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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模仿外交部发言人口气的讨薪谈起

热度 1已有 6256 次阅读2012-10-10 03:19 |个人分类:法律评论|系统分类:财经| 讨薪, 农民工, 模仿, 外交部, 发言人 分享到微信

从模仿外交部发言人口气的讨薪谈起

  10月黄金周后,一段农民工召开讨薪新闻发布会的视频在网络上走红。讨薪视频中,一位叫“苗翠花”的女农民工模仿外交部发言人的口气,对天津市汉沽区殡葬管理所欠款不付之事发布新闻,并回答“讨薪社”记者的提问。从“苗翠花”的讲话看,导演讨薪视频者具有黑色幽默精神,所使用的外交部发言人的口气带有浓厚的讽刺意味。
 
        新闻发布会实录
 
  思宁根据讨薪视频整理的新闻发布会文字记录为:
  女士们、先生们,信访部门的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我们例行上访时间。
  众所周知,我和我农民工兄弟为天津汉沽殡葬管理所干了一个工程。应供应我们各项工程款1400多万元。我们多次催要,而汉沽殡葬管理所于我们友好合作关系不顾,多次声称不支付款项。我们
百姓与民政部门一直是鱼水情深,公仆与主人翁的亲密关系。然而,殡葬管理所却于事实不顾,于当前稳重大局不顾,做出有伤我方合法权益与自身形象的事情出来。
  早在2009年,天津二中院就以(2009)二中民四初字第45号法律文书形式,确认应支付我方1400多万元。这一有力证据表明1400多万元应无条件支付给我方。我方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多次严正
交涉。殡葬管理所至今还应欠着我方1380万元。这1380万元里,其中350万元是我们工人的工钱、血汗钱。我们强烈要求殡葬管理所立即无条件支付给我们。
  我们还看出,作为殡葬管理所上级部门,即汉沽民政局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民政局领导叫嚣民告官的案子输了有损政府形象,所以不能支付判决的款项。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是违背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我们还很遗憾地听到民政局领导刘某某说:我就代表政府,我说不给就不给,你能怎样?我们主张,和平合理地索要款项,以和为贵,以稳定为大局,从不非法上访。汉沽民政局置二中院判决于
不顾,破坏劳动人民与政府部门的感情,是与其身份与职能不相符的事情。
  我们重申,汉沽殡葬管理所必须无条件地把工钱支付给我们。
  记者:你好,我是讨薪社的记者。如果信访部门继续把材料转给汉沽民政局,你们将如何处置?
  苗翠花:在这里,我们可以负责任地说,那350万元本来就是我们的,我们将密切关注。
  记者:如果汉沽殡管所拒不支付工程款,你该如何打算?请……
  苗翠花: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无论汉沽殡葬管理所以何种理由拒付款项,都是非法的、无效的,都不能改变应该支付我们350万元的事实。
  记者:据说,汉沽殡葬所是家族式管理,有贪污腐败现象,你如何评论,谢谢。
  苗翠花:那是殡葬管理所的内政,我们无权干预,谢谢。
 
        对讨薪背景求证
                 
  讨薪视频反映的是否真实呢?欠薪案件有何背景呢?
  思宁10月9日就讨薪视频询问汉沽区殡葬管理所,该所一位工作人员承认确有相关的经济纠纷,法院也有相应的判决文书。但这位工作人员称,殡葬管理所是与相关公司存在工程款纠纷,而没有
与农民工产生工资纠纷。
  同日,汉沽区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向中原网记者表示,讨薪视频完全是歪曲事实,是施工方和联营方相互勾结骗取国家资产。并称该工程款实为680万元,其中280万元为农民工工资,已经于2009
年全数发放,都有签字。
  思宁10月10日查询天津《今晚报》和《中华工商时报》有关报道得知,讨薪视频确有真实的合同纠纷案件背景,即天津市基业永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业永固)诉德胜颐合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德胜颐合)、汉沽区殡葬管理所及汉沽区民政局的工程款纠纷案。
  2006年,汉沽区民政局为了解决公墓扩建的运营管理和资金等问题,决定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当年11月29日,汉沽区殡葬管理所与德胜颐合签订逸安园(北区)公墓项目联营协议书,约定双方
一同进行建设开发、销售、经营与管理。汉沽区殡葬管理所以北区170亩土地折价1000万元作为对该项目的投资,德胜颐合将投资1100万元,包括1000万元的完成工程款和100万元的项目管理、营销及相关开支。
  2007年4月18日,基业永固与德胜颐合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承包逸安园工程。工程款支付方法为2008年12月31日前先给付工程款30万元至40万元,尾款在2009年1月31日前付清。如到时未付清,按
拖欠一天以万分之十进行补偿。基业永固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了该工程,并通过了验收,确认工程造价为1463万余元,德胜颐合则确认工程造价为1462万余元,基业永固自愿以1462万余元为准。然而,工程款迟迟不能兑现。多次追索后,2009年6月至8月,汉沽区殡葬管理所分6次支付了270万元,其余尾款则遥遥无期。于是,基业永固将德胜颐合、汉沽区殡葬管理所及汉沽区民政局一同告上了法庭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本案诉争款数定为1462万余元,德胜颐合应支付工程尾款1191万余元。违约金酌定改为每日万分之三。汉沽区殡葬管理所与德胜颐合为联营关系,应承担连带
责任。汉沽区民政局属行政机关,不具有经营资质,不承担连带责任。
  即使按照汉沽区民政局的说法,法院判决后只是支付工程款680万元,包括280万元农民工工资,汉沽区殡葬管理所和德胜颐合也没有完全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

        对欠薪案件评析
 
  可见,讨薪视频对汉沽区殡葬管理所欠款不付的指控大体属实,但讨薪诉求的对象有误。
  从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关系看,讨薪的农民工不是本案的合同主体。汉沽区殡葬管理所作为德胜颐合的联营伙伴,应向基业永固支付工程尾款及违约金。讨薪的农民工与基业永固构成劳动关系,应
该向基业永固讨薪。也就是说,对讨薪的农民工来说,汉沽区殡葬管理所和德胜颐合都不是欠薪的法律责任主体,基业永固才是。
  从法律关系看,基业永固不能因为德胜颐合和汉沽区殡葬管理所拖欠工程尾款而免除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责任,依法应当由基业永固先行向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法律并没有授权劳动者直接向拖欠用人单位工程款的其他单位讨薪。
  现实生活中,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与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是紧密联系的资金链条。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必然削弱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能力。基业永固作为用人单位,的确可能因为德胜
颐合和汉沽区殡葬管理所拖欠工程尾款而无力支付公司雇用的农民工的工资。因此,农民工越过基业永固向汉沽区殡葬管理所讨薪,有情可原。但如果280万元农民工工资在2009年已经支付给基业永固,而农民工没有拿到,则基业永固有欺骗农民工,逃避支付工资责任之嫌。而且,只指控汉沽区殡葬管理所拖欠而未提及德胜颐合拖欠,并不符合法院判决对还款责任单位的确定。也许,是基业永固和德胜颐合把农民工讨薪诉求的对象诱导到具有政府背景的汉沽区殡葬管理所。
  汉沽区民政局指控基业永固和德胜颐合相互勾结骗取国家资产的说法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可以推断,除了联营协议书本身可能存在合营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的缺陷外,欠薪纠纷也可能与基业永固和德胜颐合签订承包逸安园建设工程合同时的缺陷有关。
首先,汉沽区殡葬管理所可能没有参与德胜颐合和基业永固签订合同的工作,作为联营伙伴,没有正确认识联营的连带责任。其次,逸安园建设工程合同本身可能没有明确相应措施来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本案中,汉沽区殡葬管理所相当于逸安园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德胜颐合相当于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基业永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建设工程合同有“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规定。原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也有“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的规定,还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的规定。 
  此案的执行久拖不决,可能与汉沽区殡葬管理所的民政局行政背景有关,也反映了政府主导招商引资过程中政企不分的弊端。但法院遇到这种案件,应坚持法治原则,严格执法,不因债务人的行
政背景而怯弱、敷衍。希望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迅速回应,依法执行当年的判决。
  现在有些地方建立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即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百分比向银行专户存储工资专项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防止挪用。这就能比较有效地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避免因为用人单位被拖欠工程款而拖欠农民工工资。
_________________
题图为农民工讨薪新闻发布会视频截图,见
http://news.inewsweek.cn/news-34704.html
视频出处http://news.zynews.com/2012-10/09/content_3203912.htm
附《今晚报》和《中华工商时报》有关报道链接:
《一建筑公司状告投资公司殡葬管理所及民政局》
http://newspaper.jwb.com.cn/jwb/html/2010-02/11/content_449129.htm
《民企联营国有单位遭遇尴尬》
http://203.86.76.53/epaper/uniflows/html/2011/05/26/02/02_54.htm
思宁其他文章见http://portal.sinoth.com/sining/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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