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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海明要维权”记者会总结

已有 3065 次阅读2011-8-21 00:47 分享到微信

视频连接:https://video.sinovision.net/?id=3142

土豆版(感谢春夏上传):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AwjrNxKE-0E/

总结:

第一部分,房租

1.       纽约租房子未付抵押金$3000

2.       关键是他们28号会不会搬出去。如果28号不搬出去,就又欠房租了。

3.       我不代表房东。房东会自己找桑黄的。

4.       房东是我介绍的,看我的面子才租给他们,也没有签协议,价格也很便宜,包水电气游泳池费用才3000块,那里地税一个月就1000块,水电各费又1000块。现在变成我很没面子。

5.       房东要求5天之内要做决定,或者付租或者搬走,否则房东要找法警解决。

6.       现在没人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走,他们至少应该告诉我。我问了好多次,但他们从来不告诉我。

7.       房东也不抱太大希望他们会付。

8.       记者要打电话给房东?不知道房东愿不愿意。(海明自己拨电话)房东不接电话。

 

第二部分,律师费

9.       博讯造谣说海明律师楼自动摘牌了。造谣可能跟目前桑兰案有关。

10.   我已通知桑兰付律师费和法庭费用。她第二天回复说一分不少会付,也接受了好朋友曾啸的采访,不但说要付,而且说要提一箱子钱来。所以网上都说没争议。

11.   但两个礼拜过去了,律师费还没付,法庭费。而且他们正式告诉我没钱了,要回中国再付。

12.   他们之前还曾说带两万美金来美国呢!

13.   他们不仅不付法庭费,而且开始为难我了。比如通讯费用,要电话记录,寄信的收据,法庭的收据等。我们给了一部分单据,但他们说英文的看不懂,不算数。要长途电话公司的账单,传真的复印件,汽油费收据等。

14.   我一万五的账单已经打了五折了,并且都没包括去上州报案的一整天时间。桑黄来美国的签证是我帮忙办的,包括跟医院的联系,我都没有收费。

15.   如果他们不付,我就要去北京维权。这是个原则问题,我不是开玩笑。我同时也在美国告。

16.   他们说可以把中国银行的账户告诉我,但那有什么用。

17.   他们自己也说,律师效率很高。四个动议,一个诉讼书。但我的律师费不到莫虎的十分之一。不是我敷衍,而是我优惠了。

18.   希望他们在走之前至少付法庭费,这个已经很困难了。

19.   以前的秘书Alice跑去桑黄家开party过夜,有口头纠纷,被桑兰解雇了。

20.   桑兰现在还说我是她哥哥,但出现了这么多矛盾。

21.   “你现在不做她哥了?”“你拿我当猴耍啊?”

 

第三部分,秘书诉收债之苦

22.   周一去催,桑黄说2580马上给

23.   周三又催,桑黄说付钱可以,每项都要有收据,比如所有的电话记录和邮件记录。

24.   案子的复印有6000页,每页我们要付5分钱。

25.   找出来的有收据的费用是2091元。

26.   约好的周四一点来付钱,却不来,还说350元法庭费和送告票费没有收据,还要中文的。说账单要翻译成中文,还要签名。

27.   黄建威胁秘书说要收拾她。

28.   最后说中国账户取不出来那么多钱,只能取出一千块。

29.   桑黄说这些是私事,让海明不要在围脖上说。他们已经把海明的博客都截图了。

 

第四部分,海明总结

30.   为收这1000块,我们都花了一千块了。

31.   我不恨他们,我只是义愤填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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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回复 方枪枪 2011-9-24 04:54
看起来很无赖啊。
回复 mgzww999 2011-8-21 23:35
(为避免丢失,借艾艾的地方保存)

海明,你现在不是感情用事的时候,你应该多做理性分析、及时果断的应对。

显然,这是一出你们三个人联合上演的国际敲诈勒索丑剧。现在演砸了:民事诉讼将面临经济惩罚,刑事诉讼几乎一定面对报假案的刑事犯罪的处罚。

现在你和桑兰面临的是博弈论中著名囚徒理论的典型案例。你和桑兰都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你们继续合作,这是你和桑兰双方加起来损失最小的选择(合计损失=1+1),但是对于你和桑兰个人利益,都不是最佳选择。你和桑兰都还有另外一种选择:就是选择背叛,出卖对方,这种选择双方加起来的损失较继续合作要高(0+3),但是对于选择背叛的一方非常有利(0)。孙英先生为桑兰指出了对她最有利(0)、对你最无利(3)的选择。如果你认为桑兰会作出这种选择,你现在要做的不是在网上放屁,而是先发制人,选择背叛,做污点证人。事实上你已经在做了,但只是停留在舆论上,没有任何实质意思的。正是你的这种背叛的做法给桑兰提供了启示,让她选择在法律上先背叛你,做污点证人。下一步就看谁的动作快、下手狠了。由于你是律师,了解法律程序,如果选择做污点证人,可以抢在她的前面。但是桑兰做事狠毒而坚决,如果她认定背叛你当污点证人可以带给她最大利益,她不会向你这么拖泥带水,她会毫不犹豫的以最狠毒的手段背叛你。

至于孙鹰先生说的被告的配合和让步,我认为是桑兰和她的支持者的一厢情愿。但是对于你却是一种可能,一种非常可能的现实。桑兰是纣王加毒蛇,你再怎么坏也只是助纣为孽,刘家又不曾有恩与你,还有,你的所为多少和律师职业律师有关。从感情上和法律上,刘谢都更容易饶恕你。更重要的是,他们饶恕你不会使人产生任何疑问。但是对桑兰就不同了。如果在这种必胜的情况下,在不需要桑兰任何“配合”就可以获得彻底胜利的情况下,刘谢对桑兰的任何让步,那怕仅仅是隐性的让步,都会引起人们对他们道德的质问。也许他们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把柄在桑兰手中,也许他们13年前真有什么违法行为,只是追溯期过了,而逃掉了惩罚?

刘谢对桑兰的任何让步都是道德层面的失败、都是一定程度接受了桑兰泼在他们身上的污水。刘谢对海明的任何让步都可以从法律上的利弊来解释。莫虎在自己作为被告人对桑兰的让步是软弱,对海明的让步是宽容。

海明,主动权仍然在你手里,只是时间不多了。你的优势是懂法律,但是拖泥带水、多少有几分善良,容易失去机会。桑兰不懂法律,但是她本性凶狠、做事决断,而且没有任何人性,等她出手之后,你就没有机会了。何去何从,自己决定!
回复 春夏秋冬 2011-8-21 03:06
艾艾。。。
请加上土豆版: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AwjrNxKE-0E/
回复 mgzww999 2011-8-21 03:06
艾艾的总结非常好,以后干脆当法律记者算了。这个海明,想帮他都帮不了。简单总结一下就是:

1.扯出 毫不相关的房租问题,没到期催什么帐?变相承认家人或者自己就是房东。
2. 喜欢被人当猴耍,表情还真象黑猩猩。女秘书那段让人感觉专业些人真是一群腌臜之辈。
3. 这部分最蠢。收2580元费用,只有2091元有收据,最重要的法庭费都没收据。桑兰不全付是有道理的。
4. 都“义愤填膺”了还不是恨。

结论:目的是想把桑兰赶走,然后推卸责任。其实这本来对桑兰也好,可是蠢货自己不同意。
回复 庐山谣 2011-8-21 01:29
哇哈哈哈!!!

胖大海你也有今天啊。
感受到刘谢的心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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