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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LAO律师对桑兰的劝告

热度 50已有 64200 次阅读2014-10-16 15:05 | 律师 分享到微信

大约三年半之前,2011年4月28日,桑兰代表律师海明向纽约南区联邦法院递送了起诉状,启动了一场索赔金额高达21亿美元的诉讼,媒体新闻铺天盖地,CCTV甚至公开要求大家支持桑兰维权。

5月8日,一位纽约律师逆势而上,他用Law and Order的笔名,向桑兰提出了劝告,要她赶快撤诉,否则,她的下半生可能会在躲债的阴影中度过。

这篇劝桑兰撤诉的好文章,竟然被徐晓冰当作证据之一,放进他那1800页的文件堆里面(编号1017-1018),被我发现了。如果不是因为徐晓冰,我也许找不到这篇好文。今天我把它转载在下面,与大家分享。

这位律师没有收桑兰一分钱的咨询费,却提出了非常准确的诉讼预测,今天所发生的一切,正是按照他的预言出现在人们面前。他对桑兰的劝告,全是非常诚恳的肺腑之言,绝非花言巧语。其实当年劝桑兰撤诉的忠告很多,但是桑兰不识货。

这个世界上坏律师很多,但是好律师也不少,要看你有没有本事去辨认。我至今并不认识这位律师,也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但是我知道他是一位高人,一位有良知的好人。我希望有一天能认识他,亲自向他表达敬意。


Law and Order: 《为什么桑兰应该终止诉状》


感谢客来思乐博客对桑兰的热爱和劝告。想当年看到桑兰摔伤后曾经为您悲伤,1999看到你在时代广场和纽约市长⼀起迎接1999为您感动流泪。这些年每当读到您的业绩报道又是为您感到自豪。自1998年以来您不知道影响了多少人,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为您祝福祈祷。但是, 为什么要今天?为什么这个诉状?


客来思乐博客从法律法庭外提出对您的劝告,从法律角度来看,希望您能考虑一下法律上的三大障碍,并考虑终止撤销这个诉状:


1. 法律程序上的严重障碍


我已经认真审读了你的诉状, 认为18个索赔的法律理论都经不住程序法的挑战。 具体说, 所有的合同理论(1,2)或类合同理论 (8,15,16)的诉讼期为6年 (NYCPLR §213), 信任违约(10)为6年(NYCPLR §213), ⽆意识人身伤害理论(13,18)3年诉讼期 (NYCPLR §214),有意识人身伤害(9, 14, 17) 为一年诉讼期 (NYCPLR 215)。 法律没有对17岁的人或者向您这样下身瘫痪但精神正常地人做任何诉讼期的延期规定,只有婴儿或精神病人的延期 (NYCPLR §208),或者是不适合您从发现人身伤害起3年的延期( §214A, §214B, §214C, §214D, §214E), 或者欺诈作弊的延期但从发现欺诈后不能超过2年 (CPLR §213(8))。所有的对保险公司的索赔理论(联邦⼈人权法 42 U.S.C. §2000a,纽约州纽约市⼈人权法) (3,4,5,6) 都是规定很严格的180天, 300天,或者3年的诉讼期,没有例外。 您的诉状中没有阐明任何诉讼期延期的法律事实根据,就算是刘谢或中国试图封住您的嘴 (这点您在法院上几乎没有任何可能证明成功),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这可以构成您的诉讼期限制。


2. 法律本质上的严重障碍


就算法院作出对您诉讼期上的任何例外 (几乎没有可能),您的索赔理论在法律上也没有可能站的住.您的诉状的指控是自相矛盾,⽐如说,Ted Warner 同意支付您⼀生的医疗费⽤用,但您同时说过去的13年没有支付任何(诉状第33段).依靠联邦,纽约州,纽约市的⼈人权法告保险公司,但TIG保险公司既不是公共设施 (42 U.S.C. §2000a), 您也不是TIG保险公司的雇员 (NYCHRL, NYSHRL). 最重要的是,就算您最后把TIG告倒, 那您的损失不是任何金钱,而只是法院会下达对TIG的禁⽌令,不再歧视您。有什么意义呢? 保险公司支付或不支付保⾦的决定都是按照公司特聘的专业律师的见解, 严格按照保单的条款执行. 至于您的侵犯隐私和非法触摸理论(14,17),当时刘谢参与了您的护理,您下⾝瘫痪,你让法律怎样保护你的隐私,怎样接触才不是非法触摸?⾄于您对刘谢的诽谤理论(11), 虽然是在有效的诉讼期内,但是事实和真实是对诽谤指控的辩护,刘谢他们有100%的权力在法院证明您是多么的“懒惰," 是如何(企图)怀孕在美国生⼩孩,移民美国,或者小孩的爸爸是谁(诉状第31段)。您愿意全世界的华⼈都知道这些吗?


3. 轻浮诉讼,恶意诉讼,和反诉的后果


联邦民事诉讼法第11条对没有法律依据或事实支持的诉讼案件有明确的惩罚规定。 如果是法律上没有依据,惩罚律师, 如果事实上没有支持,惩罚你。恶意诉讼 (malicious prosecution) 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指控没有任何法律事实依据,目的是为了伤害这些被告, 那将承担所有的损失, 包括被告所有的律师费。Ted Warner, Time Warner, TIG, US Gymnastics Association不会轻易允许您毁坏他们的名声,他们的律师不会不知道联邦民事诉讼法第11条以及纽约恶意诉讼,也不会不知道您的轻浮诉讼恶意诉讼给他们带来的经济和名声损失。到时,您有可能头上会压上1个或更多亿的法院判决书,您的后半⽣将会在躲避债务的阴影中度过。


劝告


美国既然是世界上公认的法制国家,其法律体制和运作就不会因为您的⾝身份,名声, 地位等影响法院对法律的解析和运用。 美国的著名运动员演员政治家等经常出入法院,有输有赢,是事实和法律的原因,不是他们的私人因素。


现在您可以通过联邦民事诉讼法第41条主动撤销这个诉状, 然后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些被告不可以通过这个诉状对您做任何法律动作, 因为法律保护任何原告人的权利。 ⾄于您的⽣生活和医疗⽅面的需要,凭您的名声和地位, 通过友好善意包括外交努力,会得到妥善解决安排。 否则等到诉状送到被告⼿中, 被告采取回应措施, 您将不能不经过法院批准或被告人的同意单独撤诉, 到那时您的诉讼将会给您带来无穷后患。


另外, 您的诉状六⽉份甚⾄至6个⽉6年后都不会开审。 法官Griesa是半退休状态 , 有全权自己决定诉讼的进程(所有65岁以上当了15年的法官都是这样),⼀年有2/3的时间都是在度假。


热爱您的⼀位纽约华⼈律师


评论:00条 发表留言请先【登录】 没有账号请先【注册2011-05-08 评论( 0 ) 阅读( 1 ) 分类( 法律 )

Sang Lan 001017-0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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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40 个评论)

回复 ksliu 2014-10-17 12:12
图钉: 您误解了我的意思。不是不能罚,而是不会罚。

一旦撤诉,徐律师和桑兰就终止了代理关系,二者形同陌人。很想知道您将会拉开几条战线。 ...
首先撤诉必须得到法院和我方的同意,我方不会同意。他们终止代理关系,也需要法官批准和我们的同意,这也是程序法的规定。即便同意律师辞职(例如因为收不到律师费),并不免除他在诉讼期间的责任。
回复 ksliu 2014-10-17 12:11
PaybackIsABitch: 你说的是天鹅公主吧?

天香就是普渡众生999,与报恩学派的鹅大婶不是一人

谈到不遗余力阴阳怪气,头把交椅当属岳东晓岳师傅。当初他还在老刘的博客发[ ...
岳东晓的意见也有参考价值,例如这次他认为原告撤诉不符合“程序法”,就比徐律师高明。
回复 图钉 2014-10-17 12:09
ksliu: 为什么不能罚?违反诉讼程序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起诉无辜者,罚律师;没有事实依据,罚原告。这些都是美国《诉讼程序法》中的明文规定。 ...
您误解了我的意思。不是不能罚,而是不会罚。

一旦撤诉,徐律师和桑兰就终止了代理关系,二者形同陌人。很想知道您将会拉开几条战线。
回复 ksliu 2014-10-17 12:08
图钉: 能给个链接吗?没有看到新华社昨天的报道。

只看过九月九日的报道。你们曾要求桑兰撤诉,否则反诉。
到《百度》上键入“桑兰”两字,再按下“新闻”按钮就可以找到。《新华社》已经连发两条消息,13日和16日。
回复 ksliu 2014-10-17 12:04
图钉: 我以为法律并不在你手里。原告和被告都是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而上法庭。

若是依你的说法,桑兰告你反而变成“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了。否则为何法官允许他们告你 ...
法官允许他们告,是根据原告提出的“表面证据”所作出的决定,现在进入取证阶段,原告必须拿出真实证据,结果拿不出来,如此胡闹,能不罚吗?例如他们编造两条诽谤言论,硬安在我头上,现在要他指出这两条诽谤言论的出处,他们指不出来。
回复 图钉 2014-10-17 12:02
ksliu: 拜托你阅读昨天《新华社》的报道,我方根据《联邦民事诉讼程序法》第37条和41条的惩罚动议已经开始,接着还要启动根据第11条的惩罚动议。一连串的反诉行动已经开 ...
能给个链接吗?没有看到新华社昨天的报道。

只看过九月九日的报道。你们曾要求桑兰撤诉,否则反诉。
回复 ksliu 2014-10-17 11:57
漂泊未还家: 以您资深的经验,能否告知怎样算性心理健康?
薛伟森在这个案子里除了简单的自辩,并没有为自己说更多的话,即便失去香港的高薪职位,也克制自己没有抹黑桑兰半 ...
欢迎回来。经过时间的考验,有正义感而从不动摇的支持者的确不多,你老兄是其中之一。希望将来有机会交个朋友,当面致谢。
回复 图钉 2014-10-17 11:53
ksliu: 美国总统都可以告,莫虎当然也可以告,问题是如果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任何人都是不允许的。
我以为法律并不在你手里。原告和被告都是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而上法庭。

若是依你的说法,桑兰告你反而变成“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了。否则为何法官允许他们告你了呢?

请明示。
回复 ksliu 2014-10-17 11:51
今又是:   
我向来不关心此类事情。不过可以补充下,当初还有个独立团的呢。整一出川剧。
也说句不粘边的中肯话,老大应该多听听莫虎的,人家中气足,手法正 ...
莫律师办事情就是走正道,不搞歪斜的。谢谢。
回复 小虫 2014-10-17 11:49
West-East: 什么?天香就是普渡众生999?真的假的?
普渡众生好像是被黄经济点了名,有望领酱豆船票的。
天香确实是普度众生999.他在一篇博文里公开了这个身份。很多人都大吃一惊
回复 ksliu 2014-10-17 11:39
图钉: 徐律师只是个职业律师,遇上桑兰倒霉而已。诉讼必有输赢,谈不上什么谁罚谁的事情。
为什么不能罚?违反诉讼程序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起诉无辜者,罚律师;没有事实依据,罚原告。这些都是美国《诉讼程序法》中的明文规定。
回复 ksliu 2014-10-17 11:36
图钉: 莫虎不就是当过纽约的警察局长,又不是英雄的化身。把莫虎列为被告从诉讼策略上来说不觉得有什么不可以。
美国总统都可以告,莫虎当然也可以告,问题是如果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任何人都是不允许的。
回复 ksliu 2014-10-17 11:35
图钉: 但从刘先生的言行来观察,他根本就不会去反诉桑兰。
拜托你阅读昨天《新华社》的报道,我方根据《联邦民事诉讼程序法》第37条和41条的惩罚动议已经开始,接着还要启动根据第11条的惩罚动议。一连串的反诉行动已经开始了,等着看吧。
回复 图钉 2014-10-17 11:30
West-East: 这些人的蠢,只有你想不出来的,没有她们蠢不到的。
把LAO的信扔给莫虎和法官干嘛,怕对方子弹不够?还是她们根本没看懂?
把莫虎告上去干吗?这号人物,文(律 ...
莫虎不就是当过纽约的警察局长,又不是英雄的化身。把莫虎列为被告从诉讼策略上来说不觉得有什么不可以。不明白你激动什么。
回复 图钉 2014-10-17 11:25
曼哈顿: 海明付了5000美金后脱钩逃生了,徐大棚子就没那么容易了,他应该跟桑黄一起付莫虎的律师费。黄二你先别忙着去养第二个了,交完罚款再说 ...
徐律师只是个执业律师,遇上桑兰倒霉而已。

诉讼必有输赢,谈不上什么谁罚谁的事情。惺惺惜惺惺,同行相惜。莫虎也有打败仗的时候,他绝对不会去碰徐律师一根豪毛。
回复 图钉 2014-10-17 11:20
West-East: 这出官司,戏外戏的还有众生相。

“反桑”的:真有不少佳作。漂迫,LAO, 三原,。。。条理明晰,文笔精彩。不见的每个人同意曹长青的政治观点,但他的文笔锋利 ...
用反桑和挺桑来划线一点道理都没有。

人无完人,把一个人变成正义的化身等于是把人往火坑里推。这几个月刘先生的说法不乏自相矛盾的地方。作为被告为了赢得官司,使用各种方法都可以理解。但从刘先生的言行来观察,他根本就不会去反诉桑兰。

如果刘先生愿意高举正义的火炬成为反桑正义之师的象征,本人投赞成票。如果只是趁着热乎炒作一番,那就另当别论。刘先生不想反告,你们硬要把他推下悬崖,也没什么意思。
回复 West-East 2014-10-17 10:47
曼哈顿: 天鹅公主不算,她只是有点神经错乱神神叨叨地,岳不群也在明处。最阴险的就是原来一直替黄二呐喊的有点黑鸡生蛋和shiling之流,就像川剧里的变脸一样,改装变脸 ...
老兄你好,很久不见。老朋友都来了。猫也来了。
特别高兴见到漂迫大侠现身。读他的文笔真是一种享受。

老刘受到各种侮辱漫骂,铮铮硬汉,风骨不倒。从不上脏口。
黄就JJ 了。脏话连篇的人是娘台里带出来的下贱胚子。他们以为是骂了别人。实际上是臊辱自己,伤不到他人。教养二字流氓是不懂的。
回复 今又是 2014-10-17 10:33
曼哈顿: 你是个明白人。
看到当初不遗余力阴阳怪气地攻击刘谢的有点黑,鸡生蛋,shiling突然出现在反桑队伍里真是让人摇头。倒不如一直跟黄二勾够嗒嗒的 天香公主,方枪 ...

我向来不关心此类事情。不过可以补充下,当初还有个独立团的呢。整一出川剧。
也说句不粘边的中肯话,老大应该多听听莫虎的,人家中气足,手法正,入手后的路子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是个做事的人。
回复 elba 2014-10-17 09:09
这篇文章都是证据,看来是没有任何证据了。
回复 elba 2014-10-17 09:07
这朵花献给有职业道德,有良知的LAO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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