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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江南 //www.sinovision.net/?71727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To reach a port we must sail, sometimes with the wind, and sometimes agains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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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mgzww999为刘老大“掌嘴”的辩护

热度 12已有 5411 次阅读2012-3-12 10:24 |系统分类:杂谈| 辩护 分享到微信

记得以前和999老兄是经常互相挑刺的,后来不知不觉间各种看法观点越来越趋于一致,所以很久没有和你争论了。这次有分歧,机会难得。我知道你最近也是技痒,所以到漂泊大侠那里去挑场子。我呢,最近也吃了不少鸡蛋,其中一部分是代吃。所以我就亮剑了,请指教。

首先一点,开宗明义:你我对刘老大和桑兰为人的总体看法是一样的,没有争议。所以我的论争将仅限于刘的最新博文和你为他的辩护。此外,我不懂法律,所以论争将不涉及到案子本身。

看到题目之后,我以为是桑兰开始谩骂被告了。但是细读过后,发现不过是威胁新华社的,不但语言不够激烈,与以前桑黄的谩骂相比,几乎根本都没有什么。更不用说还是针对第三者的。所以,理性的我想上来说几句自己“真实”的、“客观”的想法:“在这个时候,不应该发这样的言论,而且桑兰说的话又没有大错,又与您无关,这么说还是有些过了。”但是在这时我发现了两个现象,使我决定不发言,一个是有一个人的观点和我类似,我本能的不喜欢和他站在一起。第二个,也是最重要的,是看到刘老大不断跟帖,这是很反常的,也不符合他们一贯的冷静、宽容和克制。我也开始反思,开始第一次从感情上而不是道德上,站在被告的立场上去体会和感受。直到看到这句话,“老头一家被桑黄羞辱了10个月才发飙,已经算修养很好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我似乎一下全明白了:这是一个被诬告折磨了近一年的一位老人再也压抑不住的爆发!想到这里,我自己的内心也有几分酸楚。

“老头一家被桑黄羞辱了10个月才发飙,已经算修养很好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这是什么逻辑?这种荒唐逻辑不是也可以被桑兰所借用吗? “桑兰被蒙在鼓里13年了才发飙,已经算修养很好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而刘老大在案子最初阶段也发过飙,现在甚至被作为诽谤的一个证据,当时被羞辱尚不到一个月。时间长短,何时发飙是评价修养的标准吗?

我们一年多来从道义上一直支持被告,对他们的善良、宽宏大度和克制表现我们的敬意。但是真的很少从他们的角度去体验感情上的折磨,挑毛病的时候把他们当成完人,谈感情的时候,把他们当成圣人。但是他们不是完人,也不是圣人,更多的是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的、有家庭、有欢乐和悲伤的普通人。不同的是,他们十几年前做了我们一生中都不会做的、帮助别人的善事。并因此剥夺了本属于他们的,平静幸福的生活,而那个伤害他们的正是他们曾经象对待自己家人一样的人。将心比心,我们谁有资格对他们的一两句发泄的话去挑剔、指责!我没有,不但没有,而且在发现了这一点之后,我心中对过去的一些挑剔还有几分不安。

对我来讲,从来没有把被告当作完人,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他们的尊敬。而对他们个人的肯定,也不妨碍我对他们部分言行的批评。他们已经是知名人物,而且又开了博客,用博文来影响舆论。所以我把他们划分为公众人物,属于可以被评论的类别。
用他们不是完人,来为他们的不当言行辩护,在我看来,又是一个逻辑问题。可不可以把这个辩护理解为,“我又不是完人,我干嘛不能破口大骂?”这岂不是与桑的“我已经残障了,我还怕什么?” 逻辑上一脉相承?
同理,因为他们是被诬陷的被告,就可以不注意言行吗?一句“我已经被你诬告了,我还怕什么?” 能作为胡言乱语的通行证吗?

岳某人的话本身也许无可指责,但是我想问一句:在贺梅案上你是如何对待对手的,我仅仅由于问一问贺家孩子来美费用的细节,就被你指责为汉奸和人渣。更不用说,我问的问题本身与你没有任何关系。即使所有的人都有权利出来挑剔指责,唯独你没有,是你自己剥夺了你自己的权利!

关于岳某人,枪枪的回答很好,我就借用她的。“贺梅案与这个案子没有任何关系。就像打击韩寒,与方州子妻子的论文无关一样。” 至于对岳某人的看法,我必须承认你比我看清得更早。关于他的论辩,事实证明你是对的我是错的。但是我们都知道,不应该因人废言,a broken clock is right twice a day。

我很高兴有血有肉的我战胜了那个冷酷的理性的我。坚决支持刘老大痛骂这两个没人性的东西!再怎么样的君子,也不能没有了男子汉的血性!

这是偷换概念。难道君子和男子汉的血性是不相容的吗?我们每个人有血有肉有感情,但在公开发言时必须坚持理性,这两者有矛盾吗?如果有,你还会是中文网上人人敬仰的999吗?

还有一点,大家可能没有想到,刘老大为什么对桑兰这次的表现有如此强烈的反应。我的猜测是,在海明道歉之后,在整个案件的性质已经确定之后,在他们的名誉得到澄清之后,他已经有了接受桑兰道歉,并在一定程度上原谅的准备,甚至有些觉得很多责任主要在于黄贱。但是,就在这时,桑兰自己站出来,再一次告诉大家,一切都是她做主,同时也告诉了被告和公众,她是不应该被原谅的。在十字路口,桑兰再一次做了最愚蠢的选择!原来我还又几分担心,这些言论会被用来在舆论上搅混水的借口,看来这种担心也是多余的。一伙在法庭上都可以无中生有的人,在舆论上还需要什么借口吗?

“刘老大为什么对桑兰这次的表现有如此强烈的反应”,这个不属于我要与你辩论的主题。但你既然提出来,我也冒昧地做一个揣测。这次刘老大好心好意给海明献花,却被这个流氓利用,第二天即掌自己的嘴,不认账。所以刘老大有受骗上当的感觉,决定不再对桑兰释放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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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8 个评论)

回复 随笔 2012-3-12 14:44
礁石: 我来插句嘴。我认为刘老大不是发飙,而是一贯表现。这次“和解”交锋,刘老大导演了一场戏。搞得网友们为之疯狂为之忧。表面上,海明拿了好处让你泼狗血,让你砍 ...
礁石的回贴可以成为一篇大作。
在海明和解一事上,我不理解也不同意老大他们对中文网友为海明遮掩,我只是希望这是同博主所言,是莫虎的策略。
在出书的事上,我不反对,但我的想法,如果在法律上放了肇事者,出书的意义何在?
关于刘老大回击桑兰我是瘫子我怕谁的话,我坚决支持,这也是我最反感的话。
回复 sztao 2012-3-12 13:43
我很认同庐山谣的一句话:掌嘴是老一辈人恨铁不成钢时候常用的办法。刘老大也可
能是一时失言。我相信他们真是把桑兰当成自己的孩子了,尽管桑兰是如此无情,
老人心中十余年来对孩子的爱护是很难割断的。但是他忘了时间和场合,我个人认
为,他不该把它写在博客里。
其实大家也不必多争议,提醒刘老大就好了。
回复 礁石 2012-3-12 13:29
我来插句嘴。我认为刘老大不是发飙,而是一贯表现。这次“和解”交锋,刘老大导演了一场戏。搞得网友们为之疯狂为之忧。表面上,海明拿了好处让你泼狗血,让你砍。但是刘老大的真正目的没有达到。甚至可以说是“偷鸡不着蚀把米”。海明从第一天起本来就不是案件的核心人物。刘老大想杀器给猴看。可是猴子不看。那边刘老大借孙鹰的马甲试图误导大众,骗鬼还差不多。

刘老大搞的《网友文集》也是个骗鬼的东东。他用另一个马甲“haowengongshang”,收罗了几篇替刘老大歌功颂德的文章。炒冷饭。如今网络记录满天飞的超电脑时代,还在印《老三篇》当草纸?讲白了,刘老大的目的不过是为了他自己出书,找些免费的苦力替他灌水。刘老大这一招大概没人睬他。气得够呛。

刘老大的行为模式,总是粗枝大叶。加上没有涵养,得罪人。
在大学就得罪人。被坑了一把。
到大陆生意火红的时候,还是得罪人。最后请你走路。
照顾桑兰是好事。偏偏不请人导尿,不请会计管账。也不晓得如何得罪了娘娘。得,21亿。
如今网上打舆论仗,招揽了不少粉丝。可是他莫米其妙地把一些网友打入冷宫。嫌敌手不够?
这次砍海明,本来可以做的天衣无缝的。就按佛法官的文字,修饰一下,中英文各一份。谁还挑得出一个刺?偏不。又是刘老大的特征行为。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3-12 12:04
随笔: 您这个例子太不合适了,您应该想的是,假如有个流氓骂了我,我该。。。
首先,我的比喻中是把理解刘的言语比作了理解小孩子的话,而并不是把桑比作那个小孩子。

其次,至于您的问题,“假如有个流氓骂了我,我该。。。” 请让我引用萧伯纳的一句话:“I learned long ago, never to wrestle with a pig. You get dirty, and besides, the pig likes it.” 对诉讼方,最好的反击就是法庭上见。
回复 随笔 2012-3-12 12:00
海明是阿Q: 假如家里有小孩子,我可以理解他年幼不懂事所以说出不当的话,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不会去制止他,对不对?所以没有矛盾。比喻不尽恰当,举出来是因为有切身体验。
...
您这个例子太不合适了,您应该想的是,假如有个流氓骂了我,我该。。。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3-12 11:43
随笔: 您取的名没错,海明不仅是阿Q,还是个混蛋。不要自己否定自己。
所以我说,这样活着太累。
“悔之已晚”是自嘲,我不后悔起这个名。一个马甲而已,今天还在,明天可能就消失了,叫什么都可以。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3-12 11:38
随笔: 您这不是自己折磨自己。既然理解人家为什么骂人,又不同意人家骂人。这么活着多累。我觉得999的解脱挺好。
假如家里有小孩子,我可以理解他年幼不懂事所以说出不当的话,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不会去制止他,对不对?所以没有矛盾。比喻不尽恰当,举出来是因为有切身体验。

为了维护自己的立场,一点不累。违心地接受我反对的观点,那才叫累。
回复 随笔 2012-3-12 11:35
海明是阿Q: 我取这个名的时候,确实带了些调侃的意思。现在悔之已晚,
就请把它看作对桑案一个主人公的基本评价吧。大多数网友应该同意这个评价吧。 ...
您取的名没错,海明不仅是阿Q,还是个混蛋。不要自己否定自己。
所以我说,这样活着太累。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3-12 11:31
看热闹的: 博主就不要假正经了。
要正经的话就先把自个的博客名改正经一点吧。
你这么有水平的人就不觉得“海明是阿Q”这句话本身就是在损别人吗? ...
我取这个名的时候,确实带了些调侃的意思。现在悔之已晚,
就请把它看作对桑案一个主人公的基本评价吧。大多数网友应该同意这个评价吧。
回复 随笔 2012-3-12 11:28
海明是阿Q: 没错,我确实曾经致歉。但那只是说对他们的总体道德判断有偏激之处,对他们的言语批评我可没有收回。
你所指的博文在此: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 ...
您这不是自己折磨自己吗。既然理解人家为什么骂人,又不同意人家骂人。这么活着多累。我觉得999的解脱挺好。
回复 看热闹的 2012-3-12 11:27
博主就不要假正经了。
要正经的话就先把自个的博客名改正经一点吧。
你这么有水平的人就不觉得“海明是阿Q”这句话本身就是在损别人吗?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3-12 11:22
随笔: 博主,您怎么“又来了”,这不是和当年您指责死磕网友是一回事,我记得您后来和999有同样的感悟,还给老大道歉,我没记错吧? ...
没错,我确实曾经致歉。但那只是说对他们的总体道德判断有偏激之处,对他们的言语批评我可没有收回。
你所指的博文在此: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71727&do=blog&id=125177
回复 随笔 2012-3-12 11:16
博主,您怎么“又来了”,这不是和当年您指责死磕网友是一回事,我记得您后来和999有同样的感悟,还给老大道歉,我没记错吧?
回复 庐山谣 2012-3-12 11:03
有理,有据,有节,就可以了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3-12 11:01
庐山谣: 辩论追究到底,其实是言语的艺术。。。

双方各执语,公婆都有理。
辩论无对错,只看立场座。
有五步一诗的大诗人在场,就证明这是文斗不是武斗。
回复 庐山谣 2012-3-12 10:53
辩论追究到底,其实是言语的艺术。。。

双方各执语,公婆都有理。
辩论无对错,只看立场座。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3-12 10:47
庐山谣: 想当年,青春岁月,都是有过血性的时候啊。
现在人大了,越来越谨小慎微了也。
另:掌嘴是老一辈人恨铁不成钢时候常用的办法。 ...
好汉不提当年勇,但确实怀念改版以前如火如荼的日子里那些针锋相对的辩论。
新版适合隔空叫阵,不适合贴身肉搏,故有此文。
回复 庐山谣 2012-3-12 10:42
想当年,青春岁月,都是有过血性的时候啊。
现在人大了,越来越谨小慎微了也。
另:掌嘴是老一辈人恨铁不成钢时候常用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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