝 2011-9-21 20:59
博主说话颠三倒四,既然你说桑烂对刘谢有很深的恨意,那她起诉刘谢是她自己的本意,和海明有什么关系?

自己起诉什么证据也没有,不立案和打不赢官司也怪海明?谁能帮她打赢?你吗?岳小人?你们既然这么这么有才能,为什么早一点不出来接手帮她?
还水军!岳小人自己阴暗,以为别人都和他一样。
回复 一鸣惊人 2011-9-21 20:48
“但薛确实在未告知桑兰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

你凭什么得出了上面的结论?
回复 中国大鼻子 2011-9-21 20:39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无论真相如何,这场争端把某些丑陋的人性暴露无疑。
你说的没错,包裹你自己!
回复 中国大鼻子 2011-9-21 20:36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桑兰就算拖欠了一个月房租,那也不是什么重大问题,补上就得了。辱骂桑兰的人在这件事情上大作文章,好像比恨搞三光的日本鬼子还恨她。为什么?有人提到水军的说法,确实令人怀疑。
问题是桑兰故意不给房租,今天走连钥匙都不还给人家,说丢了,你说良心话她们的人品怎么样?你站还胖子的位置设身处地的想想,换你怎么办?
回复 庐山谣 2011-9-21 20:35
桑兰被人照料了十个月,就深深受伤害了啊。
桑兰有什么资本呢?现在都混的那么惨,那时候能独立自主?
那十三年以来不是受照顾?伤得更深?
为找自尊,就来诬告?
回复 染尽胭脂 2011-9-21 20:35
To: 允儿 你曾经说:
岳不群紧衣缩食雇水军
有必要吗?自己再开个窗口就行了
没见这个是1931年出生的,9月21号注册的簇簇新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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