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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cer老黄发表的新浪微博--2012年2月27日(二)

热度 10已有 2653 次阅读2012-2-27 21:53 分享到微信

死磕姥姥登场,娱乐推向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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礁石不是丑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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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收藏| 评论2月27日21:22 来自新浪微博

在紧张的会议结束后,还是不忘这些粉丝,大家的娱乐精神日渐精湛。我也来和你们玩耍玩耍。你们都是天真无邪的好少年,别让大光头带坏了啊。精神不正常,或者不调的时候记得看医生!~娱乐笑哈哈节目,日后欢迎我新浪粉丝们一同观看,我最大的特点就是“幽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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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收藏| 评论(1)2月27日21:09 来自新浪微博

美中网普度众生宣布自己是被告亲友团,正式开始拜师李大玖,加入标题党党部,专职纪要文秘。[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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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收藏| 评论2月27日20:59 来自新浪微博

有美中网粉丝建议我控告李大玖。我笑一笑向大家先表个态,发给她船票要有前提条件:1、李大玖承认对自己发给新华社的所有新闻均承担责任 2、新华社正编职员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如果这3条能满足,我会在她来中国旅游、度假、交流之际派一张给她。现在显然我们顾着美国官司,暂时帮她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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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收藏| 评论50秒前 来自新浪微博

有朋友说我这是跟新华社过不去,我说不然。新华社属于国家通讯社,应该接受群众监督和检验。我们有要求新华社记者每日保持高度的责任心、职业操守的义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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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收藏| 评论10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接下来,我将继续“指点”新华社纽约报道员李老师。我帮你预告一下,下一次新闻就应该是佛朗西斯法官将《建议书》呈递给主审联邦大法官后,联邦终身法官沙法官正式发布命令,决定这一“动议和撤销”阶段有多少项目可以作为“开打项目”,俗称“法律存活”。然后我再纠正你此前说的法官或将惩罚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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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 收藏| 评论(1)17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美国中文网这次视频报道显比较低调,出镜记者边令晶也未露面,只做了后期画外音。美中网这次报道口径与大玖完全不同,抛弃了一点点倾向性。但是,毛病未改,仍然引用被告声音,原告声音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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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收藏| 评论(2)26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李大玖今天稿费点得手发麻?这篇新闻《桑兰跨国天价官司和解失败 知情人称双方分歧太大 》到目前被转载44条。我正在密切注视媒体动向,看有谁敢对外公布内容。如有人敢至法庭命令于不顾,我方不会心慈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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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cer老黄发表的新浪微博--2012年2月27日(二)_图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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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 收藏| 评论35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和解会议内容我无法透露,因为谁透露了,将面临法庭的惩罚,接下来我看看大玖如何报道。她疑似被告亲友团,如果有消息,她第一时间发布。我们会提醒法官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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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 收藏| 评论今天12:56 来自iPad客户端

礁石还是很严谨的,我认为小普和他根本不是一个级别。客观的说他真有法律基础。骂我我倒不觉得什么,我本也不是什么圣人。关键在于有脑子的华人就这么几个?从礁石那我还是看到些许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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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收藏| 评论今天12:50 来自iPad客户端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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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收藏| 评论今天12:37 来自iPhone客户端

刚看完哈利波特最新一集,很不错。物质就是这样,总有阴暗的一面。波特的故事告诉我们,要追寻的是光明。黑暗是可以被战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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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收藏| 评论今天11:20 来自iPhone客户端

晓美吃了最后的一点狗粮,邻居得知晓美没有粮吃,特地送来了一些。嘿…这小家伙居然不爱吃。[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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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收藏| 评论(2)今天10:07 来自iPhone客户端

晓美狗粮没了,忘记给它买了,看来这孩子得吃点别的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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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收藏| 评论(5)今天09:34 来自iPhone客户端

当然,有一点要告诉大家和各位记者,这个庭前会议(被称为和解会议),不是必须达成和解。这要取决于原被告双方的利益问题,在案件仍然不明朗的时候召开,我个人不认为能够有任何结果,而这一次将是更好的让法官了解我们前期调查结果的好机会。还是那句话,一切形式的干扰,都不能阻止法律程序的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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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收藏| 评论今天07:37 来自新浪微博

今天的ADR可能开几个小时,也可能是一整天。而,我们是中国时间,如果是一整天,可能就要到明天凌晨。这个会议当中,如果SL的身体不适,是可以向法官要求暂停的。但我最担心的问题是,她坚持不了这么长时间,而且又要熬夜。去忙了,今天会议结束后,我可能要休息几天,处理一下下赛季几名球员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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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 收藏| 评论(4)今天07:33 来自新浪微博

有些案件甚至在陪审团审理当中,判决前双方进行了和解。有些则是召开了很多次的ADR,这例如一个谈判,又如一个小型法庭,在正式的庭审、审理程序外的保密的、不对外公开的、畅所欲言的庭前会议程序。ADR有几种形式,我们这一次是一名法院法官主持,是简单的第三方介入调解。ADR也有小型陪审团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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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收藏| 评论今天07:27 来自新浪微博

这种ADR庭审前会议,有很多种情况,A、出现在法庭调查程序前 B法律程序中的任何时间段。这种形式的ADR更多的是通过第三方的介入(法院),促使一些案件可以尽快得到解决。而因美国法院诉讼案件挤压过多,审理程序往往长达数年,为了更多的节省法院资源而在八十年代兴起的A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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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收藏| 评论今天07:23 来自新浪微博

厅外解决会议这种由法院作为第三方主持的,一般都在“调查程序”开始后进行。而这一次法官勒令召开的情况还不是很多见的。但根据一些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的经验,有几种情况。1、法官需要通过这种会谈的形式更多的了解案情 2、对于一些案件事实清楚,当事双方愿意进行和解,则不多余消耗法院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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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1)| 收藏| 评论今天07:18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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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8 个评论)

回复 yebanzhongsheng 2012-2-28 08:24
   真是好笑,他还要告李大玖,说实话,李大玖应该去告他。一天到晚骂一个记者,人家说错了什么吗?哪一条是诽谤哪一条是捏造说出个一二三四啊?
回复 GOUP律师 2012-2-28 07:12
美中网这次报道口径与大玖完全不同?没看出有啥不同嘛
回复 春夏秋冬 2012-2-27 23:42
PaybackIsABitch: 一个导尿的,一条接一条地发微博,比他们家娘娘还激动,真不知道为什么?
他的生计靠着他家娘娘呢。。。。
他家娘娘够钱养活自己,但是不够钱养活软饭王。。。
所以软饭王能不急嘛。。。
回复 春夏秋冬 2012-2-27 23:17
贱贱今天可算是点了我名了。。。
要说截图。。。贱贱还要给俺学费呢。。。。
截图是俺开创的。。。。。
回复 xiangrikui 2012-2-27 22:54
离崩溃不远了。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2-2-27 22:54
一个导尿的,一条接一条地发微博,比他们家娘娘还激动,真不知道为什么?
回复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2012-2-27 22:37
看来黄健一直想挑拨礁石啊。
现在黄健也学着截图了,只是排版太差。
回复 清流见底 2012-2-27 22:30
“有美中网粉丝建议我控告李大玖。我笑一笑向大家先表个态,发给她船票要有前提条件:1、李大玖承认对自己发给新华社的所有新闻均承担责任 2、新华社正编职员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如果这3条能满足,我会在她来中国旅游、度假、交流之际派一张给她。现在显然我们顾着美国官司,暂时帮她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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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明知道李是美国公民,只所以列出上述条件,是因为他根本没有能力起诉李。只不过在网上骂一下,过过嘴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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