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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江南 //www.sinovision.net/?71727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To reach a port we must sail, sometimes with the wind, and sometimes agains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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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海明道歉书英文版比中文版更严厉?

热度 18已有 6609 次阅读2012-3-11 09:47 |系统分类:杂谈| , 英文版, 中文版 分享到微信

在海明道歉信出台以后,我们欢欣鼓舞的同时,也有一些疑问。mgzww999就提出了一系列问题:

“我现在关心的是这两种文本道歉信的属性和相互关系。显然,二者都是正式法律文件,而二者内荣又不完全相同。我们不妨分几种情况做一下分析:

1. 二者是两个独立的法律文件。那么问题是:
A)对于同一个事件,同一个人向相同的对象道歉,为什么要用两个不同的语言表述不完全相同的内容?
B)中文版的法律文件为什么没有公证的英文翻译版本?

2. 二者是同一个法律文件的不同语言版本,而且英文是原始文件。那么现在的问题是:
A)为什么需要一个中文版译本?
B)为什么中文版没有翻译公证?
C)为什么中文版的内容与原始文件不一致?

3. 二者是同一法律文件的两种语言版本,中文版是原始文本。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在美国的法庭上有中文版文件,但是仍然有下列疑问:
A)中文版的原始文件是在什么地方发表的?中文版的目的显然不是直接上交法庭。
B)英文翻译为什么没有权威公证?
C)英文翻译为什么与中文版不同?为什么用词要比原始文件"更严厉"?这是非常严肃的问题。”


在我看来,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为什么中文版的内容与原始文件不一致?正如孙鹰先生所指出的,“英文版比中文版更严厉”。这个问题当然是刘莫回答最好,但他们案子尚未完全结束,不便于发表与案子直接相关的敏感言论。这也可以理解。下面是我尝试性的解读,纯属法律业余爱好者的臆测,供抛砖引玉之用。

海明是美国律师,因此英文版才有法律效力,可以呈堂法庭,或者上报律师公会。而中文版主要是给广大关心桑案的民众一个交待而已。所以中文版是面子,英文版才是里子。这两个版本的不同,可以理解为刘莫给了海明面子,却剥去了里子(但我对刘谢的献花仍然困惑不解)。而海明沿承他一贯的精神胜利法,要面子不要里子,继续打肿脸充胖子。

如果这个解读成立的话,那就意味着刘莫在不动声色间,为我们除去了海明这个华人社会的公害。我们不光要祝贺他们,更要致以衷心的感谢。也希望他们再接再厉,剿灭余寇,包括任何一个企图借这个案件牟取私利的宵小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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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0 个评论)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3-11 14:39
礁石: 不开了。借你的地盘如何?热闹热闹。哈哈。

法律上没问题。海明自己要挨板子,而且他的行为的确不道德(之前佛法官是否建议罚他,是另一回事)。因此不造成“欺 ...
礁石兄到哪里,哪里就有热闹,因为总能激起千层浪:)

我还是觉得这种利益输送不太可能,因为这属变相贿赂律师,绝对是违法的。虽然你指的是台面下交易,但如果这样,刘不怕海明继续敲诈吗?因为台面下交易不可能有合同,即使有合同也是法律上不承认不执行的。

当然,如果海明真的在法拉盛开家肉铺,那还是很喜鲜的,连我都一定会去观瞻一番,看他怎么卖肉。
回复 礁石 2012-3-11 14:27
海明是阿Q: 我以为你是要”开一博“,所以过去看了。
你的估测太雷人,法律上允许吗?岂不是欺骗法官?
不开了。借你的地盘如何?热闹热闹。哈哈。

法律上没问题。海明自己要挨板子,而且他的行为的确不道德(之前佛法官是否建议罚他,是另一回事)。因此不造成“欺骗法官”,或是“诬陷海明”的问题。

美国利益输送的渠道多多。都是合法的。

刘老大为了自己写书,号召网友们来编辑一套由他指定的“网友论文”集。看不懂的,觉得是好事。看明白的,这不是为自己出书灌水么?那中国伤残基金会更是大忽悠了。刘国生收集的文集清一色地为他自己唱赞歌的文字。这种冷饭谁要吃啊?网上的内容还看不够?猪头才会去买他编写的”网友“文集。所以到头来中国伤残基金会一分钱的利润也拿不到。刘国生的目的却达到了。骨子里也是一种”欺骗“行为。

给海明的利益输送也一样。随海明开口了。比如开一家餐馆什么的。呵呵。海明总有一天一定会忏悔的。大家看着吧。
回复 hxyx 2012-3-11 14:24
海明的“道歉”你不懂 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133622&do=blog&id=132833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3-11 14:17
礁石: HQ博被普渡家的林妹妹看上了。哈哈!
有个叫阿沐哥的是我的竞争对手,现在还不知道普渡掌门先收我们哪一个进山门。焦急期待中。。。
回复 礁石 2012-3-11 14:14
海明是阿Q: 普渡师妹长这么美,怎么说话这么损?不理你了。
HQ博被普渡家的林妹妹看上了。哈哈!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3-11 14:13
礁石: 你的帖子往下数4楼。
我以为你是要”开一博“,所以过去看了。
你的估测太雷人,法律上允许吗?岂不是欺骗法官?
回复 礁石 2012-3-11 14:11
海明是阿Q: 哪里?没看到啊。
你的帖子往下数4楼。
回复 礁石 2012-3-11 14:10
海明是阿Q: 礁石兄,不敢苟同。设想另一种情况,假如中文版比英文版更严厉的话,你岂不是要质问刘莫是在糊弄华人,而暗地里放过海明?
真正关心的华人自然会知道海明实际的 ...
这一点嘛,一点也不难解释。中文是刘谢写的。英文是莫虎写的。两家也没大接触。(刘谢与莫虎交流不频繁的蛛丝马迹遍地都是;刘谢的言论的不合法律的地方太多。莫虎也很不喜欢刘谢在网上口不遮拦。)

刘谢塞了一摞子的老头票。说实在,大家心里也是毛毛的。所以细节也都顾不上了。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3-11 14:08
礁石: 见我的帖子。

一切都顺理成章。
哪里?没看到啊。
回复 sztao 2012-3-11 14:06
lovebirds:
你的双栖鸟已经够可爱的了。喔!  现在的动画更叫人入迷!  不说话已经够讨人喜欢,一说起来,准会雷倒人。哈哈!
回复 礁石 2012-3-11 14:03
海明是阿Q: 礁石兄,不敢苟同。设想另一种情况,假如中文版比英文版更严厉的话,你岂不是要质问刘莫是在糊弄华人,而暗地里放过海明?
真正关心的华人自然会知道海明实际的 ...
见我的帖子。

一切都顺理成章。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3-11 14:03
ksliu: “海明是美国律师,因此英文版才有法律效力,可以呈堂法庭,或者上报律师公会。而中文版主要是给广大关心桑案的民众一个交待而已。”

这个解释比较合理。 ...
谢谢刘先生给予肯定的回复。
回复 礁石 2012-3-11 14:02
既然博主打开了这扇天窗,我也就说了我的理解。早想开一博,犹豫了一下。别的事也忙的,就没有去捅这马蜂窝。

这么说吧。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刘谢出钱(至少5万,多则二十万)把海明买了。也只有海明这样的癞皮狗的个性,肯出卖自己的一切。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3-11 14:00
礁石: 刘国生对这个问题的解释不合理。华人社区才是对桑黄海搞的这场跨国大案感到义愤填膺的社会大众。华人舆论才是关注这场诉讼的主体。美国佬不过是在看华人内斗,看 ...
礁石兄,不敢苟同。设想另一种情况,假如中文版比英文版更严厉的话,你岂不是要质问刘莫是在糊弄华人,而暗地里放过海明?
真正关心的华人自然会知道海明实际的下场,不会被一封信的某个版本而左右。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3-11 13:56
pdzs012: 99棚把信贴在这是给博主的吧,博主应该就是信中的那位裸性女士。其实这是很明显的。回想一下当初大家在查桑兰新律师情况的时候,是谁跳出来反对的? ...
普渡师妹长这么美,怎么说话这么损?不理你了。
回复 礁石 2012-3-11 13:54
redbee: 谢谢!的确,两份道歉书一比较,中文版明显轻描淡写,而英文版的措词则严厉得多。这么说,是刘谢莫考虑到海明的面子,让他好下台? ...
问题是,道歉书的罪名远远超出了法官判据建议书里的罪名。而且法律界人士一般认为海明被R11惩罚的可能性并不大。

既然海明愿意被砍,没有道理再对这桶狗血的含量多少有什么顾忌。

依我之见,刘谢是拿钱把海明收买了。5万刀必定可以买下这条肥猪的头。
回复 礁石 2012-3-11 13:43
ksliu: “海明是美国律师,因此英文版才有法律效力,可以呈堂法庭,或者上报律师公会。而中文版主要是给广大关心桑案的民众一个交待而已。”

这个解释比较合理。 ...
刘国生对这个问题的解释不合理。华人社区才是对桑黄海搞的这场跨国大案感到义愤填膺的社会大众。华人舆论才是关注这场诉讼的主体。美国佬不过是在看华人内斗,看热闹。

如果是想给华人一个交代,应该是中文措辞更严厉才对。

如果刘国生说的是真话,那恰恰显示了刘谢对华人的歧视,把华人当二等公民。

我看最好是别解释了。越解释越糊涂。两家其实都是在搞闹剧,糊弄大众。至今没有人认认真真地打官司。怕是徐大棚子认真起来,这事就难办了。
回复 ksliu 2012-3-11 12:58
“海明是美国律师,因此英文版才有法律效力,可以呈堂法庭,或者上报律师公会。而中文版主要是给广大关心桑案的民众一个交待而已。”

这个解释比较合理。
回复 pdzs012 2012-3-11 12:23
海明是阿Q: 韩寒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确定那下蛋的母鸡是我呢?”
这篇文章你读了觉得不错,何必知道出自哪里呢?
友善提示:有人说999就是大棚,所以 ...
99棚把信贴在这是给博主的吧,博主应该就是信中的那位裸性女士。其实这是很明显的。回想一下当初大家在查桑兰新律师情况的时候,是谁跳出来反对的?
回复 redbee 2012-3-11 11:54
海明是阿Q: 韩寒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确定那下蛋的母鸡是我呢?”
这篇文章你读了觉得不错,何必知道出自哪里呢?
友善提示:有人说999就是大棚,所以 ...
那是套用钱钟书的说法吧。999不是大棚啦,我敢确定。是有网友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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