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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枪不入 //www.sinovision.net/?62596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其实我的鼻子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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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的新浪微博--2012年1月26、27日

热度 12已有 3088 次阅读2012-1-27 17:23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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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薇姐越来越漂亮了。

@张起淮 新浪个人认证 著名歌唱家吕薇,是我多年的老朋友。每年的央视春晚在她唱完歌后,我都会发短信拜年互勉。这是吕薇今年回给我的短信:张大律师新年好!托您吉言龙年我会更努力!咱们在各自领域辛勤耕耘,为了心灵的慰藉为了价值观的体现为了家人的幸福为了祖国的美好!我们一如继往!@吕薇歌友之家
  • 桑兰的新浪微博--2012年1月26、27日_图1-3
转发(209) | 评论(111) 1月27日 20:04 来自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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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收藏| 评论(6)今天07:31 来自iPhone客户端

好了,想说的话,都在这个初五说了,不开心的,也许会很快过去。桑兰,也许是个名人,但是在生活中我仍然是个健全的人,一个和大家一样的,想过个好年,想让家人开心的人。我不能为我的家人做什么,但此时此刻,我代表我的家人,感谢大家,感谢支持我的人们。桑兰,问心无愧,我能做到的,仅仅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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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4)| 收藏| 评论(76)1月26日20:58 来自新浪微博

多少次想哭却哭不出来,我得到的爱,是全中国残障人士们没有过的。我曾经为在纽约为时代广场电灯,我曾经得到过政要们的慰问,但我仍然是一名普通的运动员,成绩平平,没有得过奥运金牌。这些年我努力了,用自己,用自己的一点点力去做一点点我能做到的,我做到了。可是为了自己,我却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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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5)| 收藏| 评论(79)1月26日20:56 来自新浪微博

凭良心说,从美国回来,我被某些不负责任的媒体伤害,我眼泪往肚子里咽。我没有一些人有地位、有钱,但是为了一个事实,我一定去做。世界上最悲惨的经历我都遇上了,我还怕什么?我还畏惧什么?大过年的,不提这些了,让家人好好过年吧。。。大家新年快乐!!我愿意在心里铭记大家对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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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8)| 收藏| 评论(52)1月26日20:42 来自新浪微博

从我提告至今,被告至今未作出任何答辩!只是通过律师向联邦法院阐述我的官司过期了!这一说法牵强,而且,接下来我也将通过我的律师把整个案件讲述清楚!!我桑兰坐在轮椅上已经成为事实,我没有抱怨过什么!我能做的就是维护自己的权益,难道有错么?我今天抛开名人的花环,要的就是我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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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4)| 收藏| 评论(12)1月26日20:40 来自新浪微博

新闻的误导,可以从这个人的评论看出。误导已经是现实存在的,我能忍的,已经忍了。我要问这位博主,我侮辱谁了??官司输了么?法院判决书在哪??//@顺之-自然: 侮辱了别人后,眼看官司输定,又开始谈和解,人不能这样没有道德!//@头条博客: 关注。

此微博已被原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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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7)| 收藏| 评论(16)1月26日20:36 来自新浪微博

目前就前任律师海明诉我未付律师费、拖欠房租等无端指控,我已经交由律师代理,律师已经建议我不做任何有关案情的回答,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在纽约的代理律师。此外,联邦法院的案件我已经交由新律师接手,目前,联邦法院副法官要求我方律师召开庭外和解协议完全是因美国司法程序,在开庭前我仍然服从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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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5)| 收藏| 评论(18)1月26日20:31 来自新浪微博

目前我在美国联邦法院纽约南区地方法院的案子,已经交由新律师重新审议,目前正在准备新的诉讼状和讲述案件中的事实,前端时间修改诉状的动议已经获得法官批准。针对前律师不负责任、失职等因素造成本人案件的“戏剧性”,希望媒体能够客观报道,我也已经另外委托了美国律师对其进行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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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5)| 收藏| 评论(5)1月26日20:27 来自新浪微博

请新浪删除这一新闻,新闻来源与事实严重不符。新华社报道歪曲美国司法程序,我已存留有关证据,我将保留对新华社的起诉。请新浪不要一谣传谣。//@资阳楼主: [围观] //@头条博客:关注。

此微博已被原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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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1)| 收藏| 评论(14)1月26日20:22 来自新浪微博

新华社我不知道到底要做什么?一个纽约报道员李大玖以一篇《天价跨国官司桑兰寻求和解,被告方或开出强硬条件》,你们开什么国际玩笑?我的律师通知我,联邦法院法官助理通知按照程序,法官建议召开庭外和解协议,这是美国司法必经程序。到了新华社某些记者口中却变为我要寻求和解???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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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33)| 收藏| 评论(68)1月26日20:20 来自新浪微博

高速公路上小汽车的镜头说明了,骆驼祥子在法国也曾经流行。[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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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1 个评论)

回复 磕小粉 2012-1-28 07:55
2011跟你死磕: 姥姥的勤务兵打心眼里想要的男的。    
      
回复 2011跟你死磕 2012-1-27 23:47
磕小粉: 俺没落下一官半职的?跟姥姥当个通讯员吧?比大头兵强点儿。
姥姥的勤务兵打心眼里想要的男的。   
回复 中国大鼻子 2012-1-27 23:39
对岸的灯: 大鼻子辛苦了,感谢你。
  
回复 对岸的灯 2012-1-27 22:50
求求桑兰,快让中国法官给新华社社长发传票吧。
回复 对岸的灯 2012-1-27 22:46
大鼻子辛苦了,感谢你。
回复 spring99 2012-1-27 22:22
2011跟你死磕: 三连连长前来报到!!!
你应再加妇联主任一职。
回复 磕小粉 2012-1-27 22:06
2011跟你死磕: 三连连长前来报到!!!
俺没落下一官半职的?跟姥姥当个通讯员吧?比大头兵强点儿。
回复 中间偏左 2012-1-27 21:14
中国大鼻子:   
笑什么,回答呀
回复 中国大鼻子 2012-1-27 21:01
中间偏左: 李大玖没得说,客观,我信!我有不解哈,既然是必经的程序,为什么是一方律师通知另一方律师,而不是法官?大鼻子,请回答   ...
  
回复 中国大鼻子 2012-1-27 21:00
2011跟你死磕: 三连连长前来报到!!!
        
回复 eureka 2012-1-27 20:32
2011跟你死磕: 三连连长前来报到!!!
      
回复 eureka 2012-1-27 20:32
礁石: 桑兰最令人痛恨的地方就是满嘴的“权益”。好像全天下人就她应该有权益,而天下人都欠了她什么似的。
是啊!
还有就是总吆喝让被告提供证据。
回复 eureka 2012-1-27 20:29
桑兰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本事可是世界一流。不能小看了桑兰。

什么叫 “从我提告至今,被告至今未作出任何答辩!只是通过律师向联邦法院阐述我的官司过期了!这一说法牵强,”

难道被告要对她的明显滥诉去耗费时间答辩吗?

一个律师如果去答辩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项目,那不是有病吗?法官还不得把答辩状扔出来啊!

桑兰就是在搅混水,为输官司做铺垫。她起诉的事情是真的,只是过了有效期。。。
回复 eureka 2012-1-27 20:17
"桑兰,也许是个名人,但是在生活中我仍然是个健全的人,..."
名人都是残废吗?   
回复 礁石 2012-1-27 19:09
桑兰最令人痛恨的地方就是满嘴的“权益”。好像全天下人就她应该有权益,而天下人都欠了她什么似的。
回复 2011跟你死磕 2012-1-27 19:09
三连连长前来报到!!!
回复 2011跟你死磕 2012-1-27 19:08
大鼻子,你另起炉灶啦?
回复 中间偏左 2012-1-27 18:42
李大玖没得说,客观,我信!我有不解哈,既然是必经的程序,为什么是一方律师通知另一方律师,而不是法官?大鼻子,请回答
回复 中间偏左 2012-1-27 18:39
我怎么感觉是刘谢把桑兰摔残废了。。。
回复 ImYoona 2012-1-27 17:29
桑兰案双方实力对比
              桑黄亲友团   VS    刘谢亲友团
美中营营长  xiaohei              sunying
教导员      有点黑                  艾艾
第一连连长  understand       广告   
指导员      juliali                  月下萧声
第二连连长  shulinglaw        礁石  
指导员      jsnh                    随笔
第三连连长  大上海               2011跟你死磕
指导员      明月城                 明月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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