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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坑事件》深度报道(待续十八)

已有 1667 次阅读2015-10-18 02:51 |系统分类:时政资讯| 习近平, 李克强, 范长龙, 王岐山 分享到微信

“挖坑者”和涉案高官在对待《堕坑事件》的种种行为和各方面信息交集反馈,不管他们是否不作为的官僚主义作风所致还是处心积虑地故意而为之,他们毋论从客观思想上还是主观意志上均不约而同地走向同一个目标:重则“包庇共犯”破坏国家安全秩序。相信这种局面他们是万万始料不及,小小《堕坑事件》又怎么会与重则“包庇共犯”破坏国家安全秩序挂上钩呢?这就是《宇宙异变的先兆—SARS和禽流感的警示》深不可测之处,20141226印度洋大地震怎么会和海洋深处的洋中脊相关?洋中脊又怎么会和SARS和禽流感联系在一起?SARS和禽流感又怎么会和气候恶化挂上钩?气候恶化又怎么会和地球电能摄取过度相联?电能摄取又怎么会和宇宙“十字力”互动相关?宇宙“十字力”扰动又怎么会导致印度洋大地震?印度洋大地震又怎么会啟动地球全面进入气候恶化模式?最后,SARS和禽流感的警示——是宇宙已发生异变的先兆。11年后的今天,《宇宙异变的先兆》理论和实践一一得到验证,只有爆发大规模“病毒性水源污染”现象未兑现。由此可见,《宇宙》的水平已远远超越了当今科学局限,因此也就难以被人理解和科共体的认同。但《宇宙异变的先兆》必将对人类的未来产生深远影响,其价值将不可估量。

                                    

                                             2002年SARS攻击路线图


《堕坑事件》深度报道(待续十八)_图1-1《堕坑事件》深度报道(待续十八)_图1-1



重则“包庇共犯”破坏国家安全秩序从法律的角度剖析:

 

一、“挖坑者”上级单位和涉案高官不制止、不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已构成了严重失职、渎职罪;

 

二、《堕坑事件》指证“挖坑者”所犯“六宗罪”和广州从化交警中队犯下“四宗罪”均证据确凿、材料充份、理由依据十足,527谢耀森发生堕坑至今天1018长达四个月,“挖坑者”上级单位和涉案高官对《堕坑事件》仍不屑一顾、对相关违法责任人不作任何处理,事实上已构成了“包庇共犯”罪。

 

三、“挖坑者”上级单位和涉案高官在明知不作回应《堕坑事件》纠纷必将上升至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层面上来解决的特殊情形下,将本该他们直接管辖的工作事宜和法律责任转嫁到国家主席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央军委副主席范长龙、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等四人身上,从而将原来并不复杂的《堕坑事件》矛盾无限地扩大化。他们对下没有尽职尽责,侵害人民合法权益,败坏政府公信力;对上没有为中央政府分忧,挑战国家主席习近平和中央集权的权威,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

 

四、一旦《堕坑事件》材料依法上呈中央政府,国家主席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央军委副主席范长龙、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等四人将如何面对?这将他们置于什么境地?他们身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更之要遵纪守法、秉公执法,总不能与“挖坑者”上级单位和涉案高官一样置之不理。习近平主席代表国家尊严,任何个人声誉受损必将危及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尊严,从而影响中国社会稳定,最终危及国家安全,“挖坑者”上级单位和涉案高官“破坏国家安全秩序”的犯罪事实也就铁证如山。

 

 

五、《堕坑事件》只要一日未上呈中央政府,“挖坑者”上级单位和涉案高官也就不存在构成破坏“国家安全秩序”的犯罪事实,目前只是构建了“未来即将发生的罪行”,也即是“犯罪未遂”。这将视乎我目前的心情好坏,一气之下将《堕坑事件》所有材料以msn邮政快递方式投递出去,递件一刻“挖坑者”上级单位和涉案高官们“破坏国家安全秩序”事实依据立即生成。正如《堕坑事件》深度报道(待续十二)一文告诫他们:“目前,他们已徘徊在悬崖边缘而懵然不知,我稍微动一下手指头就可以将他们推落万丈深渊”。

 

六、“破坏国家安全秩序”的罪名非同小可,严重的可以叛国罪、颠覆国家政权罪论处。看看“挖坑者”上级单位和涉案高官们现在还摆着一副高高在上、悠然之得的架子,当他们面对“破坏国家安全秩序”罪名公诉时将如何面对。《堕坑事件》材料依法上呈中央政府后,剧情的发展将视乎中央的态度而不断演变,总之,《堕坑事件》必将成为人类历史上络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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