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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海量宽容的态度对待反对意见

热度 15已有 20529 次阅读2015-6-19 08:46 | 中国历史, 梁振英, 文汇报, 香港, 照片 分享到微信

要以海量宽容的态度对待反对意见_图1-1


要以海量宽容的态度对待反对意见_图1-2


梁振英的“政改方案”被28-8否决后,有人“极度失望”,也有人“暴跳如雷”。这28位投反对票的议员,被媒体指责为“政改杀手”,甚至有媒体称他们“顽固对抗中央”,香港《文汇报》把这28人的照片登在头版,显然不是为了表扬他们,似乎是在恶狠狠地告诉大家:他们是历史罪人,一切都是这28人干的。

梁振英的“政改方案”在投票前已经获得全国人大的认可,中央的决议在地方被否决,这在中国历史上也许是第一次,至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对此我们不能轻易的说一切责任就在于这28人。事实是:这28人并不只代表他们自己,而是代表了相当一部分香港市民的民意,这一部分人的意见,也许不是全体香港市民中的大多数,也许没有超过2/3,但他们也绝对不是只有28人。

你可以骂这些人是“死不悔改的英国殖民主义的奴才”,你也可以骂他们是“汉奸”、“卖国贼”,但是你不能否认他们是香港市民的一部分,他们代表了相当一部分香港市民的意见。邓小平在设计“一国两制”政策时,不会没有把这些人的存在考虑进去。

香港社会的确存在这样一批人,他们对内地的态度越来越反感,越来越对抗,但是我认为不能把他们划为“国内外敌对分子”的一部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普通的香港市民。他们的意见和看法是可以改变的。

中央不喜欢香港出现一个对抗中央的特区政府,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香港毕竟是一个“弹丸之地”,她的生存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内地,中央影响香港特区的办法太多了,香港即便出现一个不太“友好”的特区首长,哪又能怎么样?孙悟空本事再大,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反对派是永远存在的,希望中央以海纳百川的宽容态度对待香港的反对派。

我相信梁振英的“政改方案”代表了绝大多数(2/3以上)香港人的利益,反对的是少数(不超过1/3)。我认为最好的解决方案是香港“全民公投”,少数服从多数,大家没有话讲。很多国家在面临重大问题时,就是如此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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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2 个评论)

回复 winstonluo 2016-3-7 10:24
http://ksliu.com/archives/802.html
回复 Blue_Sky 2015-6-24 11:02
‘要以海量宽容的态度对待反对意见’ 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有这个海量很重要。
回复 bigeye 2015-6-20 13:52
政改方案不被通過,已是預料中事及必然結果.党根本就不会輕易給人民自由選舉權的.維持原地踏步也是乎合中央的希望.否决方案原設計是用來打擊反對党的民望.用以在來年的地方議員選舉的負面材料.但团結在党中央的地方建制派(長時間潛伏在香港的奴才)却犯上了愚蠢的錯誤.在重要投票時間自動棄權.離開議会.令政改以大比數28:8給否决了.更令大部份建制派議員受到社会及選民們的唾棄.更影响到來年的選戰.更破壞了党中央的精心安排.天惘恢恢,疏而不漏.原設計給泛民的票債票償這趟落回自己身上.好戲自在后頭!
回复 讨厌111号 2015-6-19 22:51
祝各位端午安康吉祥!
回复 town 2015-6-19 14:06
那是人大8.31框架。对8.31框架,无需香港立法会讨论和通过,香港立法会也无权进行讨论。香港立法会审议的是三人小组拟制的政改方案,这个方案虽然得到中央政府的认可,体现了中央政府的意见,但还是香港政府提出的“地区性”的提案,和中央政府决议在法律地位和法律意义上是有天壤之别的。

立法会可以讨论和审议政府提交的提案,却无权讨论更无法否定人大的决议。所以,昨天的投票结果是否定了政府政改方案,并不能否定8.31框架,框架还是存在的。国内有人说反对派否定了中央决议,这样说,当然可以提升反对派的“罪名”,但同时也降低了中央决议高高在上的“贵格”,这也许并不一定为核心领导人所希望。

当然,对框架的反对意见,泛民及其支持者也是不讳言的,在香港制度下,存在公开的、激烈的反对声应该被接受为是个“常态”。国家包括许多官员,学者对香港政治生态的理解和处理应该有个新观察和新思路,那样路才会越走越宽广。
回复 ksliu 2015-6-19 13:46
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一連七日會議審議香港政改報告後,以全票通過香港政改決定草案,明確規定提名委員會人數須按照現時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同等比例,維持1,200人組成,提名門檻是提委會「過半數」支持,特首候選人數目定於二至三人,並表明如特首普選未獲法定程序通過,2017年特首選舉會繼續沿用2012年特首選舉產生辦法。

梁振英的香港政改方案,虽然最后需要在全国人大会上通过,但是已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8月31日的审议过程中通过。
回复 town 2015-6-19 13:08
政改方案是特区政府提出的方案,虽然得到中央政府的认同,但仍是地区政府的方案,不宜认为是”中央决议“。中央决议是有全国人大通过和颁布的,根本不容特区议会机构来讨论和表决,特区政府只有执行的责任。中央政府可能也不愿把这次事件定性成否定中央决议,实因中央决议或动议从未经历过被否定,掉不起这个价,也不允许开这个头!中央决议只能在时过境迁之后由内部的后人来否定,可不容有外部的组织和力量来否定。所以中央应该不会认为有中央决定或动议被否定。

一国两制的香港和国内其他地区不同,香港允许有宽容的政治体制和氛围。对一个政治议题有不同的立场和见解,一个提案被通过或被否决,都应该被视为“常态”。如果认为对受到中央政府认可的话题和方案,众人心里可以有异议,但表面上必须表示一致,那是另一种社会体制下的国内的政治心态和惰性,不应该戴着这副老花镜来处理和观察实行一国两制的香港问题。如果硬要带着这副老花镜来讨论香港问题,那以后掉眼镜的事情还会再有。

特别,如果对受到中央政府认可的方案,立法会应该甚至必须予以通过,那是希望立法会成为花瓶甚至点缀,我想中央也不愿意国际社会认为香港立法会是政治花瓶和点缀。

所以,泛民特别是这28人不用担心有否决中央决议的滔天大罪之嫌疑。他们只是履行了法律赋予的立法会议员的职责,凭自己的良知和认知投了票,做了该做的事。

公投,那是国家绝不可能想象,绝不容许的事情。那是摆脱组织的领导,由民意来决定重大事项,这一直被视为“洪水猛兽”!何况,香港公投了,台湾能公投吗?西藏和新疆能公投吗?这个“潘多拉之盒”是令一些人非常害怕的。
回复 linton 2015-6-19 11:26
向每一颗星致敬!!!
二十八位英勇议员的头像上应该是这个标题。
回复 linton 2015-6-19 11:25
还“暴跳如雷”,瞧瞧,一副山寨国土皇上的嘴脸,有点现代文明意识好不好。
我认识的几位香港人九七之前就全家移民了,其中一家是五五年逃到香港的,当年一再说侥幸躲过了一场又一场的社会灾难。他们在香港的资产全部变卖,人家说了将来香港再富裕也不挣你的铜板,只象躲避瘟疫一般逃得远远的,因为有前车之鉴,不再受骗上当,跟一个无法律无信用的黑帮如何讲理。
回复 linton 2015-6-19 11:09
香港《文汇报》,呵呵,当年我们报社来了一位随夫升迁的官太太,尽管是新闻界出身,也有工作热情,可观念文笔陈旧,写的文章象大干快上的甩膀子诗,我们老奸巨猾的总编怕尾大不掉,不知怎么竟给弄到香港《文汇报》当记者了,把骄娇二气的官太太高高兴兴地给哄走了。那次我才知原来香港文汇报是党的喉舌。
回复 linton 2015-6-19 11:00
博主最后给出的解决办法挺好——公投,如果我是少数,那我一定服从多数人的意见,最反感的就是大陆那套黑箱操作。
但土共不知为何就怕公投,当年台湾一实现民主立马就用炮轰人家。我并不觉得他们是为了所谓国家统一,不过是为了个人在历史上的形象而已,怕被骂李鸿章,当然这和大众的认知、承受力和价值观有关。
回复 言者无罪 2015-6-19 10:58
不知是否具有公投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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