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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联邦法院31日的命令让桑兰官司进退维谷

热度 1已有 4199 次阅读2011-11-1 05:01 分享到微信

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的詹姆斯-弗朗西斯法官31日签署命令,批准桑兰在美国的代理律师海明辞职,这将给桑兰出个大大的难题。桑兰官司自4月份开始以来,还没真正闹上法庭,詹姆斯-弗朗西斯法官31日签署的命令,等同于提前判桑兰败诉。

虽说海明现在可以名正言顺的离开桑兰,但法院保留对海明桑兰官司的管辖权已经说明,海明必须为桑兰诬告刘谢和莫虎出示证据,不然,届时他一定会受到联邦法院的处罚。桑兰想拿海明当替罪羊的梦想彻底破灭。

弗朗西斯法官在命令中说,桑兰可以在12月15日之前书面告诉法庭是否聘用新律师或者自己代理自己。这也说明桑兰和黄建想把官司沉下去的妄想被联邦法院否决,桑兰必须把这个官司打下去,不管她是否愿意和不愿意。法官允许海明离开,也让桑兰状告海明成了无稽之谈。

目前,一个大大难题的已经摆在桑兰面前。桑兰找新律师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但官司也没有一点可赢的希望,海明已经堵死了桑兰前进的道路。桑兰不去找律师,由于以前拖欠海明律师费,她没有任何理由向法官说明自己难以找到律师,法官也不会以桑兰没有律师而无限期延长官司。如果桑兰撤诉,无理由烂诉的罪名等于自己已经认罪。

桑兰无论是进和退都已经无路可走。2011年桑兰把自己搞的身败名裂,2012年将是她更加难熬的一年,性侵证词和“极权”证词不但会被官方媒体真实报道(目前没报道是因为还没进入法院庭审阶段),败诉以后面临的各方面的压力和惩罚,将把她打进真正的地域。

本博以前就指出了海明以要律师费为借口使的脱身连环计和公布性侵证词使的借刀杀人之计,而桑黄没有任何感知,不去补交律师费和去应对,除了谩骂网友外一无是处,以后面临的官司败诉问题,可不是他们和网友争一时嘴上痛快及找曾啸那个小记者忽悠人那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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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9 个评论)

回复 流浪的雨丝 2011-11-1 22:55
自作孽不可活
回复 免费看耍猴 2011-11-1 09:58
我看桑兰不一定官司会输,应该坚持打下去,我看那个姓岳的一直跃跃欲试,按都按不住的样子,让桑兰找他试试。还有前几天露头的那个什么“李助理”,哈哈。

我感觉这官司不能停,停了以后谁陪桑兰打法时光啊?她不是喜欢折腾吗?让这个B1tch折腾个够
回复 桑棍做剑 2011-11-1 09:49
目前,桑兰是不能单方面撤诉的。
回复 lovebirds 2011-11-1 08:41
得理得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回复 180pig 2011-11-1 08:28
呵呵,桑黄这两蠢货知道锅是铁打的了。胖头鱼这下脱钩了。再发力就难了。
回复 sztao 2011-11-1 08:25
桑兰的水平就这样,她的朋友和她同等低智商。
回复 maomao1 2011-11-1 08:23
To: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你曾经说:
桑兰本就是个目光短浅的人
同意这个,还加上黄健,太自以为是,搞到自己如此被动。最主要也是这官司的理由本来就经不起推敲,不在理上,想钱想疯了,结果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
回复 麻了 2011-11-1 07:32
顶月下的文章。
回复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2011-11-1 05:51
桑兰本就是个目光短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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