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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律师徐晓冰面临惩罚风险

热度 39已有 53174 次阅读2014-9-9 12:31 | 律师 分享到微信

桑兰律师徐晓冰面临惩罚风险_图5-1

徐晓冰律师(照片取自徐晓冰律师的新浪博客


今天《新华社》发文,详细报道桑兰案的最新进展。案件之初,按照我的理解,诉讼程序对原告有利,法官必须假定原告的申诉属实,而被告也没有亮出自己的证据,其结果是部分没有过期的诉项被允许进入诉讼程序。如今诉讼已经进入“发现”或“取证”阶段,情况与前不同了,在这个阶段,双方都要亮出自己的证据,必须真材实料,让证据说话。


按照取证程序的规定,刘、谢向原告提供了有关《桑兰基金》的章程、全部账目、往来信件等等,令人惊讶的是,桑兰的代理律师徐晓冰亮出多达约1900页的所谓证据资料,却没有一件能支持原告的诉项。例如,原告在诉状中提出,刘、谢在其博客中有两段诽谤性言论,法官也接受了原告的说法,现在被告问原告,这两段言论的具体出处在哪里?原告不能明确答复,也就是说,这两段所谓的“诽谤”言论实际不存在。


徐晓冰在答复被告的书面质询(interrogation)时,不直接回应被告的问题,却说“正在调查中”。既然是在调查,取证程序允许原告也有权向被告提出25个问题,要求被告书面答复,而原告却连一个问题也没有提出。


桑兰诉海明案的口头取证中,律师问桑兰:你为什么要控告刘、谢?她回答说:因为他们当年欺骗了我。又问:他们欺骗你什么了?桑兰答称:正在调查中。


莫虎首次披露,桑兰诉刘、谢在博客上使用她的声音和照片,不当牟利,但是实际上桑兰通过黄健在2010/2011年的电子邮件中,不仅明确同意刘、谢在网上使用桑兰的声音和照片,而且提供了很多照片和《缘份》一歌的mp3文件。但是到了11年4月,却控告刘、谢侵犯隐私。至于不当牟利,更是提不出任何证据。


如此滥诉,被告要求法院予以惩罚是理所当然的。现在莫虎律师给出21天的限期,如果不撤诉,就要面临法院的惩罚风险,而徐晓冰律师要承担主要责任


今将《新华社》报道的原文转载于下,供关心此案的朋友们参考。


《新华社》:莫虎要求桑兰三周内撤诉 否则将请求法庭惩罚其滥诉行为
2014年09月09日 15:53:30

  新华社纽约9月9日体育专电 桑兰跨国天价诉讼的被告律师莫虎8日致函桑兰的律师徐晓冰,要求他们在21天之内全面撤诉,否则将再次要求法官对他们的滥诉行为给予惩罚。

  莫虎代表刘国生、谢晓虹和 他自己在信中说,依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第11条(Rule 11)的要求,他将给桑兰保留21天的“安全港(Safe Harbor)”期。倘若桑兰不 肯在此期限之内撤销对刘、谢、莫的所有指控,莫虎将再次要求法官依据Rule 11对桑兰和徐晓冰的滥诉行为进行惩罚。他们所面临的风险之一,是被判处替 被告支付律师费用。

  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的网站公布了莫虎给徐晓冰的这封信。莫虎在信中说,官司已经进入(证据)发现(Discovery)阶段,桑兰仍然拿不出哪怕一件证据来支撑她的指控。她目前不过是通过不停地骚扰被告,来增加被告的诉讼成本。这些都是滥诉(Frivolous argument)行为。

  莫虎历数桑兰及其律师滥诉的种种表现,包括拿不出任何证据来支撑她的指控(如,桑兰说刘国生在他的博客里说了两句诽谤她的话,却无法指明这两句话出现在他的哪一篇博客中的哪一个位置),不按规矩提供证据(如,不注明哪条证据是对应哪一项指控的),同一份证据反复提交,提交完全无关的证据等等。

  信件说,桑兰指控谢晓虹未经授权使用她的形象和声音谋利,但书面证据显示,正是她的经纪人黄健主 动提供、授权、甚至催促谢晓虹在自己的博客上添加桑兰的形象和声音的。具体来说,为了纪念与桑兰的结识,谢晓虹制作了一首歌曲,取名叫《缘分》。她自己撰 写了歌词,自己花钱聘请音乐家进行谱曲,然后自己投资邀请桑兰一起于2002年录制了音乐CD盘(非卖品)。黄健亲自给谢晓虹提供了《缘分》的mp3音乐 播放器的制式文件,以便她能够在网上使用这首歌。谢晓虹退休后开设了自己的博客,里面介绍过桑兰的故事。出于对桑兰的尊重,谢晓虹询问桑兰是否允许她在博 客中使用桑兰的一些近照:“你们(桑兰与黄健)的幸福生活照片可以上我的博客吗?”桑兰的代理人黄健在第二天,即2011年2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答复称: “您(谢晓虹)就发(刊登在博客上)吧,没问题。”

  桑兰自己通过黄健同意谢晓虹使用《缘分》和她的照片,却在起诉书里指控谢晓虹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声音权。莫虎说:“这是无端指控和滥诉教科书般的一个例子。”

  此外,桑兰指控刘、谢侵吞了她的私人钱物,给出的证据却是一篇介绍桑兰如何感激刘、谢一家人恩情的新闻报道。莫虎说桑兰拿出这样的“证据”来打官司,实在“太离谱”了。

  莫虎曾经在2011年7月第一次请求法官依据Rule 11对桑兰和她当时的律师海明进行惩罚,但没有被法官接受。当时官司还处在初始阶段,依照法 律,法庭必须先假设原告桑兰所说句句为实,所有的裁决也都必须向着对她有利的方向做出。莫虎说,现在官司进入到(证据)发现阶段,法官将会依据证据来进行 裁决。

  桑兰案的助理法官弗朗西斯曾于7月30日命令桑兰律师徐晓冰在8月15日前按照规矩答复莫虎的询问,否则将可能受到支付被告律师费用的处罚。那是桑兰跨国天价官司审案法官第一次提出桑兰支付对方律师费的问题。

  前国家队体操运动员桑兰1998年在纽约参加友好运动会时不幸摔成高位截瘫。在纽约的医院接受完手术和康复治疗后,桑兰住进了美籍华人刘国生和谢晓虹 的家里养伤。10年之后,桑兰曾带着她当时的经纪人、现在的丈夫兼经纪人黄健一起从北京飞到纽约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然而,到了2011年4月,桑兰将美 国的媒体巨头时代华纳、美国体操协会、相关的保险公司、刘国生和谢晓虹以及他们的律师朋友莫虎等告上美国联邦法院,索求巨额赔偿。最高时,她的索赔要求曾 达到21亿美元。

  就在这场跨国天价的民事官司还在进行的过程当中,桑兰在2011年7月前往美国的警察局报刑事案,指控谢晓虹的儿子薛伟森曾经在她养伤期间强奸了她。 不过,警方认为她的陈述“经不起合理质疑”,不予立案。报案失败后,桑兰跟她的前任律师海明闹翻,两人在纽约法庭上互相控告。桑兰指控海明对她进行了“误 导”,造成她前往警察局报了性侵刑事案。海明则指控桑兰向警方报性侵刑事案完全是出于她自己的本意。海明还说,桑兰报刑事案的目的之一是想以被害人的身份 申请美国一种比较特殊的U签证,以完成其最终移民美国的计划。

  2011年8月,海明提出辞职。2012年3月,海明向刘、谢、莫等公开道歉,并且赔偿给他们5000美元。刘、谢、莫则表示接受道歉,对他从此既往不咎。莫虎此次也没有将海明列入Rule 11惩罚对象。

  此后,徐晓冰律师接替海明的位置,帮助桑兰继续打官司。

  三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桑兰跨国天价官司仍然没有进入开庭审理阶段。被告数量从最初的近40个,缩减到现在的3个。桑兰先后主动撤销了对时代华纳公司和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老板特纳的指控;在与相关保险公司和美国体操协会达成和解后,也撤销了对他们的指控;对CNN和30个不知真实身份的网友, 桑兰虽然一再表示不愿撤诉,无奈法官认为她的指控于法无据,不予审理。自2014年6月25日之后,桑兰跨国天价官司的被告只剩下刘国生、谢晓虹以及他们 的律师朋友莫虎。对他们的指控也仅涉及以下四个方面:1、基金账目;2、刘国生涉嫌诽谤她(两句话);3、侵犯隐私(谢晓虹涉嫌未经许可使用桑兰的声音和 肖像);4、侵吞财物(刘、谢涉嫌侵吞了桑兰的纪念品及尿布之类的物品)。

  莫虎说,在桑兰所提供的近2000页的所谓证据中,没有一个能够支持她的上述任何一项指控。(完)



声明:有关此案的全部文件,可以从美国联邦法院网站PACER.gov上找到,案件编号为:11-cv-02870,对本案案情的真实状况,应以法院公布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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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12 个评论)

回复 鸡生蛋 2014-9-10 23:06
ksliu: 没有人恐吓徐,但是法官在7月30日的命令中也已经警告徐,如果不按规定答复莫虎的质询,将予以惩罚。

法官命令的原文如下:By August 15, 2014, plaintiff shall ...
是什么样的后果他自己承担,我反感任何对徐的人身攻击。这是道德问题。
回复 鸡生蛋 2014-9-10 23:03
明月娘: 黑呀,你是不是那个天山上的妹妹。
他就是黄健,这你都看不出来就太逊了。

发个毒誓:他不是黄健我被车撞死好了。
回复 明月娘 2014-9-10 23:02
有点黑: 你不就是阿黄嘛,自己抽自己嘴巴还上瘾了不是?做人怎么能贱到这种程度,开眼了。
我要是老刘,不把你们几个混账东西打得满地找牙,跪地求饶决不罢休。
对付无赖 ...
黑呀,你是不是那个天山上的妹妹。
回复 鸡生蛋 2014-9-10 23:01
有点黑: 你不就是阿黄嘛,自己抽自己嘴巴还上瘾了不是?做人怎么能贱到这种程度,开眼了。
我要是老刘,不把你们几个混账东西打得满地找牙,跪地求饶决不罢休。
对付无赖 ...
什么霹雳手段?端屎端尿吗?不是我说你黄健,你左看右看都像个太监。
回复 ImYoona 2014-9-10 23:00
随笔: 刚看到LAO的分析,徐律师如果在知道没有证据支持“诽谤”的条件下还不撤诉的话将会面临R11的惩处,能不能让LAO解释一下,如果桑兰坚持不撤诉,律师有没有权利单 ...
大洋彼岸老和尚回答随笔如下:
如果桑兰坚持不撤诉,绿司没有权利单方撤诉,在这种情形下(律师认为事实法律无法支持诉讼),律师将必须提出辞职动议,请求法官批准。
回复 鸡生蛋 2014-9-10 22:59
njhunter: 美国确实有许多不良律师,害人害己。这官司对原告和被告都没任何好处,你说这种律师该不该惩罚 负责的律师不会接对客户不利的案子。 ...
律师只负责赚钱,当然后果也自负。坚持我的看法,任何对律师的职业行为的攻击都是卑鄙的。

我认为R11动不到徐,理由我前面已经说了。

以前那种对徐的网络上(舆论)的攻击,是卑鄙的,是文革的手法。
回复 有点黑 2014-9-10 22:57
鸡生蛋: 所谓桑兰要告老刘诽谤,刘那篇博文我是看了的,现在也还记得很清楚,记得刘那篇博文是在桑起诉刘谢不久后发的,大意是说,某某某残疾人可以做什么,桑兰如果肯去 ...
你不就是阿黄嘛,自己抽自己嘴巴还上瘾了不是?做人怎么能贱到这种程度,开眼了。
我要是老刘,不把你们几个混账东西打得满地找牙,跪地求饶决不罢休。
对付无赖必须用霹雳手段。
回复 明月娘 2014-9-10 22:54
njhunter: 没出过大堂,但出过小堂,还当过陪审员
999咋就没照面难道是传说中的大棚子?
回复 njhunter 2014-9-10 22:38
明月娘: 猎人好像出过大堂,没有那么好玩。
没出过大堂,但出过小堂,还当过陪审员
回复 明月娘 2014-9-10 22:34
njhunter: 有时是挺有意思的 。你没出过庭吗
猎人好像出过大堂,没有那么好玩。
回复 njhunter 2014-9-10 22:34
鸡生蛋: 徐也就是为了混晚饭吃,而且是合法地正当地混碗饭吃,你这是麻绳上绑灯泡-------------搞错了地方。
美国确实有许多不良律师,害人害己。这官司对原告和被告都没任何好处,你说这种律师该不该惩罚 负责的律师不会接对客户不利的案子。
回复 njhunter 2014-9-10 22:30
随笔: 打官司好玩哈?
有时是挺有意思的 。你没出过庭吗
回复 njhunter 2014-9-10 22:26
鸡生蛋: 当然启动R11是刘莫的权利,但我认为这除了吓唬吓唬徐外,伤不了徐的毫毛。

并且我认为,任何恐吓徐的行为都是卑鄙的。

猎人,得罪了哦。   ...
有啥可得罪的,不都是在这闲扯吗。

我不认为是恐吓。从徐的行为和现有证据看,徐是明白这个官司是赢不了的,因为他根本没有有效的证据支持他的诉讼。送一大堆无关的中文文字当证据只是浪费别人的时间而已。这都是frivolous litigation的表现。
回复 ksliu 2014-9-10 22:13
鸡生蛋: 当然启动R11是刘莫的权利,但我认为这除了吓唬吓唬徐外,伤不了徐的毫毛。

并且我认为,任何恐吓徐的行为都是卑鄙的。

猎人,得罪了哦。                ...
没有人恐吓徐,但是法官在7月30日的命令中已经发出警告,如果原告不按规定答复莫虎的质询,将予以惩罚。

法官命令的原文如下:By August 15, 2014, plaintiff shall provide amended answers to Individual Defendants' First Set of Interrogatories to Plaintiff Sang Lan that properly respond to each interrogatory and do not simply refer defendants to plaintiff's entire document production. Failure to comply with this order shall result in sanctions, potentially including an award of attorneys' fees and costs. (8月15日之前,原告应修改对被告质询的答复,正确答复每一项质询,不得简单引用原告的全部文件。如果违反本命令,将受到惩罚,可能包括支付律师费用和成本。)

法官的命令和警告可不是恐吓,不是说说而已的,更不是闹着玩的。这个命令和R-11无关,罚的对象似乎是原告。
回复 鸡生蛋 2014-9-10 22:06
ksliu: 我的这篇博文题目叫做《给桑兰的信》,发表于2011年4月11日美国中文网,现在虽然被删除,但是早已列入海明诉状的证据内,并且已经被海明的助手翻译称英文,现在 ...
老刘你就帮帮忙,把桑黄移民了嘛(钱他们自己出,他们肯定有钱,如果中国农民工没有给他们钱,他们也不会闹得这么欢)。这不都是想做美国人闹的嘛。都说物以类聚,他们不移民美国大家都难受啊。
回复 ksliu 2014-9-10 22:00
鸡生蛋: 所谓桑兰要告老刘诽谤,刘那篇博文我是看了的,现在也还记得很清楚,记得刘那篇博文是在桑起诉刘谢不久后发的,大意是说,某某某残疾人可以做什么,桑兰如果肯去 ...
你所说的这篇博文题目叫做《给桑兰的信》,发表于2011年4月11日美国中文网,现在虽然被删除,但是早已列入海明诉状的证据内,并且已经被海明的助手翻译成英文,现在也列入了徐晓冰的1900页证据材料中。徐律师无法用这篇博文来支持他的控项,因为这里面硬是没有诉状里所说的那两句诽谤言论。没有就是没有,不可能变成有。
回复 鸡生蛋 2014-9-10 22:00
njhunter: 不能饶了这个律师。撤诉也要告他滥诉,他们的作为是典型的frivolous litigation,应该不难证明他们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赢这官司,而是为打官司而诉。 ...
当然启动R11是刘莫的权利,但我认为这除了吓唬吓唬徐外,伤不了徐的毫毛。

并且我认为,任何恐吓徐的行为都是卑鄙的。

猎人,得罪了哦。
回复 随笔 2014-9-10 22:00
njhunter: 老刘的律师可以不启动R11,但老刘仍然可以告,让对方付律师费
打官司好玩哈?
回复 鸡生蛋 2014-9-10 21:58
njhunter: 不能饶了这个律师。撤诉也要告他滥诉,他们的作为是典型的frivolous litigation,应该不难证明他们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赢这官司,而是为打官司而诉。 ...
徐也就是为了混晚饭吃,而且是合法地正当地混碗饭吃,你这是麻绳上绑灯泡-------------搞错了地方。
回复 njhunter 2014-9-10 21:54
ksliu: 海明的确为桑兰争得了不少保险公司方面的利益,但是得到的回报是不付律师费,难怪海明气得七窍冒烟,现在还要被她告得头破血流。 ...
我估计所谓从保险公司方面得到不少的利益是个骗局,极大可能是得到保险公司微不足道的小额支票,海明却打吹特吹,桑黄哑巴吃黄连憋一肚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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