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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疑窦丛生,公众为何冷漠?

已有 1506 次阅读2010-2-9 20:41 |个人分类:中国时事|系统分类:时政资讯分享到微信

李庄案疑窦丛生,公众为何冷漠?

丁咚 文

 

       北京晚报9日消息,今天上午10时,重庆市一中法院对律师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江北区法院一审判决的定罪部分,即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成立。撤销原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的量刑部分,判处李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但引人注目的是,李庄当庭大曝“诉辩交易”,表示二审认罪有假,恳请16万中国律师为其申诉到底。李庄说,“开庭前有关领导做过他的工作,承诺只要认罪就判缓刑。现在这个结果显然丧失诚信。开庭前,公诉人还让他撤回上诉。”他表示,将“申诉到底”。

       高子程律师评价说,今天的宣判又是一场闹剧。对二审判决的决定者而言,这纸判决非常滑稽。“首先庭审过程滑稽。李庄二审时表示撤回上诉理由。我问李庄‘你撤回上诉吗?’李庄说坚持上诉。李庄既没有说新的上诉理由,也没有说上诉请求,庭审就往下进行了。第二,李庄在庭上自称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实际上是种认罪态度,但并非真的认罪。他从没承认过实施什么行为。从李庄开庭的六点陈述来看,可以解读出他是被迫认罪。”

       在未经深入调查之前,李庄案的真实情况谁也无法知道,谁是谁非,作为旁观者,也无法断定。但可以肯定,从前后诸种情况以及李庄本人的言行判断,此案必定存在重大隐情。况且,李庄即使犯有伪证罪和妨害作证罪,似乎重庆市也应避嫌,而对李庄案进行异地审判。重庆地方法院,在明知案件存在重大漏洞的情况下,如此草率宣判,不仅对当事者不负责任,而且对法律也是一种严重亵渎。

       公众,还有上级机关,面对此种情况,不应保持沉默,更不应冷漠。既然此案疑点重重,那么应当由“局外人”进行公开、全面、深入的调查,解开这些谜团,消除此案在公众心理上投下的疑虑的暗影,给当事者,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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