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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江南 //www.sinovision.net/?71727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To reach a port we must sail, sometimes with the wind, and sometimes agains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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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 vs. 海明 (附岳东晓联邦法院知识产权诉讼案裁决概要,更新版)

已有 4819 次阅读2011-8-27 12:04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注:有好心网友跟我提醒指出,是岳东晓先生先骂别人“阴沟里的老鼠”,后来才有mgzww999网友用这个词反讽。如果是这样,那么mgzww999网友的言论是他个人意见的一种表达方式,不算人身攻击,我没有理由指责。所以我在此向mgzww999网友郑重致歉。

 

桑兰案发展到今天,真可谓三教九流,个个粉墨来登场。其中有一位叫mgzww999的网友,更是引人注目。我对他关注已久,起初我对他赞赏有加。他的文笔,他的分析能力,都是超群的。不晓得他怎么看我,我一直把他当作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可是近来,他性情大变,就象是得了Stockholm syndrome。但这不是我要说的重点。我要说的是他对岳东晓的无端攻击,让人齿冷心寒。

他说岳先生是像海明一样的小人,甚至更坏,是“阴沟里的老鼠”。人一旦失去心智,写的东西就混乱了。所以他给出的具体理由我也看不太懂,反正和岳先生在贺梅案上的立场或解读有关。

贺梅案不象桑兰案这样黑白分明,它错综复杂,连法院都几番审理,所以我不想再去争论它的是是非非。我只谈谈一件亲身经历的,最近发生的,而且是被mgzww999自称为改变他对岳先生看法的事情。用他的原话:”我再翻译他给AP的公开信之前一直很佩服他,但是翻译到一半才看出他为桑兰正名的险恶用心,他自己又三番五次声明不签名,又是陷害网友。“ 

一个多月前,桑海和保险公司的秘密协议被AP报道。网友们发动群众要写个联名信给AP澄清真相。但大多数网友的英语一般,所以恕我直言,写出来的初稿确实洋泾浜。于是岳先生另起炉灶,帮忙起草了一封短信。同时明确声明他提供文字,而对做法有保留。这明明是一份义举,却被mgzww999诬蔑成阴谋,就因为岳没有写恶毒攻击桑兰的文字。

岳先生对桑兰案的看法一向是公开的,保持中立,那自然写出来的东西会流露出这个观点。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篇写给中立的新闻社的信件。当然要就事论事,避免过激言论。退一万步来讲,岳还说了仅供参考,允许网友对他的草稿做任何改动。你不会写,但会读的,如果觉得不喜欢可以改动或者干脆不采纳。既然用了,就说明他写的有可取之处,现在凭什么说他是“陷害网友“”?

我和岳先生素不相识,也不赞同他的很多观点,尤其反对他用民族主义的视角看待几乎所有问题。但是他在法律上的实践经历,他的顽强执着,在贺梅案上的义举,都让我由衷钦佩。有时候,过分执着会让人觉得偏执,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他现在已经做到的,是我们很多人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人类社会再演变也改变不了。

如果我们华人社会多一些像岳非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少一些像海大律师这样的流氓无赖,那么像桑黄这样的渣滓就不会浮出水面,我们也就不用在这里奢谈什么人类的基本道德。  

 

下面是岳东晓联邦法院知识产权诉讼案裁决概要。按理说岳先生自己应该有更详细的资料,不知为何他不公布。我仅收集一些网上公开的材料,以资佐证。如有偏颇不全,欢迎指正。
新的一些详细资料,解答了我部分疑问。其实就在美中网上,早先没看到。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zl/details/81430.html

岳东晓 vs. 海明 (附岳东晓联邦法院知识产权诉讼案裁决概要,更新版)_图1-1

 
岳东晓 vs. 海明 (附岳东晓联邦法院知识产权诉讼案裁决概要,更新版)_图1-2

岳东晓 vs. 海明 (附岳东晓联邦法院知识产权诉讼案裁决概要,更新版)_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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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5 个评论)

回复 排队等船票 2011-9-6 14:49
To: 雅鲁藏布 你曾经说:
还有,岳大肆贬低不用真名的网友。本来这个是个人爱好。我还说他用真名是为了炒作自己呢。我用网名再炒作也没有现实中的利益相关吧。这个和他的做派是一贯的。就是和他不同的都是坏的。
非常赞同。岳的心理其实与海明一样,炒作。
回复 truehonest 2011-8-27 19:09
To: 何哲 你曾经说:
岳的毛病是动辄给持不同意见者扣帽子,网民地位都是平等的,都有议论事情的权利,想说甚就说甚,不要横加干涉。
喜欢骂不同意见的人是老鼠,人渣。网上对他持不同意见的人不少,他骂得过来吗?

好好说话都不会,开始怀疑他的水平和人品了。
回复 看好戏 2011-8-27 17:27
To: 何哲 你曾经说:
岳的毛病是动辄给持不同意见者扣帽子,网民地位都是平等的,都有议论事情的权利,想说甚就说甚,不要横加干涉。
说得对,
岳东晓这样的做法是我们看戏党的大敌啊。
不过只要岳东晓无法阻止看戏党挑拨离间看好戏,
我们也要充分利用岳东晓来为我们挑拨好戏服务。
回复 何哲 2011-8-27 15:42
你记住,永远不要妄图封住别人的嘴,那是徒劳的。
回复 雅鲁藏布 2011-8-27 14:15
To: watcher 你曾经说:
岳先生的个性有他的特点,本人也不是完全赞同,包括他的一些民族主义的看法和观点,但是不可否定,他的大智大勇,聪明才智,基于人类基本公平、正义,为了理念能够不计个人得失,拔刀相助的义行是完胜的英雄壮举,是百年来,华人第一次在英美法制体系下完胜的经典案例,这是事实,时间和历史将继续证明。
所有攻击谩骂岳和贺梅案的观点都是浅薄之识,这里不讨论贺绍强的品行、为人,不能因此而一笔抹杀贺梅案的正当性和其深

你的这句“为什么别人一定要赞同你的看法和意见?只能允许你的观点存在?第二种观点就是错?就不能存在?”我完全赞同。不妨用这个标准衡量一下各位公共人物的言行吧。
回复 linling1013 2011-8-27 14:12
姓岳的真的不是什么好东东。。。他就是不让贺梅安生。。。贺梅案结束好几年了,他又翻出来炒作,人家两家已经和好,他又出来挑拨。。。就是一个大王八。。。不得好死
回复 linling1013 2011-8-27 14:12
姓岳的真的不是什么好东东。。。他就是不让贺梅安生。。。贺梅案结束好几年了,他又翻出来炒作,人家两家已经和好,他又出来挑拨。。。就是一个大王八。。。不得好死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1-8-27 13:40
To: watcher 你曾经说:
岳先生的个性有他的特点,本人也不是完全赞同,包括他的一些民族主义的看法和观点,但是不可否定,他的大智大勇,聪明才智,基于人类基本公平、正义,为了理念能够不计个人得失,拔刀相助的义行是完胜的英雄壮举,是百年来,华人第一次在英美法制体系下完胜的经典案例,这是事实,时间和历史将继续证明。
所有攻击谩骂岳和贺梅案的观点都是浅薄之识,这里不讨论贺绍强的品行、为人,不能因此而一笔抹杀贺梅案的正当性和其深

谢谢你的留言,你说了很多我想说的东西。
回复 律师 2011-8-27 13:39
Interesting.
回复 watcher 2011-8-27 13:29
岳先生的个性有他的特点,本人也不是完全赞同,包括他的一些民族主义的看法和观点,但是不可否定,他的大智大勇,聪明才智,基于人类基本公平、正义,为了理念能够不计个人得失,拔刀相助的义行是完胜的英雄壮举,是百年来,华人第一次在英美法制体系下完胜的经典案例,这是事实,时间和历史将继续证明。
所有攻击谩骂岳和贺梅案的观点都是浅薄之识,这里不讨论贺绍强的品行、为人,不能因此而一笔抹杀贺梅案的正当性和其深远的意义,看不惯岳的言行风格的人应学会不要带着这样那样的有色眼镜去正确看待贺梅案本身的正义性。妒忌、偏激在此无济于事。
非常同意忆江南之言:”(岳)现在已经做到的,是我们很多人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所有诬蔑、讥笑岳及贺梅案的老兄们,你们面对过美国法庭吗?哪怕一次?你们有过面对法官本人当庭撒谎,做伪证,要置于你死地的经历吗?你们有过在法庭上因为不公平不公正歧视而一次又一次失败的经历吗?没有的话,请闭上你的臭嘴。想要学习岳上法庭真刀真枪见识一下,先打两天的官司再来说风凉话也不迟,不过,上法庭前记着一定要买“尿不湿”。
最后再说两点:
1。桑黄案至今,一些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谩骂口吻攻击岳私下与桑黄勾结要代理告海明,尤其是岳不写博客的日子里,其实,这正是岳早就告白天下,桑兰案只是普通刑事案,不存在什么大事大非的正义道德,他本人决不会参与其间,岳是有头脑的,更重要的是岳是有正义感的。
2。近来,网友们对桑更坏还是海更坏,该惩罚谁的问题上闹的大动干戈,甚至谩骂对打,值吗?有必要吗?
人世间所有纷争不都是非得认为自己就是绝对正确,别人非得听自己的、顺从自己的主张,不然就翻脸!
谁人能绝对正确?你吗?
为什么别人一定要赞同你的看法和意见?只能允许你的观点存在?第二种观点就是错?就不能存在?
清醒吧!你会觉得世界多美好!多丰富多彩!
其实桑海同样毒,同样值得惩罚,抨击海明多的人大都为有点人生阅历,或对法庭、律师有过经历,认识到无良律师对社会有更大的危害性而已。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1-8-27 13:25
To: 雅鲁藏布 你曾经说:
我为什么不喜欢岳:

1。 及其心胸狭窄,不能容任何不同意见。
2。 何哲网友说的这条。
3。 不管在贺梅案中是何角色,那个案子从法律角度盖棺定论了,人家两家和好是好事。本来大家没谁把它弄出来说三道四。岳没完没了说个没完,像个祥林嫂,我只能认为他是为了自己炒作,有个人利益在里面。
4。在他炒作过程中完全不顾逻辑,所有事都用对他有利的方法去讲,哪怕歪曲事实,没有根据,或者自相

谢谢你的留言。我对岳先生的辩护到此为止,主要是想说我们不要追求高,大,全。
我已经说了钦佩他的理由。对别人性格上的少许看法,我尽量留在自己心里,除非他因此做出危害他人的事情。
回复 雅鲁藏布 2011-8-27 12:59
还有,岳大肆贬低不用真名的网友。本来这个是个人爱好。我还说他用真名是为了炒作自己呢。我用网名再炒作也没有现实中的利益相关吧。这个和他的做派是一贯的。就是和他不同的都是坏的。
回复 雅鲁藏布 2011-8-27 12:56
我为什么不喜欢岳:

1。 及其心胸狭窄,不能容任何不同意见。
2。 何哲网友说的这条。
3。 不管在贺梅案中是何角色,那个案子从法律角度盖棺定论了,人家两家和好是好事。本来大家没谁把它弄出来说三道四。岳没完没了说个没完,像个祥林嫂,我只能认为他是为了自己炒作,有个人利益在里面。
4。在他炒作过程中完全不顾逻辑,所有事都用对他有利的方法去讲,哪怕歪曲事实,没有根据,或者自相矛盾。不惜扣帽子,用文革语言。

说实话,刚知道岳是从他对桑兰案的评论开始,觉得他有水平。然后就是看他炒作贺梅案,和他的做派,开始渐渐烦他。然后,觉得他在桑兰案中一些话也是有个人目的。
回复 何哲 2011-8-27 12:43
岳的毛病是动辄给持不同意见者扣帽子,网民地位都是平等的,都有议论事情的权利,想说甚就说甚,不要横加干涉。
回复 有子的士兵甲 2011-8-27 12:13
岳太高傲了!以前根本不屑解释,导致网上全是比较黑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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