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月下箫声 //www.sinovision.net/?63252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下马的东风117红色战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对海明12月5日建议简单评论

热度 1已有 5843 次阅读2011-12-5 21:58 分享到微信

海明律师12月5日对助理法官弗郎西斯的建议存在明显的错误,完全不像专业律师所为。

海明还是自我诉说,完全忽视了助理法官弗郎斯西是看了双双提供的证据,进行对比后对主法官作出的综合建议。

海明没有切实证据的情况下提出的这份建议仍显得苍白无力!

确切的说,海明花大力气写的这些东西不值得一驳:

比如:

一、海明说桑兰是全国体操冠军,性侵对桑兰产生了很大伤害。那么证据呢?十三年前的带血的纸呢?

二、基金损失1000万美金仍把责任推给路平,仍是路平说。那么证据呢,路平写的证言在哪里?

三、莫虎发起了QQ运动,对桑兰诽谤。这是个最基本的常识,你要打官司就好比参加了一场决斗,双双都可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的。

其他的就不说了,海明的这些东西要是进行法庭辩论,只能得零分。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1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39 个评论)

回复 礁石 2011-12-5 23:27
To: 月下箫声 你曾经说:
礁石先生,应该是有限的证据,而不是信息。如果一个律师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去帮原告打官司,那是把原告往火坑推,绝不是去帮原告。
没有的。美国出于对妇女的保护,在Rape Case上是很Libaral 的。您注意到共和党候选人Herman Cain 的事吗?那些性侵的指控相比桑兰案更是天方夜谭一般(在汽车上手伸到大腿上)。那个律师 Gloria Allred 是专门忽悠性侵案的。
回复 月下箫声 2011-12-5 23:25
To: 礁石 你曾经说:
说桑兰称报性侵案是海明的误导,这显然很容易用桑兰的上卡警局报案来推翻。

除非桑兰有医生证明她大脑不能自主。即便这样的话,海明还可以把手指指向上卡警局,说警局他们欺骗一个傻子了。呵呵。

桑兰说海明误导她的说法,在美国法庭是说不过去的。这一点也是海明聪明的地方。桑兰被海明忽悠得一塌糊涂。但是,海明在法律上做的干干净净。抓不住他的尾巴。

不要忘了,海明说桑兰的两份性侵证词必有一假,这次又拿性侵说事,如果真是法庭辩论,海明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回复 礁石 2011-12-5 23:20
To: 月下箫声 你曾经说:
而桑兰称报性侵案是海明的误导,海明在自己博文上自己都提醒桑兰“误导”就是诬告了,希望桑兰不要这让说。他们这种公开的“误导”,相信法官并不是傻瓜。目前来看,海明为了逃避惩罚,只能头疼治,脚痛治脚了。
说桑兰称报性侵案是海明的误导,这显然很容易用桑兰的上卡警局报案来推翻。

除非桑兰有医生证明她大脑不能自主。即便这样的话,海明还可以把手指指向上卡警局,说警局他们欺骗一个傻子了。呵呵。

桑兰说海明误导她的说法,在美国法庭是说不过去的。这一点也是海明聪明的地方。桑兰被海明忽悠得一塌糊涂。但是,海明在法律上做的干干净净。抓不住他的尾巴。
回复 金蓝 2011-12-5 23:18
To: 礁石 你曾经说:
如果莫虎要告海明R11制裁,那么Burden of Proof 是在莫虎一方(要提供证据让法官相信海明滥诉)。

美国法庭的Burden of Proof 的责任是很明确的。

莫虎的动议主要是关于桑的烂诉,如果桑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她的诉讼,那就证明了莫虎的动议是有充分理由的,是可以成立的。莫虎根本就不需要另外去找证据。他的证据就是桑瘫没有证据。
回复 月下箫声 2011-12-5 23:17
To: 礁石 你曾经说:
之前有看到路平写的一个中文证词(但和桑兰的报案证词有明显的冲突)。从律师来说,应该说这两项虽不一致,但都有性侵内容的证词,让海明有理由对法官说他的客户是性侵受害者。

律师可以要求当事人尽量把事实真相说出来,但当事人说不说不是律师的责任。律师的责任是在当事人提供的(有限的)信息的基础上,打赢官司。

礁石先生,应该是有限的证据,而不是信息。如果一个律师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去帮原告打官司,那是把原告往火坑推,绝不是去帮原告。
回复 礁石 2011-12-5 23:13
To: 月下箫声 你曾经说:
但律师不能以“据说”为根据的,手中必须用证词(无论证词是真是假),但事实上连个证词都没有。
之前有看到路平写的一个中文证词(但和桑兰的报案证词有明显的冲突)。从律师来说,应该说这两项虽不一致,但都有性侵内容的证词,让海明有理由对法官说他的客户是性侵受害者。

律师可以要求当事人尽量把事实真相说出来,但当事人说不说不是律师的责任。律师的责任是在当事人提供的(有限的)信息的基础上,打赢官司。
回复 月下箫声 2011-12-5 23:08
To: 礁石 你曾经说:
桑兰案的性侵部分的恶毒就在于此。一般意义上来说,性侵的受害者是没有 Burden of proof 的负担的。这是警方和检查官的责任(这也是为什么上卡警局不肯轻易地接桑兰的案子)。而海明就钻了这个空子。他没有正式立案告性侵。但又把性侵作为原告的诉讼原因之一。海明没有Burden of proof 的责任。

从律师来说,海明这一招是非常绝的。

而桑兰称报性侵案是海明的误导,海明在自己博文上自己都提醒桑兰“误导”就是诬告了,希望桑兰不要这让说。他们这种公开的“误导”,相信法官并不是傻瓜。目前来看,海明为了逃避惩罚,只能头疼治,脚痛治脚了。
回复 礁石 2011-12-5 23:06
To: 金蓝 你曾经说:
怎么是莫虎来证明?应该是海明和桑瘫拿出证据来证明她所有的指控。
如果莫虎要告海明R11制裁,那么Burden of Proof 是在莫虎一方(要提供证据让法官相信海明滥诉)。

美国法庭的Burden of Proof 的责任是很明确的。
回复 礁石 2011-12-5 23:02
To: 月下箫声 你曾经说:
关键问题路平并没有写证言、证词,包括性侵,路平的那份证言只是用于媒体战,并没敢拿到警察局。作为律师以听说为指证,未免太不专业了。
桑兰案的性侵部分的恶毒就在于此。一般意义上来说,性侵的受害者是没有 Burden of proof 的负担的。这是警方和检查官的责任(这也是为什么上卡警局不肯轻易地接桑兰的案子)。而海明就钻了这个空子。他没有正式立案告性侵。但又把性侵作为原告的诉讼原因之一。海明没有Burden of proof 的责任。

从律师来说,海明这一招是非常绝的。
回复 gpgpu 2011-12-5 23:02
To: 礁石 你曾经说:
可惜,美国的法庭就是这样。从律师来说,他不是调查员,他不需要证明原告说的是真话。律师的唯一工作是保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

这么说吧,如果莫虎要打击海明,要极力证明海明撒谎,是明知故犯。
如果桑兰要打击海明,恰恰要反过来,要极力证明海明没有“把自己的谎撒的更大”。

问题是海明并没有证据来证明路平真说过,就连好几公斤的血纸他也一张没捞到。
回复 金蓝 2011-12-5 23:00
To: 礁石 你曾经说:
可惜,美国的法庭就是这样。从律师来说,他不是调查员,他不需要证明原告说的是真话。律师的唯一工作是保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

这么说吧,如果莫虎要打击海明,要极力证明海明撒谎,是明知故犯。
如果桑兰要打击海明,恰恰要反过来,要极力证明海明没有“把自己的谎撒的更大”。

怎么是莫虎来证明?应该是海明和桑瘫拿出证据来证明她所有的指控。
回复 金蓝 2011-12-5 22:58
到目前为止,海明已经工作了多少小时了?超过200个小时了吧?到现在一分钱律师费还没拿到,还不能停,还的继续工作,海明想玩弄法律和刘谢,到头来自己被玩了,哇哈哈。
回复 月下箫声 2011-12-5 22:56
To: 礁石 你曾经说:
可惜,美国的法庭就是这样。从律师来说,他不是调查员,他不需要证明原告说的是真话。律师的唯一工作是保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

这么说吧,如果莫虎要打击海明,要极力证明海明撒谎,是明知故犯。
如果桑兰要打击海明,恰恰要反过来,要极力证明海明没有“把自己的谎撒的更大”。

但律师不能以“据说”为根据的,手中必须用证词(无论证词是真是假),但事实上连个证词都没有。
回复 礁石 2011-12-5 22:52
To: gpgpu 你曾经说:
反正路平不敢露面,所以屎盆子尽量往他头上扣,这点海律师干得不错。

但是,如果能靠“路平说。。。“就能逃脱惩罚,那也太儿戏了

可惜,美国的法庭就是这样。从律师来说,他不是调查员,他不需要证明原告说的是真话。律师的唯一工作是保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

这么说吧,如果莫虎要打击海明,要极力证明海明撒谎,是明知故犯。
如果桑兰要打击海明,恰恰要反过来,要极力证明海明没有“把自己的谎撒的更大”。
回复 月下箫声 2011-12-5 22:48
To: gpgpu 你曾经说:
反正路平不敢露面,所以屎盆子尽量往他头上扣,这点海律师干得不错。

但是,如果能靠“路平说。。。“就能逃脱惩罚,那也太儿戏了

关键问题路平并没有写证言、证词,包括性侵,路平的那份证言只是用于媒体战,并没敢拿到警察局。作为律师以听说为指证,未免太不专业了。
回复 gpgpu 2011-12-5 22:45
To: 礁石 你曾经说:
作为观众,我觉得海明的性侵的反驳是站得住脚的。关键的是,海明反驳的目地不是赢得对性侵的判决。他只是要证明他作为律师没有做错就行。

对于性侵这样的指控,都是公说婆说的事。赢不赢是一回事,海明作为律师来替他自己辩护是站得住脚的。

我的看法是,海明逃得很巧妙。

反正路平不敢露面,所以屎盆子尽量往他头上扣,这点海律师干得不错。

但是,如果能靠“路平说。。。“就能逃脱惩罚,那也太儿戏了
回复 青草地 2011-12-5 22:41
海明真是胡说八道, 颠倒黑白. 他有证据说莫虎发起了什么运动吗? 一开始舆论一边倒向桑黄海. 他们才是发动的舆论攻势的好手. 只不过后期广大网友纷纷出来替刘谢鸣不平, 他们的气焰才被压下去.
回复 礁石 2011-12-5 22:38
作为观众,我觉得海明的性侵的反驳是站得住脚的。关键的是,海明反驳的目地不是赢得对性侵的判决。他只是要证明他作为律师没有做错就行。

对于性侵这样的指控,都是公说婆说的事。赢不赢是一回事,海明作为律师来替他自己辩护是站得住脚的。

我的看法是,海明逃得很巧妙。
回复 再来看戏 2011-12-5 22:34
看这个建议,再结合前面HM为SL提交的若干诉状等等
现在,SL起诉HM就由充分证据啦
那个英文水平还是有明显差别的
所以,就由理由怀疑前面的若干诉状中那些低级错误是HM故意的
SL诉HM不作为或者故意有了法律依据了
哈哈
据说可以索400W,SL估计放弃那个状子专门搞HM了,油水不多却也不少
哈哈哈
好戏来了
12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节目信息|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