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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江南 //www.sinovision.net/?71727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To reach a port we must sail, sometimes with the wind, and sometimes agains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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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先生,你在玩文字游戏吗?

已有 5008 次阅读2011-9-21 09:02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这是对我博文《岳东晓,你是选择性失明吗?》的更新。原文附后。

看到岳先生昨晚对他的翻译作了补充。其中有一句shares his bachelor duplex,他翻成了"同居于一套公寓"。
译成同居字面上没错,但是同居在中文里有特指的。这样的翻译是偷换概念,故意制造歧义。

Sharing an apartment在美国可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一般是指合租一套公寓。(因为这套公寓属于薛,所以不算租,所以一个更好的译法就是合住。我得承认,我也不知道在这里怎么译Share最合适。网友中高手很多,请指教。)几乎每个留学生都有过这样的经历,男女合住的也很多。岳先生自己也应该有过类似的经历,不会不知道。难道这就成了同居?

此外,我在翻译中忽略了duplex,一般它指双层公寓。所以住两个家庭是完全适可的。

再加一句,岳先生讲“篇博文才出来两分钟,就有人撰文说我选择性翻译了下图中的文字”。我想应该指的是我这一篇。但我不清楚岳先生的两分钟怎么算出来的。他的time stamp是11:53,我的是14:02。这应该是差两小时。这个本来微不足道,我并不想吹毛求疵。但岳先生似乎是指我属于某个阴谋集团。那就请岳先生看一看我究竟属于哪一个。链接总出错,请直接寻找我的博文《岳东晓 vs. 海明 (附岳东晓联邦法院知识产权诉讼案裁决概要)》。

 

刚看到岳东晓先生发了一篇新博文《桑兰、薛伟森合影下面的文字》

岳先生翻译了其中的一断话,却没有翻译紧接着照片的那句话。所以我代为翻译一下。

精神伴侣: 中国运动员(左)和一个纽约大学学生结为好友,并且和他 - 柏拉图式* - 分享他的单身公寓。

*精神上的,非肉体的

岳先生,请你更正。我即删此博文。谢谢。

[阅读全文]
编辑 | 删除 | 评论(14) | 阅读(652) | 发表于: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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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6 个评论)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1-9-24 22:39
To: 普渡众生999 你曾经说:
不是要你回答。只是看了你转载的岳不群翻译后,借你宝地发个感想。没想去问他,那里不是人去的地方。
明白。
回复 普渡众生999 2011-9-24 22:37
To: 海明是阿Q 你曾经说:
你问了两句,是问我吗?应该去问岳东晓才对。
不是要你回答。只是看了你转载的岳不群翻译后,借你宝地发个感想。没想去问他,那里不是人去的地方。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1-9-24 22:30
To: 普渡众生999 你曾经说:
不知薛公子和桑母算不算同居?
你问了两句,是问我吗?应该去问岳东晓才对。
回复 普渡众生999 2011-9-24 20:59
不知薛公子和桑母算不算同居?
回复 普渡众生999 2011-9-24 14:33
不知岳不群和岳灵珊算不算同居?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1-9-23 19:27
To: 忍不住说一句 你曾经说:
在桑兰诉讼案中,一直是围绕着法律问题在讨论。是有特定环境的,因此在此也是有狭义,而不是文学上的运用,更不是古典文学上的。即使是现代文学,“同居”是指婚姻的一种形式了。
http://www.lawtime.cn/info/hunyin/hunwaitongji/2008101021021.html

“如果指使一些走狗企图压制言论,结果将适得其反。”你这句话很难理解,没有主语,谁指使?博主(因为你在与博主对话)?谁是走狗?和你意见不同,就是走

谢谢您为我澄清解释。请您进一步观察,看到我有过火言论立即提醒。免得我越陷越深,走火入魔。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1-9-23 19:24
To: 忍不住说一句 你曾经说:
康德为德国古典哲学家。这是他的名言之一。全句为:有两件事物越思考就越觉得震撼与敬畏,那便是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准则(Zwei Dinge erfüllen das Gemüt mit immer neuer und zunehmender Bewunderung und Ehrfurcht, je öfter und anhaltender sich das Nachdenken damit beschäftigt: Der bestirnte Himmel ü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 in mir.)
谢谢,您太有学问了。我也觉着纳闷,韦德这打球的混小子怎么也说得出这么有哲理的话。敢情是抄的。
回复 忍不住说一句 2011-9-22 03:11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我没有特指你这篇文章。我的印象是在我写了几篇换个角度思维的文章后,中文网上出现一系列人身攻击性博文。至于翻译上的用词,同居是正确的选择,没有比这更恰当的词。现代汉语词典上举例为:【①共同住在一处: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老少三代同居一室。 】有人硬要狭义理解为男女同床,不是我能控制的。

桑兰与薛伟森已经够亲密了。在公开杂志上的照片都是贴着脸的。如果有什么其他事,应该老老实实承认。这是

在桑兰诉讼案中,一直是围绕着法律问题在讨论。是有特定环境的,因此在此也是有狭义,而不是文学上的运用,更不是古典文学上的。即使是现代文学,“同居”是指婚姻的一种形式了。
http://www.lawtime.cn/info/hunyin/hunwaitongji/2008101021021.html

“如果指使一些走狗企图压制言论,结果将适得其反。”你这句话很难理解,没有主语,谁指使?博主(因为你在与博主对话)?谁是走狗?和你意见不同,就是走狗?网络是个自由言论的平台,怎么压制言论?直许州官方火,不许百姓点灯?我的观察是“海明是阿Q“博主一直文明用语,你在此用“指使”和“走狗”之词,失态了,与你博士身份不符。
回复 忍不住说一句 2011-9-22 02:54
康德为德国古典哲学家。这是他的名言之一。全句为:有两件事物越思考就越觉得震撼与敬畏,那便是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准则(Zwei Dinge erfüllen das Gemüt mit immer neuer und zunehmender Bewunderung und Ehrfurcht, je öfter und anhaltender sich das Nachdenken damit beschäftigt: Der bestirnte Himmel ü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 in mir.)
回复 岳东晓 2011-9-22 02:29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我没有特指你这篇文章。我的印象是在我写了几篇换个角度思维的文章后,中文网上出现一系列人身攻击性博文。至于翻译上的用词,同居是正确的选择,没有比这更恰当的词。现代汉语词典上举例为:【①共同住在一处: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老少三代同居一室。 】有人硬要狭义理解为男女同床,不是我能控制的。

桑兰与薛伟森已经够亲密了。在公开杂志上的照片都是贴着脸的。如果有什么其他事,应该老老实实承认。这是

贴重了。请删掉一个。
回复 岳东晓 2011-9-22 02:28
我没有特指你这篇文章。我的印象是在我写了几篇换个角度思维的文章后,中文网上出现一系列人身攻击性博文。至于翻译上的用词,同居是正确的选择,没有比这更恰当的词。现代汉语词典上举例为:【①共同住在一处: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老少三代同居一室。 】有人硬要狭义理解为男女同床,不是我能控制的。

桑兰与薛伟森已经够亲密了。在公开杂志上的照片都是贴着脸的。如果有什么其他事,应该老老实实承认。这是我的建议。

如果指使一些走狗企图压制言论,结果将适得其反。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1-9-21 18:44
To: 忍不住说一句 你曾经说:
建议你把你放在博客名下的那句康德名言也翻译给岳博士听:Der bestirnte Himmel ü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 in mir“,不过他只会承认有Gesetz, 而不承认有Moral的。。。:-)
我也忍不住说一句,康德是谁?上面这句话是我从NBA星光大道颁奖典礼韦德致词里抄的。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1-9-21 17:37
谢谢各位网友的好建议。想了想,不该由我来定夺。反正各位的留言大家都看得到,所以我就偷懒不改原文了。在美中网,经常留言比博文更精辟的。
回复 Northstar 2011-9-21 16:54
To: 14417335 你曾经说:
岳小人(真生生玷污了岳飞的姓)的翻译是不公正的。翻译为【合租】仍然欠妥,因为桑不出钱。翻译为“下榻”或者“寄宿”更为合理。
同意你的说法,因为她没有付费,不应该翻译成“合租”,“借居”、“寄宿”更准确。阴沟里的老鼠故意翻译成“同居”居心叵测、没安好心。
回复 忍不住说一句 2011-9-21 15:10
建议你把你放在博客名下的那句康德名言也翻译给岳博士听:Der bestirnte Himmel ü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 in mir“,不过他只会承认有Gesetz, 而不承认有Moral的。。。:-)
回复 忍不住说一句 2011-9-21 15:05
合租在国外是一个普遍的不能在普遍的现象了,尤其在学生和年轻人中。即使在国内,合租也越来越普遍,绝没有人会把它称做“同居”。如果我们使用中文的”同居“,一定是指“男女二人包括有性生活的共同生活”。即使是英文,“to share an apartment“ 和 ”to live in concubinage“的意义相差十万八千里。不过,把“shares his bachelor duplex“ 翻译成”同居“,倒是多多少少能为性侵提供佐证的。是有意还是笔误?
回复 围观群众 2011-9-21 12:58
越来越讨厌月洞箫了
回复 LongSpear 2011-9-21 12:05
翻译成“共住”,“暂住”“借助”应该都通。“同居”显然是瞎掰了。
回复 清流见底 2011-9-21 11:35
To: 看好戏 你曾经说:
岳东晓对烂人情有独钟,
现在因为对桑兰情有独钟而放弃了原来宣布的中立立场,
所以大家就不要理这个同样烂的烂人了,
只要他不扮演海明的角色,
他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假如扮演海明的角色,后果是进一步身败名裂。
回复 看好戏 2011-9-21 11:12
岳东晓对烂人情有独钟,
现在因为对桑兰情有独钟而放弃了原来宣布的中立立场,
所以大家就不要理这个同样烂的烂人了,
只要他不扮演海明的角色,
他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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