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反诈反出12万“黑户”:长期账户受限 严重影响生活
创建日期:
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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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诈骗问题严重,涉诈“告诫”账户已超过12万。国民党“立委”14日指出,按照台湾地区现行相关法规,即使有无辜民众获法院“不起诉、无罪”平反,却无撤销账户管控措施的办法。台湾网友质疑,台当局在司法层面纵放诈骗犯,防诈打诈“抓小放大”,既难遏止诈骗,更扰民不断。

图为台湾街头。香港中通社资料图
台湾地区自2023年6月起施行“洗钱防制法”下的“告诫户”制度,初衷为防堵诈骗人头账户,却因设计失衡引发争议。王鸿薇指出,目前全台“告诫户”逾12万个账户,但即使民众没犯罪、获得不起诉处分,也无法撤销告诫,即便警方想帮忙撤销,却因制度限制爱莫能助。“告诫户”账户受限长达五年,包括网银暂停、日转账额度上限1万元、不能申请信用卡等,而撤销“告诫户”的成功比例仅约1%,意味着救济管道形同虚设。
新北市议员林国春表示,不少民众被判无罪或不起诉、且判决书写明为被害人,仍收到“告诫书”,其中有8成是年轻人、大学生,长期的账户受限严重影响生活。他也提到,自己在新北市接获不少陈情,其中就有线上卖家,发现买方汇入的钱是“诈骗所得”,该卖家并没有将自己的账号、密码给诈骗集团,却成了“诈骗共犯”。换言之,只要“买卖双方”其中一方是诈骗者,另一边无辜的民众就很可能因涉及金流而沦为“告诫户”,制度设计明显失衡。
王鸿薇表示,程序漏洞在于只规定了“如何罚”,没规定“如何撤”。支持打诈虽是全民共识,“告诫户”制度目前已经高达12万多件,现行的制度下如有异议,行政处分需要30天诉愿,司法诉讼程序旷日费时根本不可能,民众即使拿到“不起诉书”证明清白,却没有相关法规可以解除“告诫户”,这无疑让民众求助无援。过去就有学者警告,提供账户的“过失”如果经过司法判定无罪或不起诉,有无必要继续丧失诸多金融权益的必要?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则?呼吁台当局重新检视。
“告诫户”的争议也引发台湾民众不满。脸书粉专“LIFE 生活网”发文直言:“台湾为了打击诈骗发明了‘告诫户’制度,结果真正的大尾没抓到几个,反而让一票无辜老百姓陪葬。”该粉专表示,撤销“告诫户”形同于“走进死胡同”:法规要求在30天内诉愿,但由于台湾司法程序的冗长,民众往往拿到无罪证明时也已超过诉愿期限。“只能说在台湾,有时候遇到死脑筋的规定,比遇到诈骗集团还要让人绝望。”
台湾网友也质疑,台当局防诈打诈“抓小放大”,暴露其施政无能,“重点难道不是应该重罚诈骗犯吗?”“诈骗犯轻判轻放,却对无辜民众如此严苛。”
近年来,台湾诈骗猖獗,被国际社会冠以“诈骗之岛”称号。台当局编列大量预算、投入大批人力,却陷入“愈打愈诈”困境。据统计,2025年全年全台受理诈骗案件约16.2万件,涉及财产损失达893.26亿元新台币,“诈骗未明显收敛,而是持续以固定规模反覆发生”。
有分析直言,诈骗犯在台湾之所以如此猖狂,最大的原因在于司法的纵放。在80万件涉及加重诈骗的判决案例中,真正被判处3年以上徒刑的比例却只有0.2%。等于1000个诈骗犯里,只有2人会被判处比较长的刑期,绝大多数人最后只是轻轻放下,对于诈骗犯罪完全没起到震慑效果。
来源:香港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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