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骨鸡翅是不是鸡块?” 法院裁定“无骨鸡翅”不构成误导
创建日期:
2026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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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报道 伊利诺伊州一名联邦法官裁定,“无骨鸡翅”可以作为鸡翅产品合法销售,驳回了一名消费者指控连锁餐厅误导顾客的诉讼。
在一份长达10页的裁决中,地区法官小约翰·J·萨普(John J. Tharp Jr.)支持了Buffalo Wild Wings的立场,认定该公司在菜单中使用“无骨鸡翅”这一表述,并不会误导理性消费者。
这起案件源于2023年伊利诺伊州一名男子在水牛城鸡翅(Buffalo Wild Wings)用餐后的不满,男子称,他在菜单“鸡翅”分类下点了无骨鸡翅,事后发现这些食品实际上是鸡胸肉块而非真正的鸡翅,因此对餐厅提起诉讼,指控其虚假宣传,并要求惩罚性赔偿及返还利润。
法官在裁决中指出,词语可以具有多种含义,就像“水牛城鸡翅”指的是调味方式,而非原料本身。“无骨鸡翅”同样属于餐饮行业中广泛使用的通俗说法。
小萨普还写道,理性消费者不会认为餐厅是将真正的鸡翅去骨后再重新组合成某种“弗兰肯斯坦式的翅膀”。
裁决还提到,水牛城鸡翅菜单中同时提供“花椰菜鸡翅”作为替代选项,如果按照原告逻辑,消费者也应认为花椰菜鸡翅含有鸡肉,但事实显然并非如此。
法院最终认定,虽然原告合理声称自己遭受了经济损失,但未能证明普通消费者会因“无骨鸡翅”这一说法而受到误导,因此其诉讼缺乏实质依据。
(编辑: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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