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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茂是莫虎律师的姐姐莫利人的论证

热度 21已有 26354 次阅读2012-7-2 20:54 |个人分类:茂茂| , 分享到微信

我在上篇博文中给出了茂茂在去年9月16日晚给艾艾的回复说她刚到大陆,在重庆出席论坛会。电话是2363666666,她住2305房间。

茂茂是莫虎律师的姐姐莫利人的论证_图19-1

 
 
这是哪家酒店呢?从电话查得知这是重庆国贸豪生大酒店。

茂茂是莫虎律师的姐姐莫利人的论证_图19-2

 
 
那天在那里开的是什么会呢?从这里看出开的是第六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

茂茂是莫虎律师的姐姐莫利人的论证_图19-3

 
 
有哪些从美国来的传媒人士呢?我找到了美国参会名单,从中看到了莫虎律师的姐姐的名字:
http://www.chinanews.com/kong/2011/08-26/3287284.shtml
莫利人 美国海外电视台副台长、海外电视网总编辑
 
一般侦探小说写到这也可以收尾了。找个与会者问一下莫女士是不是开会时住在2305号房间这是苏格兰场雷斯垂德警官手下干的活。 但是这点小事我们也真不用麻烦苏格兰场了。让我们来缩小点范围。我从茂茂的发言看茂茂和莫利人有下述共同点(见附录):
1)女性
2)上海人
3)家住纽约
4)与海外电视网有关系
从名单看共有72位美国与会者。在这里有多少个人符合所有这四个条件呢?
1)女性:大概30人左右
2)上海人:大概不会超过15人
3)家住纽约:大概不会超过30人
4)任职海外电视网:只有一人(莫利人)
看到这里我想朋友们都会同意茂茂就是莫利人了吧。
 
 

茂茂是莫虎律师的姐姐莫利人的论证_图19-4


 
附录二: 茂茂的相关信息

茂茂是莫虎律师的姐姐莫利人的论证_图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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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茂是莫虎律师的姐姐莫利人的论证_图19-8

茂茂是莫虎律师的姐姐莫利人的论证_图19-9


 
 
7月4日补充:毛丽(莫利人)女士凤凰博报里的博文和茂茂网友的博文名字全都一样,可惜都已被删了。 http://t.ifeng.com/%E6%AF%9B%E9%BA%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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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49 个评论)

回复 ImYoona 2012-7-4 11:53
吼完继续向前走: 别说整理我的材料,就是全体独立团集中炮火猛轰我我才高兴呢,因为我的目的就是要阻击他们对漂泊孙鹰等那些善良网友发动无耻的围攻,把冒头对准我正遂我意。谢谢 ...
那就请你说一下你在猫眼胆小鼠那高楼里使用的ID,我去把你的话都搬过来。
回复 ImYoona 2012-7-4 11:50
吼完继续向前走: 莫虎成为被告人纯属于海明的低能,他在起诉刘国生的时候没有料到莫虎能成为被告代理人,而且都没有想到真正会走上公堂,使出惯技天价索赔然后吓唬住对方以后再像 ...
你说"莫虎成为被告人纯属于海明的低能",从这句话看莫虎是被告, 而你又说"只能说是海明打算把莫虎列为被告但是并没有得逞",从这句话看莫虎不是被告。你把我搞糊涂了。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7-4 10:01
看来团吉歌德还真不如唐吉歌德。
我好歹还敢站出来对着独立团说请不要向普通网友开火,有本事朝我来。
可是独立团里面居然没有一个挺身而出为捍卫独立团尊严的,站出来说:请勿瞄准独立团,有本事朝我来。
有人说很欣赏天香,因为她说:我不是法律专业,对法律不了解。所以回答不了你。
就这还嘲笑别人不了解美国的司法制度和诉讼程序呢。假如天香那天被法院遴选为陪审团成员,她如果不愿意参加,拒绝理由可以是英语不好,可以是家里有重大事情,可是是因为认识控辩双方....理由可以有很多,唯独不能说是因为不懂得法律。因为陪审团要得就是不懂得专业法律知识的普通老百姓凭借良心良知判断被告是否罪名成立。而法官则是凭借陪审团的有罪裁定来确认被告的具体刑期或者无罪裁定当庭宣布释放被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懂法律的民众手中的权力比苏格兰场雷斯垂德警官还要大得多。
回复 方枪枪 2012-7-4 08:04
mgzww999: 你再发什么我也不敢爆粗口了。有人指出是我把所有反桑名博都赶走了,而且连博文都删除了,美中网都可能因为我而变得没人敢来了。这些指责我都没太在意,但是,这 ...
别说了,那些“善良”的人,都是被你赶走的。连较少发言,基本不写博的善良正直网友也被你赶走了。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天香公主的博文再发下去,桑案的博文评论个个自个儿删光了。简直比敌杀死还厉害。这样下去,普渡的网上图书馆可能开不成了。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7-4 07:57
mgzww999: 你再发什么我也不敢爆粗口了。有人指出是我把所有反桑名博都赶走了,而且连博文都删除了,美中网都可能因为我而变得没人敢来了。这些指责我都没太在意,但是,这 ...
我也公开表态说坚决不相信薄谷贪腐500亿,可是就没人说我把谁谁赶走了,或者说我爆粗口了。倒是上次在岳东晓那里,你把方枪枪气走了,我根本就没说话,可是方枪枪的某位崇拜者到处造谣说是我把方枪枪气走了。
对海明反悔不报道是正确的,因为目前该动议尚在互相答辩阶段。如果定论了才会报道,毕竟那些通讯社并不是海明私家通讯社。他的悔过动议没有通过之前也是无人报道,直到海明签字缴完罚款之后才有人报道。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7-4 07:43
怕瓦落地: 建议博主整理一份吼完继续向前走法律专辑。
别说整理我的材料,就是全体独立团集中炮火猛轰我我才高兴呢,因为我的目的就是要阻击他们对漂泊孙鹰等那些善良网友发动无耻的围攻,把冒头对准我正遂我意。谢谢先。
回复 mgzww999 2012-7-4 07:40
ImYoona: 对,一篇文章要是能讲清一个问题就已经不容易了。本文就是想论证茂茂是莫利人的网名。如果有朋友觉得我的论证不靠谱,欢迎指正,我们可以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
...
你再发什么我也不敢爆粗口了。有人指出是我把所有反桑名博都赶走了,而且连博文都删除了,美中网都可能因为我而变得没人敢来了。这些指责我都没太在意,但是,这几天反思之后发现,被我赶走的不止这些。新华社、凤凰网、国内各大体育网站,所有反桑的记者都纷纷禁声,对海明反悔只字不提。有人说了,如果最后博古贪腐不到500亿,那就是我的粗口把中既为给吓住了。所以,你再找出什么言论,我也保证文明评论。明明是那啥,我也不说是那啥。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7-4 07:35
ImYoona: 老刘是不是搞反了?大热天不是正好在房间里享受享受空调上上网写写博文?
志同道合
不谋而同
握手先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7-4 07:34
有人在这里说大谈中国法律和美国法律的区别,我觉得这是在讥讽徐晓兵律师。大家都知道,徐律师周游中国,给那些法律工作者和学子上课,搞模拟法庭。
不知道他讲的是这个法律还是美国法律?是搞的中国模拟法庭还是美国模拟法庭?
假定讲授的是中国法律,模拟的是中国法庭,那么徐律师就有班门弄斧之嫌,一个在美国学习法律并且执业律师跑到中国来讲授中国法律,明显是欺我中华无人。既然名气职位和执法经验都远在徐律师之上的李昌钰博士都被某人贬低的一无是处,那么徐律师就应该更不如某人法眼了,可是偏偏徐律师就周游全国给司法界的领导、工作人员和学子讲课了,这不是拿徐律师打嚓吗?如果徐律师来中国是来讲授美国法律,那就其心可诛了。讲授和中国法律截然不同的美国法律到底是想浪费中国同仁的宝贵时间呀还是想鼓励这些业内人士逃往美国?
中美法律确有很多不同,但肯定不是天壤之别,甚至很多法律条文之间的区别都小于美国州与州之间。州与联邦政府之间的法律差别。那种想把中美法律对立的说法其实就是想诬陷徐律师的国内讲课的伟大功绩。
某人说我英语如何如何,也没有在美国生活工作的经历,所以理所当然的应该对美国一无所知,那么请问,某人在阿拉伯生活工作过吗?你了解阿拉伯人吗?凭什么说你最佩服阿拉伯人?就因为阿拉伯人虔诚的做礼拜?我当时就反驳了某人的错误说法,因为可以用事实说话,世界上最不团结最一盘散沙的估计当属阿拉伯人了。且不说国与国之间不断的战争,就是那些国家内部的部族冲突也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一个小小的弹丸之国以色列打的比自己大很多倍的阿拉伯世界溃不成军,那次辩论之后不久,阿拉伯的强人就纷纷倒台,卡扎菲死于非命,阿萨德深陷囹圄,还有几个苟延残喘的也是岌岌可危,朝不保夕。
就这种观察力和判断能力几乎能和张召忠平分秋色,挺谁谁死。以这种水平去支持桑黄,桑兰和黄健就算想高兴起来怕也很难。
回复 ImYoona 2012-7-4 07:20
明月娘: 黑呀。跟吼吼讨论什么都中。老刘为啥借口天热不出博文啦,桑黄为啥呆滞宁波不回北京啦,桑黄的的大黄狗现在谁在喂?反正吼吼大叔喜欢辩论。   ...
老刘是不是搞反了?大热天不是正好在房间里享受享受空调上上网写写博文?
回复 怕瓦落地 2012-7-4 06:48
ImYoona: 谢谢枪枪的话。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建议博主整理一份吼完继续向前走法律专辑。
回复 ImYoona 2012-7-4 06:46
lfyhao: 其实仅就天香在这篇博文里所呈现的茂茂的发言来看,是与桑兰案没有什么关系。可我们要是把她在讨论桑兰案时的发言结合起来看,还有和许多网友的互动来看,其勇猛 ...
对,一篇文章要是能讲清一个问题就已经不容易了。本文就是想论证茂茂是莫利人的网名。如果有朋友觉得我的论证不靠谱,欢迎指正,我们可以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
有性急的朋友已经在说"So what?"。如果大家都同意我这篇文章的看法了,那不知朋友们是不是还有兴趣来一起回顾一下茂茂网友在讨论桑兰案时的发言呢?
回复 怕瓦落地 2012-7-4 06:44
ImYoona: 谢谢枪枪的话。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那个李昌钰,国内吹捧得真的很有趣。
听枪枪这么一说,我还真去看了下广告的博客。
果然又是说了个大实话被骂。
不过还有点没说到点子上,把李昌钰的简历看一下就知道什么是可笑了/
回复 ImYoona 2012-7-4 06:24
方枪枪: 还什么清单,交接。我就算胡说八道也就是观点上的见解,从不对事实瞎推断。但有个别人简直是拿中国概念谈美国法律,再拿美国法庭的现场比拟中国法庭。


有一点 ...
谢谢枪枪的话。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回复 吼完继续向前走 2012-7-4 06:08
lfyhao: 这人吧,不管当到多么大的“大官”,光靠记忆肯定是不行的,还是要多看看别人在说什么,认真的看看那些事已经是发生过的。要是不好好看,自己胡说八道了半天原来 ...
有人总是在不断的吹嘘自己曾经有过的官衔,还说某人的官可能还不如自己大,典型的官迷,却不断无中生有的攻击别人是‘大官’,其品质恶劣可见一斑。
连什么叫记忆都搞不懂也敢奢谈抽嘴巴子?
所谓的记忆是看过的东西在脑中的存储,而且是相比较看完就忘而言的,就算记忆再好的人也不是没有记忆不会出错的,但是在莫虎是否同意海明的反悔要求上我连记忆都根本谈不上。因为普渡博、礁石博、广告博他们的博客我近期就没有去,也没有看到6月29号的反对动议,当然就谈不上记忆了。我早就说过,在美中网,我不会没事瞎溜达的,只看有数的两三个博客。我说的我认为是我个人判断,就是莫虎现在反对但是现在也并没有定案,海明还有答辩的机会,莫虎和他之间还要有几个回合的反复,就像最早的动议,莫虎反对海明修改,后来经过海明答辩,最后莫虎不是也同意海明重新修改动议了吗?我说我认为莫虎也许会同意的理由从判断上是站得住脚的,我只是给出他同意的理由,同时我也能给出他不同意的理由,但是出于省略就没有写出来,这个和记忆毫无关系。
就像50年政治局开会讨论美国是否会越过三八线,那么也许越过的理由是什么,也许停在三八线的理由是什么,那都是预案。也是考虑到各种可能性。和记忆八竿子打不着。对于想找缝下蛆的人来说,才是被自己抽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
回复 shiling 2012-7-4 02:30
lfyhao: 不会是也像我一样"叛变"了吧?
这个案子里边,有人看戏,有人掺沙子,有人“别有用心”,有人还原过程,还有吼吼在一边跳猴腿舞助兴。
                             
回复 shiling 2012-7-4 02:13
吼完继续向前走: 明月娘从每次三言两语的有点黑风格怎么转变成明月城唠唠叨叨风格了?是不是我戳痛了独立团团队的肺管子?
香港媒体用大吊车拍摄是寻找违建的证据,如果媒体去找 ...
早就指点过你这蠢货,你一边玩蛋去。

      
回复 方枪枪 2012-7-4 01:45
lfyhao: 其实仅就天香在这篇博文里所呈现的茂茂的发言来看,是与桑兰案没有什么关系。可我们要是把她在讨论桑兰案时的发言结合起来看,还有和许多网友的互动来看,其勇猛 ...
其实我觉得推断ID可能性到一定程度就可以了。
美国法律保护上网匿名的权利。
就算是心知肚明的事,没有过硬的证据就不能够以确定的口气去确认。
天香公主对身份的推断到这个地步应该就行了。
回复 lfyhao 2012-7-4 01:36
方枪枪: 凡是就桑兰其残疾方面讥讽谩骂而不觉得错,甚至觉得怎么骂桑都不为过的人,我才懒的关注,当个笑话看。(你可骂人家忘恩负义,骂人家唯利是图怎么都可以,只要是 ...
其实仅就天香在这篇博文里所呈现的茂茂的发言来看,是与桑兰案没有什么关系。可我们要是把她在讨论桑兰案时的发言结合起来看,还有和许多网友的互动来看,其勇猛程度还真得让我不敢相信这是一个快70岁的女士。
回复 方枪枪 2012-7-4 01:29
lfyhao: 那能要求人人一样呢。有人喜欢自己抽自己,那就当戏看好了。
凡是就桑兰其残疾方面讥讽谩骂而不觉得错,甚至觉得怎么骂桑都不为过的人,我才懒的关注,当个笑话看。(你可骂人家忘恩负义,骂人家唯利是图怎么都可以,只要是在其道德上错误的地方说,怎么都不为过)。
人可以不聪明,可以学历不高,可以不会做人,就是得有个基本道德。否则自己都不见得比黄健强,还去批评别人,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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