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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江南 //www.sinovision.net/?71727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To reach a port we must sail, sometimes with the wind, and sometimes agains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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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zww999论《律师的独子》一文

热度 3已有 3131 次阅读2012-2-23 19:52 |系统分类:杂谈| 律师 分享到微信

我相信这是一个反对死刑者编造的故事。但是我和许多人不同,并不认为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即使是真的,也是一个凄惨的故事而已。首先,为一点小事而杀了两个人,罪大恶极,该杀。其次,法官判他死刑是执行法律,和个人无关,没错。文章却把他当成杀他父亲的人一样对待,更不用说还是他的养父,而且竟然有杀人念头。所以作者是一个善恶不分、恩将仇报的人。最重要的是,这个故事没有说明为什么要废除死刑。对于死刑我的立场是,非杀人罪不该判死刑,死刑的使用要慎重,应该废除“立即执行”。但是要把缓刑变成真正的缓刑,不是现在的形同虚设的缓刑。缓刑期间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到时就要执行。

一些传教士常常编造这样的“感人”故事,是非常虚伪的。罗素对基督徒的虚伪曾经有一次辛辣的讽刺。耶稣说过“别人打你的左脸,你就应该把右脸也让他打”,罗素说这句话是象征性的,讲的是要有忍耐这样的道理,但是许多人不同意,说要完全按字面意义理解。罗素在一次演讲中就挑战与会的基督徒,问谁能上来让他打完左脸之后不愤怒,然后再让他打右脸?结果没有一个人上台。其实这些人既虚伪又没有智慧,如果我在场,即使我不是基督徒,我也会走上台。罗素几乎百分之百不会真动手,即使是真动手,那受伤害的也是他而不是我。更重要的是罗素对基督徒的攻击就没有了力量。当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基督徒朋友时,他们都说我是真正的基督徒。

文章还说什么一个人杀人时是坏人,被执行死刑时的人是好人,这不但荒谬,而且违背他自己的基督教信义。他在最后信了主不就可以了吗,死后上天堂有什么不公平?但是人间还有人间的理和法。按照这种逻辑,桑兰在滥诉时是个坏人,但是如果最后法庭判她败诉罚款,她只要说一声悔过就不应该受到惩罚,而且因为她已经是好人,刘谢还要给她一大笔钱才对?!再推广一步,按照这个逻辑,法律审判的都是曾经做过坏事的坏人,最后进监狱的都是已经不做坏事的好人,所以都应该只有判决没有执行。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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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注:
罗素在《我为什么不是个基督徒》一文中讲到,“别人打你的左脸,你就应该把右脸也让他打”这一说并无新意,早在公元前5、6百年老子和佛教就已提出。而且基督徒也并不真的这么去做,因此罗素(嘲讽地)建议不要去揍当时的英国首相一巴掌,哪怕你确信后者是虔诚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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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大最新博文感人至深,只是有一个问题,文中所述的故事纯属虚构,而非真人真事。以下属转载。

網路追追追/「律師獨子」賺人熱淚 虛擬文學?
我有謠言要報案
    我要把真相傳出去!
記者倪鴻祥/台北報導

經 常瀏覽電腦網路或使用電子郵件的朋友,一定經常看到令人感動又感性的「真實故事」,內容可歌可泣,令閱讀者無不動容;可是,很少有人能發現「真實故事」的 「虛偽性」。近來網路又流傳「律師的獨子,真實故事」一文,描寫主審法官後悔判處犯下殺人罪的原住民青年死刑,進而養育該死刑犯的兒子,令閱讀者無不動 容,但這是一篇完完全全「虛擬」的「真實故事」。

這篇以「名人扒糞」為標、「律師的獨子,真實故事」為題的文章,內容敘述1位在學的大學 生,經由身為名律師的養父告白才發現,自法官退上轉任律師一職的養父,就是當年原住民青年到台北工作,卻憤而殺死老闆、老闆娘一案的主審法官,而且主嫌就 是大學生的親生父親,大學生的養父,當年判處大學生的親生父親死刑。

文章內容還指出犯下殺人這等滔天大罪的原住民青年在臨刑前,寄了一封信給主審法官,要求收養他的孩子,主審法官照辦了,而且開始後悔判處這位原住民青年死刑,並開始寬容死刑犯,認為他們都會有改過遷善的一天。

文 章為求生動,還刻意述明養父向養子告白的時間,正好是重刑犯劉煥榮執行槍決後不久,以印證故事的「真實性」,文末再以另附感言的方式,言明原住民青年即湯 英伸,並希望特赦死刑犯,以寬容的大愛做收場,令閱讀者為之動容,感懷天地萬物世事無常。殊不知這篇令人感動落淚的文章,是篇如假換的虛偽文學。

首 先,這篇文章犯下的最大錯誤,就是時間謬誤。文章指湯英伸在判決死刑確定時嬰兒誕生,孩子如今在唸大學,且殺人事件距今20年,養父告白時,正好是重刑犯 劉煥榮槍決後不久。但仔細推算,原住民湯英伸是於76年的5月15日執行槍決,距今不過13年,怎可能會有唸大學的親兒子?更離譜的是,劉煥榮是於82年 3月23日執行槍決的,距湯英伸被槍決的時間不過6年,難道親生兒子壓縮成長時間,而且還是超級神童?

其次,死刑犯是禁止通信的,惟一的 例外是透過牧師、和尚、或監所人員傳遞,但文章為博感人,偏說是湯英伸「寄信」給主審法官,而且判決書上所載判決者,非僅主審法官,而是最高法院合議庭5 位法官的名字,除非湯英伸有心電感應,或熟讀法律相關資訊,否則怎知主審法官為何人?何況文中指湯英伸「沒什麼常識」,顯然文章所指,與經驗法則嚴重違 背。

其實,要知道每一篇網路上流傳的文章是真是假,往往可以從該篇文章內看出端倪,但或許是日常生活的枯燥與單調性,許多電腦網友在閱讀 這類感性的文章時,卻會直覺性的認為事實即是如此而不加思索內容的真實性,以致消息不逕而走,文章版本不斷更新,內容也愈變愈感人,若這類文章附上募款宣 告,相信會有不少人在不知不覺中受騙上當,身為網路一族的你、我,不得不慎思明辨。

2002年11月21日補述:
網友來信指出, 這則故事其實有個「幕後」。原來,故事的作者其實是李家同教授,這篇故事是李教授的創作,並非真實的故事,至於為什麼後來傳得好像是真的,應該是網友在轉 寄過程中又自己「創作」的關係吧?以上說法,經我們查證,出自2002年8月12日的聯合報,由林怡婷、林益民兩位記者報導。

2003年8月20日補述:
網友Jewel來信,更進一步指出,這篇"故事"是摘自李家同教授的書《讓高牆倒下吧》篇名是「我已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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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網址: 網路追追追/「律師獨子」賺人熱淚 虛擬文學? | 網路追追追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rumor.nownews.com/2007/11/12/515-264937.htm#ixzz1n9Fmqo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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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180pig 2012-2-23 20:52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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