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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牛”的气象局长获取职工40余封举报信

已有 4388 次阅读2010-12-14 05:49 |系统分类:时政资讯分享到微信

作者:李鸣  来源:中国维权服务网

    目前,由于体制不完善,加上大部分举报是针对当权的官员,再加上线索管理和保密制度混乱,举报信往往落入被举报者手中,不少举报成了举报者的“自投罗网”,举报人最后遭受打击报复。官员利益上的互动使举报人犹如刀尖跳舞,举报者的生存问题受到挑战。枣庄市气象局举报人遭到被举报人查处的案例让我们更进一步的认识到举报人的处境是多么艰难!

山东省枣庄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单森

    40多封举报信到了举报人手里

    笔者近日接到举报人投诉说,山东省枣庄市气象局职工向上级举报局长单森腐败的40余封举报信均落到被举报人手中,许多职工遭到传唤,这种现象全国各地虽然时有发生,但是如此规模的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也给举报人再次敲响了警钟!

    单森,山东省枣庄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自从他任局长以后,由于涉及多方面腐败问题,职工们先后向山东省气象局和国家气象局发出举报信件40多封,可悲的是这些举报信又全部回到他的手中,有的信件连拆都没有拆!单森为查清是谁举报他颇费周折。

    2005年开始,单森请枣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协同侦查向国家气象局和山东省气象局写举报信的人都是谁,期间传唤了很多人,每一个被传唤的职工人都是在饭店租的房间接受传讯,其中有当时的办公室、专业气象台、财务科、业务科等10人左右。不但如此,单森还把局里30多人的档案弄到公安局做笔迹对比。举报人对此说,那段日子相当煎熬,仅查处是谁写的举报信就用了大半年时间。

    2005年12月20日,单森在办公室对该局一名职工说:“40多封举报信,国家局扣省局的综合目标管理分数,王建国局长和省局党组对你都很生气。”

    大张旗鼓的让公安机关查验笔迹,传讯他所怀疑的职工,一时间搞得全局职工人心惶惶。为此,单森还在职工大会上大言不惭地说:“省局王局长表扬了我们,我们为全省做出了牺牲,全省再也没有敢写举报信的了。”也正是有了个别领导的支持,才致使他胆子大了起来,更加有恃无恐查下去。对他这种肆无忌惮的报复行为许多职工深感痛心!

    举报信为何让国保支队查处?国保支队参与查处举报信是否合适?笔者了解到国保的职责是:“掌握影响国内安全的动态;组织、指导和监管对危害国内安全事件的处置;指导、协调宗教、民族等特殊领域,以及社科文化、大专院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规划、指导隐蔽力量建设和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查处邪教组织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等工作。怎么说职工们给上级写举报信的事与国保的工作范围不符合。举报人对此说,这是单森动用关系搞的。

    举报人说,几十封举报信落到被举报人手里,举报人遭到查处,这种奇怪的事在全国也是非常罕见的!枣庄市气象局单森利用职权查处打击举报人的行为严重违犯了中纪委和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该规定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组织、党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违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检举、控告人依法进行的检举、控告。”第四条“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和查处检举、控告案件,必须严格保密” 第五条“受理机关工作人员无意或故意泄露检举、控告情况的,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第六条“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单位或被检举、控告人。”

    专家对此说,我国宪法规定,每一个中国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举报、检举、监督、批评、指正的权利。而枣庄市气象局职工举报局长的信件被有关部门转回被举报单森手里有违法律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9条,《刑法》第308条,都是专门针对举报人、证人的保护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先后发布了《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关于加强举报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文件作了详细补充,目的是保障举报人的人身安全。

    笔者通过了解,对枣庄市气象局举报信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感到震惊。举报和保护举报人是我国政府监督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人们不禁想问,单森是如何得到这些举报信件的?举报信转到被举报人手里,这是非常不正常,也是一种违犯党纪国法的行为,属于将举报人的举报信息完整地给了被举报对象。

    《国务院信访条例》(下称《条例》)第三十三条也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条例》规定,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单森的行为让一位满怀热情举报的公民心中陡生凉意。

    对于枣庄市气象局职工举报的问题,笔者近日与山东省气象局取得联系,该局办公室孙主任说,他们局党组非常重视,并对举报的内容给予解答,希望笔者不要报道。以下是职工们举报单森的部分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山东省气象局的答复意见。

枣庄市气象局借钱购买的、单森坐骑、丰田霸王越野车  车牌号:鲁D A3836

    举报气象局长超标准购买“霸王”车
                   
    2003年10月份,单森担任山东省枣庄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不久就把前任局长坐的奇瑞换成了帕萨特,他不是以工作和关心职工为重心,而是先讲究享受,置气象局欠外帐700多万元不顾,对职工福利属全省气象系统最低(8年没变化)这一现实状况也不管,决定改善坐骑,于是,借下属单位滕州气象局25万元、薛城气象局15万元共计40多万元买了辆超标准的丰田霸王越野车。2007年,单森又换成了丰田霸王越野,对此职工怨声载道,纷纷说道,这个车名和他的作风真的很般配!此车还曾挂过假军牌,为济L―0085,今年上半年对假军牌照的车查的紧,才换掉不久。

    中央规定,领导干部授意、指使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等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单森无数次违反财务规定,理应查处。

 

图为枣庄市气象局借滕州气象局借款买车的收据

    对于领导干部用车标准,中央也有明文规定,1999年中央和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规定:县级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领导干部在任同一职务期间配备的公务用车,五年之内不准更换。单森借钱购买40多万的豪华车严重违反中央规定。

    职工举报是否属实查问清楚并不难

    对于职工反映单森超标准购车一事,笔者与山东省气象局取得联系,该局办公室孙主任答复说:“经核实情况如下:枣庄市多山地、丘岭,为服务工农业生产,枣庄市政府给每个市直单位一定的补助配备一辆越野车,包括气象局。枣庄市气象局按规定购置的越野车属于公务用车,并非单森一人专用,不存在违规配备汽车问题。”

    笔者就此与枣庄市气象局一名举报人联系,该举报人说,枣庄市气象系统全体职工都知道单森买这辆霸王车是在市气象局欠下外债几百万元的情况下,借下属滕州局、薛城局钱购买的。有借据为证。当然他可以解释为借据是别的用处,但财务应该有买车发票。枣庄气象局的职工都知道车是春节前买的。

    关于枣庄市政府是否给每个市直单位一定的补助配备一辆越野车。该举报人说,一方面很多枣庄市的领导还没配备上这样规格的车,再说气象局的财政根本不属于地方,市政府哪来的善心?如果是枣庄市政府配的,单森早就吹破天了。

    该车是不是单森他一人专用?举报人说,职工们的眼睛是明亮的,车子也不是购买一天两天了,单森家住滕州市,随便跟踪两天就知道,他每天上下班从滕州到新城一直在用,其他人用过吗?纯粹是超标配车!如果像省局的解释“枣庄市多山地、丘岭,”越是落后地区越需要超标配车了?整个枣庄市都已经超标配车。到现在某些市领导要出远门还经常借用单森的车用呢。

    大屏幕购买是否存在不为人知的问题?

    2005年,枣庄市气象局搬迁新址,单森为了显示政绩,准备安装一套投影显示系统和会议系统设备。消息传出后,国内多家设备供应商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各种手段找到单森,最后单森违反《国家采购法》,没经过竞标等任何程序,擅自拍板把这个工程给了陕西中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单森在职工大会上购买这套设备花去200万元。据做这行的人士说,他们的行业潜规则是提成最少是工程款的20%。据其他厂商说该设备最多是150万元。

    据该局内部人员透露,做枣庄气象局这个项目经理后来又接了枣庄局的乡镇自动气象站工程。这个项目经理叫何建平,自从做完枣庄气象局这个工程后,你给他打电话说联系项目,只要说是枣庄的,他就会问是哪个单位、谁告诉你的号码,我现在在外边不方便,一会儿我给你打回去等等,让人感觉很不正常!

    据了解其它地市气象局,枣庄市气象局配置的移动气象台(又称气象应急监测系统)高出他们几十万元,也是购买中国华云技术开发公司的产品。

这辆订购3年之久才交付使用的移动气象车

    令人奇怪的是,局里从2005年就把这辆移动气象台设备款付给华云公司,到了2008年12月27日该公司才正式办理交接仪式,合同当时是怎么签订的?对方是否违约等都是稀里糊涂。以前单森说花130万元,后来在述职时又说100余万元。具体是多少只有单森清楚。其他兄弟局交款晚的提车比枣庄局还早,而且价格也低(差价基本是50-80万元)。

    “高价购买大屏幕和移动气象台设备”

    就职工举报的高价购买大屏幕和移动气象台设备问题,笔者与山东省气象局办公室孙主任联系,他说:“反映枣庄市气象局在购买大屏幕和移动气象台工作中,存在价格高等问题。枣庄市局在相关设备购买过程中,按照国家和气象部门的规定,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程序,设备采购公开透明。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笔者就此和举报人联系,举报人说,枣庄市气象局购买大屏幕是2005年。此消息传出后,多家设备供应商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各种办法找单森想供货,最后根本没经过竞标等任何程序,由单森拍板决定,把这个工程给了陕西中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政府部门采购必须“公开招标。”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对于违反采购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移动气象台的问题。举报人说,单森与中国华云公司建立业务关系后,把儿子也安排到这家公司上班。至于采购的同样设备价格可以和其他局对比,这没有什么秘密可言,随便打电话查询就能清楚。实际花了多少钱,枣庄局的财务也有帐可查。

    附:山东省气象系统最近三年被查处的腐败案例

    1、2007年潍坊市临朐县气象局局长因贪污受贿被判刑。

    2、2008年泰安市气象局防雷中心主任、副主任以及工程师因贪污私分公款被判刑。

    3、2009年5月,山东省气象局信息中心主任以及影视科科长被逮捕,现在还在审理中。据说因此案省气象局多名处级以上干部被传唤,包括前任省局相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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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kfwjg 2010-12-16 22:22
“省局王局长表扬了我们,我们为全省做出了牺牲,全省再也没有敢写举报信的了。”

这个王局长就是泄露举报信息的根子,大名王建国,在山东混不下去了,被弄到了河南异地做官,谁知道他在河南一样是臭不可闻。

之所以单森能如此嚣张,与王建国的违法乱纪分不开,就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不处分?反而异地做官,祸害别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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